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55期(2017年第26期)
△增强对土地的约束和管控。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办法共9章46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作出规范。相对于2009年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一是新办法实施更严格和细化的土地管控,要求在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国土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禁建边界,并且要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不能改变允许建设区规模、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有条件建设区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不得调整。如果确需调整,应该依照办法规定报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二是提出了不同类型用地的空间布局次序和原则,要求优先布局国土安全和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耕地、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等;三是加强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完成,同步审查确认”。
△加强对特定区域的扶持及统筹协调。国家发改委印发《2017年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工作要点》(发改西部〔2017〕637号),从深化改革开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城乡统筹协调、基本公共服务、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等七大方面提出推进措施。其中,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港口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方面,重庆、四川、陕西基本是旗鼓相当,但在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提法中,仅提到四川和陕西,重庆相对落后;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地区〔2017〕861号),规划针对海洋这一特定区域从优化海洋经济圈布局、海岛保护与开发、海洋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海洋产业发展和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规划措施;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环国际〔2017〕65号),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方面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环保合作格局。
△加大对基础设施的统筹布局。国家发改委印发《“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17〕738号),规划从完善联运通道功能、加强综合枢纽建设、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推动信息开放共享等五大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研究推进阿拉山口-兰州-重庆双层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加快重庆果园港铁路支线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建城〔2017〕116号),规划从城市路网、轨道交通、综合管廊、供水安全、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燃气供热、垃圾收运、绿地增量提质、生态修复、市政设施智慧建设等十二个方面分别提出规划任务和重点工程,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 80%,全国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力争达到2%左右,2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面增强城市承载能力。
△国家各部委颁布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公布《2017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18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建村〔2017〕109号),其中万州区太安镇凤凰村、江津区中山镇鱼塆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泔溪镇大板村皮都、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溪镇山羊村山羊古寨列入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名单,万州区罗田镇用坪村、武隆区平桥镇红隆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昔比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桥乡井园村仡佬溪列入2018年拟支持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这是自2006年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与新加坡开展“飞地”合作以来,首次正式得到国家层面的肯定,并向更大范围推广。意见明确提出采用“飞地经济”模式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江经济带协作、生态保护等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足球场地设施布局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办规〔2017〕37号)。要求一是各地组织修订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的地方标准,研究提高包括体育设施在内的各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二是开展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分层分级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和用地安排;三是加强对规划的实施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安排的体育用地,并定期评估体育用地实施情况。
△重庆规划在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要求,适应新形势发展及社会需求,重庆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印发系列文件:《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渝府发〔2017〕16号)、《关于加快发展健康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51号)、《重庆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渝水〔2017〕126号);为规范和统一管理标准和流程,重庆市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庆市城乡规划和测绘系统新型智库建设的指导意见》(渝规发〔2017〕52号)、《重庆市主城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规程(暂行)》(渝规发〔2017〕53号)及《重庆市城乡规划和测绘标准管理办法》(渝规发〔2017〕57号)。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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