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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精品示范工程打造“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实施精品示范工程打造“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30日 安徽省实施精品示范工程打造“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行动方案 为推动全省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旅游消费升级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和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部署要求,积极适应乡村旅游发展新趋势,着力发挥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以打造“皖美休闲旅游乡村”为抓手,加强产业规划、项目谋划、传播策划,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大力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促进富民增收,为加快建设高品质旅游强省、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7年,全省打造200个具有3A级以上景区品质的“皖美休闲旅游乡村”、1000个以上市级休闲旅游乡村,力争建设7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10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乡村旅游集聚区、2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养10000名以上乡村旅游人才。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达5.5亿人次,旅游收入突破4500亿元,直接带动200万以上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乡村旅游规划布局。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区域协同发展,加快编制县域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将主要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以大黄山为重点的皖南地区彰显山水徽韵,打造有文化魅力的“皖美休闲旅游乡村”示范区;江淮地区彰显错落有致,打造一批集休闲、体验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增长极;沿江地区彰显山水风韵,打造乡村旅游发展的活力带;皖西大别山区彰显生态山村,打造红色资源与绿色生态相融合的乡村旅游风景线;皖北地区彰显田园风光,打造一批农业大地景观、平原田园风情、果园林海等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围绕大型景区和旅游集中连片区,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和旅游度假区,实现各区域之间资源共享、设施联通、游客互送、发展联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打造“皖美休闲旅游乡村”品牌。开展全省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加强资源基础性评价,用好普查和评价成果,建立乡村旅游资源一张图。实施“微创意、微改造”,促进“精提升”,建设“皖美”乡村新风景。制定《“皖美休闲旅游乡村”实施导则》,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分年度将具备休闲旅游培育潜力的乡村纳入“皖美休闲旅游乡村”培育目录,每年遴选40个左右省级“皖美休闲旅游乡村”,打造全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鼓励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带动效益强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创建3A级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 (三)培育壮大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支持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村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旅游投资运营企业,发挥好存量资产价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旅游。加大乡村旅游市场主体引进力度,支持特色文旅企业和工作室、个体创业者发展,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运营新模式。鼓励村集体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资产参股等途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地域相邻、资源相连、产业相近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经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乡贤能手、返乡创业人才领办乡村旅游合作社。实施“数字游民”招引计划,建设一批创客基地、共享办公空间,招引创意经济总部,发展乡村总部经济。(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四)丰富乡村旅游业态产品。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与农业、林业、中医药、体育、交通、气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开发生态旅游、采摘垂钓、农耕研学、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户外运动、数字演艺、休闲露营等深度体验业态,加快发展创意市集、特色书吧、主题酒吧、乡村博物馆等创意业态。举办和美乡村篮球赛等乡村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培育跟着赛事、微短剧、短视频、演出去旅行等品牌项目。打造创意公社、星空露营、婚恋旅拍等年轻态、时尚范乡村旅游产品。打造实景演出、剧本娱乐等沉浸式、交互式体验项目,创新开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夜间乡村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气象局、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五)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优化乡村民宿布局,推广“一宅两院”“农舍经济”等民宿发展模式,对标国家旅游等级民宿、“皖美民宿”等标准,提升民宿品质和服务,推动“民宿+”产业发展,高质量发展民宿集群。持续举办民宿产业发展大会、民宿创意设计大赛。按照国家旅游民宿管理有关工作导则要求,规范和引导民宿健康发展。到2027年,培育2000家以上“皖美”金牌、银牌民宿,10个以上旅游民宿集聚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安徽消防救援总队等) (六)做优乡村旅游特色美食。推动“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融入乡村,深入挖掘徽菜文化内涵和市场价值,创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美食菜品,推动“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至少打造一道招牌农家菜、一桌特色农家宴,创建美食主题村。加强乡村旅游餐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培养一批乡村徽菜名厨。加大乡村旅游特色美食开发推广力度,策划制作特色美食地图。到2027年,推出乡村旅游特色美食体验线路100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七)开发推广乡村旅游商品。深入实施“后备箱”富民行动,建设绿色食品原材料生产与采购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徽字号”农土特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挖掘乡村传统技艺资源,提升创意设计和包装水平,开发竹(柳)编、年画、剪纸、土陶、木(石、砖)雕等乡村文创产品,推动“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至少打造1个(套)特色鲜明的乡村伴手礼。