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河湖水面规划,注重城市水面的修复与补偿。
河湖水系不仅是调蓄城市雨洪的“大海绵体”,同时也是城市水环境容量的载体。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保护河湖水域不被挤占,并适当扩大水域、湿地的规模;另一方面要通过水系整治、 生态修复与水环境保护等多种手段, 维持水生态环境的健康、良性循环。因此,在进行水面规划时不仅要从各个区域的水面率控制出发,同时也要根据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具体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方向。
城市水面修复与补偿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尊重城市规划区内历史水面;符合城市地形地貌条件;符合区域水资源可供水量;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景观环境;注意水面修复与补偿可行性;以现状水面为基准,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具体而言,可通过疏浚、连通和拓宽河道,恢复被侵占和填埋的沟渠、水塘等,新建或扩建城市人工湖库,以及新建开发园区、居住小区与景观公园等的景观水面等途径进行城市水面修复与补偿。
(2) 开展水系连通规划,形成生态水系。
基于现状水系基础,统一河道防洪标准,提升防洪排涝能力;通过水系连通合理配置水资源,达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生态特色和增加景观文化功能,形成连接成网、运行高效,集防洪排涝、环境保护、游憩景观与特色滨水空间开发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水系。
为了形成水系网络的连通和衔接,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强城市的防洪排涝能力,规划以水系治理为纽带,充分利用现有水系,营造城市水系景观,打造淄博市提出的“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的生态水系格局;重点建设孝妇河、东猪龙河和乌河等主干河流,以及文昌湖、孝福湖、新城景观水系等主要湖泊水面;在 2020 年以前,原则上不开挖新河道,待城市水质标准全面提升后,可根据雨洪调蓄、生态廊道控制与水系网络连通等要求,开挖新河道,形成河道水网。
(3) 合理利用河湖水系岸线,推动水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规划结合水体特征、岸线条件和滨水区功能定位等因素确定岸线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为远景规划的取水设施预留所需岸线。
一般来说,生态性岸线往往支撑着大量原生水生生物,维系着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对以生态功能为主的水域尤为重要,应按照“优先保护、能保尽保”的原则划定,将具有原生态特征和功能的水域所对应的岸线优先划定为生态性岸线;生产性岸线坚持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划定,确保深水岸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由于生产性岸线易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应尽可能提高使用效率,缩短生产性岸线的长度,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相关工程设施的生态性和观赏性;生活性岸线根据城市用地布局,与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相结合的情况划定,突出景观休闲功能(图10)。
(4) 采用多种措施,推动水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①底泥生态修复。主要借助微生物直接分解有机污染物,进行底泥氧化,在底泥的表面 ( 泥水界面 ) 形成一层氧化膜,降低底泥中有机碳的含量,强化底泥对上覆水体有机物分解的能力,促进底泥营养盐分的释放,加快藻类生长和水体复氧,进而推动好氧微生物区系的建立,实现生态修复的良性循坏。
②水体生态修复。水体复氧是生态修复的首要步骤。具体而言,水体复氧可以利用水车式增氧机进行曝气增氧,在有条件的地带可修建橡胶坝营造人工水位落差,促进水体流动和水气界面的物质交换。在此基础上,通过向水体中投放特效微生物菌落、生物促生剂等措施进行水体生物修复。另外,需增加河道环境用水量,改善河道水环境状况,促进水体的生态修复。
③岸线生态修复。河岸带植被恢复是岸线生态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可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河岸生态缓冲带是介于河道和河岸之间的生态过渡带, 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在建设中,河岸生态缓冲带尽可能采用多孔渗水路面,植物采用本土树种, 建立乔、灌、草相搭配,功能完善的河道天然植被带,发挥其生态功能。其二,对河岸护坡进行生态修复,采用木桩、竹笼与卵石等天然护岸材料,将河岸建造成适合生物生长的仿自然状态的护坡,并在护岸上种植水生植物和其他植物,营造柔美的生态岸线,使其集防洪、生态、景观和净化水质等功能于一体。
④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是天然的“海绵体”,能够储存来自降水、河流过多的水量,从而避免发生洪水灾害;同时,也是净化生产、生活污水的天然“过滤池”,能够清除土壤中的氮、磷污染。结合中心城区的水系网络,未来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将再规划建设3处湿地,分别是孝妇河生态湿地、猪龙河昌国路生态湿地和涝淄河生态湿地。通过3个人工湿地的设置,在城市的外围建立起生态湿地系统,从城区上游对水质进行净化,上游的源头水、村庄的小量生活污水进入湿地后,通过湿地内水生植物的自然净化,再流向城区。另外,还起到蓄存雨水、调蓄洪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