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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研〔2022〕350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以下简称“乙级资质”)认定包括乙级资质延续、新办、变更、资质证书遗失补办、注销等办理事项。 二、本市乙级资质认定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单位线上开展申报工作,同时按要求知晓乙级资质认定告知书内容,并作出承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按相关规定办理,后期对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开展核查、监管工作,申请单位如存在与承诺不符的情形,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市乙级资质延续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乙级资质新办、变更、资质证书遗失补办、注销等工作自10月8日起启动。 四、申报网址: 1.上海市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https://zwdtuser.sh.gov.cn) 2.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ghbzdw.mnr.gov.cn)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pdf 沪规划资源研〔2022〕3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