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建立传统建筑数量等级、分布密度等空间量化分析体系,结合民宿开发潜力评估结果,划定不同保护要求的保护区间,将高分段作为重点保护区域,低分段作为次要保护区域,最终将保护层级确定为四个层级地带,依次为民宿开发地带、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并明确各个层级的保护要求,实现分级管控(图3)。

(1) 民宿开发地带。
民宿开发地带是指在民宿开发潜力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的产业开发专区,该区内的民宿开发活动应同时满足有关民宿管理办法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
(2)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历史建筑,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外,禁止新建、扩建其他建 ( 构 ) 筑物及设施。
(3)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应进行严格控制,市政工程设施均不得妨碍风貌景观和影响视域;所有市政公用管线应逐步实现地埋。
(4)风貌协调区。
风貌协调区范围内应当保持原生态的山体水系,不得出现影响村落景观视线的建 ( 构 ) 筑物,不得新建与传统风貌相冲突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