持续举办“皖美有礼”旅游文创商品大赛、“游购乡村”等系列活动,鼓励在田间地头、山林湖塘、生产车间等地开展场景直播,扩大旅游商品销售,推动土特产走向大市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八)强化乡村旅游文化赋能。突出乡土风情、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传承,提炼乡土文化元素、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线路设计、项目体验、讲解导览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实施文化基因解码赋能工程,充分挖掘传统村落中古建筑、名人居所等资源,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新空间,融入设计、音乐、美术、动漫、科技等元素。推动非遗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非遗项目、传承人走进乡村,建设一批非遗工坊、非遗传习所。提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鼓励各类文艺院团和“乡土剧社”开展常态化演出,持续举办“我们的节日”“送戏进万村”“四季村晚”等系列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九)提升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规范,提升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行业服务能力。改进旅游咨询、预订销售、投诉受理、智慧导览等功能,优化村情介绍、公共服务、交通引导、安全警示等标识系统。依托职业培训机构、乡土人才培养基地等,对乡村工匠、返乡创业人员、服务人员等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实操技能。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有序、优质、文明的乡村旅游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资源局等) (十)加强乡村旅游传播营销。对“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进行整体形象设计,统一LOGO标识。加强与平台企业合作,策划热点话题。强化以节引流,充分利用中国农民歌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春游江淮请您来”“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等节会,支持各地市场化打造庙会、音乐节、采摘节、民俗节、帐篷节等活动。实施“皖美乡村旅游”宣传计划,借助重点电商平台、新媒体社交平台、网络“大V”等精准引流。鼓励支持“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赴长三角等重点城市开展定点营销。聚焦城市休闲消费客群,加大对近郊休闲、周末度假等市场精准推介和开发力度。积极培育集产品推广、民宿预订、结算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在线服务平台企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 (十一)完善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推动乡村旅游集散(咨询)中心、停车场、充电桩、旅游厕所、购物点、标识标牌等设施提档升级,提高游客的便利性和舒适度。结合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完善乡村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畅通乡村旅游“最后一公里”。推动在乡村旅游风景道沿线建设服务点、特色驿站、观景平台、汽车营地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寄递服务设施,推动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部稳定运营。大力提升乡村环境卫生水平,实施乡村旅游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打造一批“席地而坐”的旅游乡村。“皖美休闲旅游乡村”自来水普及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等) (十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完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村民和回乡创业人员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引导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鼓励乡村旅游市场主体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帮助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增收。探索建设乡村旅游创业指导中心,支持村民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开办乡村民宿、家庭农场等旅游项目,发展适宜旅游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经济收入。引导乡村旅游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致富带头人等开展对口帮扶活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指导、市级协调、县乡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在规划布局、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规范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力,及时解决乡村旅游发展问题。引导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形成推动乡村旅游提升发展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有关单位) (二)加强资金支持。各地要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加大对乡村旅游支持力度,将文旅消费券发放向乡村旅游倾斜。建立常态化银企村对接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信贷支持。落实好担保、贴息、以奖代补、债券等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乡村旅游保险产品,有效分担乡村旅游企业经营风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人行安徽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安徽监管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三)加强人才支撑。开展“万名乡村旅游人才”培育计划,通过院校共建、探索创建乡创学院等,整合使用相关行业领域培训资源,大力培养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培养一批民宿管家、乡村旅游讲解员。推广“校村共建、企村结对”机制,建立乡村旅游辅导站,大力推进创意下乡、设计下乡。鼓励设立乡村旅游专家工作站、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推动院校专家、乡村运营者等驻点指导、结对帮扶。(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 (四)加强用地保障。各地要统筹保障乡村旅游项目用地需求,将乡村旅游用地列入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范围,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居住、农业生产等用地的前提下,优先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可按规定采取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供地方式支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 (五)加强绩效评估。将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对乡村旅游发展成效开展第三方评价,每年发布白皮书。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每年推出一批典型案例,对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激励。(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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