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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 与 扩展阅读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规定,现将云南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 新申请乙级资质应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程序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理指南详见附件),通过认定的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取得资质后,应当在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网站的“用户登录(包括二维码服务)”栏目中录入单位信息,获取我省二维码服务。其间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在全国申报系统和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网站中修改备案,修改后的信息将作为实施日常监管的依据。 二、延续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 原云南省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不另换发新证书。有效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网站申请变更,在系统中备案的信息将作为实施日常监管的依据。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应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附件: 1.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办事指南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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