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谈几点体会,首先,法定规划变革,既要放眼长远,整体系统谋划,大力推进顶层设计层面的改革工作,更要立足解决现实问题和需求,分领域、分轻重、分主次逐步推进,快速反应、快速见效。
其次,法定规划变革,是中央的事,更是地方的事。制度和政策框架的设计,要给地方留更多的自主空间,更大限度释放自下而上的改革创新活力和动力,放松对地方规划改革的束缚,鼓励大胆尝试和探索,包容突破和创新,允许走些弯路。
再次,注重技术进步对法定规划变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大数据和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核心,强化城市规划各层面的治理能力建设。
第四,法定规划变革,只有开始,没有结束,不可能一劳永逸。面对中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建设的复杂巨系统,新问题、新矛盾、新任务、新需求还将持续产生,法定规划的变革必须与时俱进,长期化、常态化,变成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第五,法定规划变革,不同于学术创新。没找到原因和症结,没解决深层次矛盾,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到位,体制、机制没保障,就盲目另起炉灶,搞推倒重来,是很危险的。
最后,推动法定规划变革,首先要转变的是思想观念和思维定势,要转变的是对固有模式的依赖,要转变的是对变化的抵触。思想的变革和创新,是法定规划变革的领航灯和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