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为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及限制大城市过于集聚和扩张发展,韩国政府还采取了其他一些重要举措,如继续依据《环境保护法》将污染工业强行迁出首尔,1992年迁出污染企业2058家;从90年代开始对工厂、学校等人口集中诱发设施的新、扩建进行总量控制,继续执行向首都圈外分散国家公共机关的计划,分别于1980年和1990年各迁出10个行政机构,其中包括大田屯山政府大楼搬迁,涉及搬迁公务员4000余人,是历次计划中规模最大、实施最有力的。
同时,韩国政府也加强了区域规划及区域管理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实施,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如,1982年颁布《首都地区管理法》,对整个首都地区的经济发展、土地使用和基础设施安排进行统一部署和管理;1983年~1989年在城市限制发展区域的开浦(Gaepo)等4个新城镇建设大规模居住区;80年代初《第二次国土综合开发规划》(1982~1991)提出国土多中心开发构想,出台整体生活圈战略(TheIntegratedLivingSphere)和增长中心战略(TheGrowthCenter);1984年制定“首都圈政治规划,将都市圈分为5个分区,对各地区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90年代在区域发展政策上引进“地方广域圈开发战略”。
这些综合举措的采取,有效缓解了人口向首尔的快速集聚,首尔人口在1992年达到峰值后开始减少,而包括京畿道地区在内的首尔周边地区的人口则呈现上升趋势,到2005年京畿道的人口开始超过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