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首页
① 新闻管理
添加新闻
② 政策管理
添加政策
③ 法定规划
添加国空规划
③ 规划PDF附件
添加规划PDF附件
③ 规划图纸
添加规划图纸
④ 资料管理
添加资料
开通用户权限
⑥ AIGC课程学员
添加学员
MJ账号分组
2-AI图库管理
添加图库
3-AI新闻网站
添加信息
4-AI模型管理
添加模型
精准搜索
添加精准
知识库
添加知识库
规划问答
添加信息
小匠QQ微信群宣传
添加推荐
数据网址
添加网站
微信文章管理
课件系统
添加视频
一周热点整理
[ 常用工具 ]
格式化工具
段落合并工具
飞书
金数据
生成封面图
Edit Guihua Planning
省名
市名
县区名
区域全称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链接
专题
附件(输入链接,用 | 隔开)
清空
政策的一段话简介(可不填)
这里显示已有的政策(不用输入)
更新
文件正文 与 扩展阅读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 粤自然资规字〔2024〕2号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的具体部署,加强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强化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减轻海洋灾害影响,维护公众亲海权益,促进海岸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 (一)海岸建筑退缩线是指为保护海岸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和海岸景观,降低海洋灾害影响,拓展公共亲海空间,以海岸线为基准,向陆一侧设置的禁止或限制建筑活动的控制线,海岸线至海岸建筑退缩线之间的区域为海岸建筑退缩范围。 (二)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海岸建筑退缩线建立实施相关工作,各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海岸建筑退缩线的具体划定、实施和优化调整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对海岸建筑退缩线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和备案管理。 (三)海岸建筑退缩线的划定以2022年省政府批复的海岸线修测成果为基准,适用范围为我省管辖大陆和有居民海岛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已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沿海地级以上市,须按照本通知组织开展现有海岸建筑退缩线的评估和优化调整工作,形成本地区的海岸建筑退缩线成果。 (四)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应综合考虑海岸线自然地理格局、海洋灾害影响、生态系统分布和演变过程等因素,在尊重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海岸线两侧的陆域、海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因地制宜确定退缩距离。狭长水道两侧及滨海陆域为狭长形态区域经科学论证后可适当减小退缩距离。 (五)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应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和河湖管理范围等成果。河口区域的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应符合河道、河口管理要求,成果批准实施前,需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六)海岸建筑退缩线成果应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由沿海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经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通过后,由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依法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二、分类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 (七)沿海地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城市设计时,应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并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在发放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执行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关于海岸建筑退缩线具体管控要求。 (八)海岸建筑退缩范围内的建设应以绿地与开敞空间为主。除以下情形外,原则上禁止或限制开展各类建设活动:(1)国家、省重大项目;(2)应急减灾、安全保障和水利等设施;(3)交通基础设施(不含顺岸布置的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及一、二级公路);(4)市政基础设施;(5)公共观测监测设施;(6)自然保护地和文化遗产保护、科普宣教、旅游观光、体育等公共配套设施;(7)农业设施;(8)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工程;(9)军事设施;(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在海岸建筑退缩范围内开展的其他建设活动。 (九)海岸建筑退缩范围内的改、扩建应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分类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管控。允许退缩范围内的现状合法合规建筑在原规划条件下进行改建、修缮;需改变原规划条件在退缩范围内进行扩建的,在规划调整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出处置方案,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按法定程序调整。已取得合法用地用海手续尚未建设的项目,鼓励沿海市县通过异地置换等方式引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要求。 (十)海岸线向陆一侧的规划建设活动应依法严格控制沿海建筑布局、高度、风貌等要素,加强景观视廊、天际线以及滨海横向、纵向公共通廊的管控,保护海岸沿线景观,保持通山面海视廊通畅。 三、规范海岸建筑退缩线评估调整 (十一)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参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开展海岸建筑退缩线的实施效果监测评估,作为海岸建筑退缩线优化调整的依据,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二)因自然资源条件或规划功能布局发生改变,确需调整海岸建筑退缩线的,由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由沿海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经省自然资源厅技术审查通过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的组织领导,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实施细则,定期组织研究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加强海岸建筑退缩线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和监督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和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期间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12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广东省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由我厅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通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全面建设海洋强省。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作出“1310”具体部署,将“全面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在打造海上新广东上取得新突破”作为“十大新突破”之一,要求坚持陆海统筹、山海互济,优化海洋开发时序,奋力打造海上新广东。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强化陆海统筹,减轻海洋灾害影响,维护公众亲海权益,构建海岸带生态安全格局,促进海岸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分为四部分共十三条,包括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管控、评估调整、组织保障。 (一)科学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一是界定海岸建筑退缩线、海岸建筑退缩范围等相关概念。二是确定了省自然资源厅、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沿海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实施、调整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海岸建筑退缩线划定成果报批机制。 (二)分类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一是提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城市设计应严格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并细化管控措施。二是明确海岸建筑退缩范围内十类准入建设活动和三类管控要求。三是提出海岸线向陆一侧区域应加强景观风貌、景观视廊、天际线等要素管控。 (三)规范海岸建筑退缩线评估调整。一是明确海岸建筑退缩线“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实施评估机制。二是提出自然资源条件或规划功能布局发生改变作为海岸建筑退缩线调整条件,明确海岸建筑退缩线优化调整工作程序。 (四)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研究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加强海岸建筑退缩线宣传和鼓励公众参与。 三、《通知》的适用范围 《通知》明确“适用范围为我省管辖大陆和有居民海岛岸线向陆一侧的海岸带区域”。无居民海岛可参照执行。 四、“退缩距离”测算标准是什么 “退缩距离”测算的是从临海一侧建筑红线至海岸线的距离。允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进入海岸建筑退缩范围,但其临海一侧建筑红线与海岸线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海岸建筑退缩线退缩距离要求,且临海一侧建筑红线与用地红线之间区域应以绿地与开敞空间建设为主。 五、如何理解《通知》中“狭长水道两侧及滨海陆域为狭长形态区域经科学论证后可适当减小退缩距离” 我省岸线曲折绵长,滨海地貌多样,存在海域以狭长水道形态深入陆域,或由于滨海山体分布形成的狭长滨海建设空间,如中山洪奇沥水道、惠州淡澳河等深入城区内部的河道两侧区域以及惠东稔平半岛、深圳南澳半岛、汕头南澳岛等以山地为主区域。该类型区域如按照一般滨海空间的同等标准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退缩距离,将影响规划功能实现,《通知》提出经科学论证后可适当减小退缩距离,但不应小于规划蓝线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保护范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