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应针对不同的区域,结合其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1)核心保护区域。该区域是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是历史遗存中最能反映传统村落形态特征、历史文化内涵和传统风貌的区域。保护措施包括修缮毁坏严重的重要历史建筑,整修现存历史建筑,以防坍塌;保护历史建筑中的木雕、石雕等艺术品;拆除或搬迁不符合传统风貌特色的建(构)筑物,恢复传统街巷道路面铺装特色。
(2) 建设控制地带。该区域是指核心保护区外围的地区,应对其建筑功能性质、建筑形式、建筑高度和街巷景观进行控制;改善市政公用设施,促进其与核心保护区的整体协调。
(3) 环境协调区域。该区域是指在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划定的以村落自然地形地貌、特色山水格局为主要内容的地区。保护措施包括控制区域内自然环境,保护传统村落风水林的环境与景观,恢复热带植被景观,为村落提供良好的保护屏障和景观背景。
此外,在编制规划时可通过“多规合一”将村落的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类涉及到空间形态塑造的规划进行协调,综合部署村落的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历史保护、生态培育、配套设施和项目建设等,使得各项规划在村落的空间布局层面互相协调,最大程度地发挥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