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上午,清华同衡学术周“城市?设计?管控”分论坛隆重开幕,高端对话环节,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四位嘉宾从行政管理、规划设计、学术研究等视角出发,围绕着“城市·设计·管控”三个核心词深度探讨了面向管控需求的精细化城市设计方面的问题,嘉宾的深度思考激发了在场近百名观众的热烈讨论。
论坛主持人:
张晓光: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特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杨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局长
石晓冬: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院副院长
徐苏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设计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
蔡震: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院长
话题之一:
如何构建新型的城市设计
杨浚
关于城市设计,我想表达的核心观点是技术应与管理结合,规划应该与实施结合。
一般来说城市设计包括宏观层面城市设计、中观层面城市设计和微观层面城市设计,因此城市设计空间管控需要根据不同层级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其中:宏观层面城市设计涉及到城市整体空间结构、城市形态等内容,比如城市的通风廊道, 需要通过纳入城市总规经法定批准的方法而加强城市设计的强制性进行管控;中观层面城市设计,如重点功能区城市设计中高点控制、贴线率、慢行系统、沿街界面控制等要求,一般采取纳入现行规划管理体系来加强管控,比如丰台丽泽商务区将城市设计控制要求纳入到了控规、规划条件、方案审查、规划许可验收等规划管理的全流程当中;而微观层面的城市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实施主体、政府部门、公众及设计师等等众多诉求方,应该采取公众参与达成共识的方法进行柔性管控,而城市设计编制本身就得考虑各方人群的需求,也要考虑城市活力激发和内涵提升的需求。
徐苏宁
我们目前所做的多数城市设计,往往是一种装饰,并没有真正的把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思维贯穿到各个层次的规划中去,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无论是总规还是战略规划,或是控制性详细规划,其实都应该以城市设计的思维去操作。甚至在一些中小城市可以考虑取消控制性详细规划,简化规划层级。以此来实现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的更深度的融合,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而真正的城市规划,需要涉及国家、城市的政治、经济、政策的预判。
蔡震
设计管控是未来城市设计发展需求的重要方向,这是一个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控制、设计接口对接以及反馈实施的过程。未来城市设计领域有三个方面的需求:一是基础层面的分析研究,包括大数据手段、个体认知的感知手段、新科技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新型业态需求等;二是实施和运营,城市空间设计建造出来的最终目的是为人使用,而当人的需求转变,城市空间的价值难以持续的时候,如何避免城市空间衰退,这些都是后期运营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城市设计也需要从这个角度进行深入思考,目前尚有许多欠缺的地方,亟待城市设计努力解决;最后是评估,包括评估的机制、对城市设计过程的评估手段等,仍存在广阔的研究空间。
石晓冬
“城市·设计·管控”的主题把城市设计放大到整个城市的角度去讨论,用城市设计的思维、手段、理念,把城市品质、城市运行效率甚至是城市公平、以人为本,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这是一次很好的研究尝试。对于转型阶段的城市设计,一方面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现行体制下,政府仍然在配置资源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而这就要求对决策者的理念进行转变。
城市设计对于公共空间的营造,对于市民生活环境品质的提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城市设计要求的不仅仅是具体行政审批环节的技术创新,而是对城市品质的认识问题,是新旧动能转化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对规划师提出了要求。目前我们制造出来的产品和研究是规划师通过大量的实践提炼总结出来的,而城市设计更多的不是管控,而是治理。它和城市治理的体系构建、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结合在一起。因为城市设计不仅仅只关系到设计的环节,更要包括运营、管理、维护,实现与城市发展长期共生。在这个过程中,城市设计的主体是社会、市民,需要社会公众一起通过城市设计的思维、手段、管控路径、制度设计把城市运营维护好,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共同营建,设计只是我们引发这个路径的一个重要的手段。
话题之二:
管控共识的建立
对于建筑创作层面,我认为城市设计管控也需要建立一些基础底线来进行控制。我在实践工作中面对更多的是开发商的挑战,例如小街区密路网的设计增加了街道的面积,带来的是东西向住宅产品与开发商需求之间的矛盾。这就是需要达成共识,其后,城市设计除了管控手段以外,还要面对财税引导、奖励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在运营的过程中,这些问题需要得到妥善解决。城市设计中的原则性底线需要强势管控,而在具体空间设计中,则需要形成共识进而推进工作,因为城市设计是一个社会实践的过程。
城市设计的空间管控需要划分主次,分不同力度分别进行管控。城市设计涉及实施主体、政府部门、公众、设计师等众多利益方和诉求表达方,不同的群体之间需要达成共识。因此,从实施的特点出发,将空间管控力度分类,比如涉及到城市整体形态、通风廊道等刚性管控要素,必须严格管控;而其它一些具有一定弹性空间的管控要素方面,就可以采取公众参与达成共识的方法,柔性管理。
从专业层面来看,专业设计工作者要理解如何从管控的需求出发去编制城市设计。同时,从管理层面看,强势政府行为,对于落实城市设计的空间管控往往没有问题,但对于如何真正达到提升城市活力的目的,则需要进一步进行多方探讨,并达成共识。
空间管控的对象,不单单是政府,而是对这个空间有相关利益的人,这里包括政府、市民等每个使用它的人。如果大家都把自己当成空间管控的主体,则管控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同时,空间管控需要建立制度,让有责任的规划师、总规划师、设计师、各种主体一起发挥作用才能把空间治理好。特定的空间管控政策,需要放在更长的历史时期看待,它也许是整个治理过程中暂时的一个环节,更重要的是在这个运动过程中所实现的街区、生态的重构,朝着要让街区更有活力、更便民、更有生活品质的方向发展。
本内容由清华同衡 详细规划研究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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