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集锦
1、中国房地产商会分会考察深圳
2、龙岗区横岗贤合村旧改展示中心揭牌
行业动态
1、《2017年深圳市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一批计划》(草案)的公示
2、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国大木器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3、龙华区观湖街道向西村商业地块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4、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5、宝安首宗集体土地合作开发项目竞争激烈, 6家企业投标谈判
6、光明红坳村整村搬迁正式启动,开局平稳顺利首日签约达15%
政策速递
1、大鹏新区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附解读)
2、市规土委公开征求《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意见
3、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广东省东莞市和佛山市南海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场行情
1、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拿下坪山一工业用地
2、碧海花园更新受阻转棚改 同类型物业产权调换套内1:1
活动预告
1、网将于2017年6月24日举办“运营实务之项目拓展与多项目集团化管理”培训
中国房地产商会分会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民非组织,致力于从国家层面推动全国性政策的构建和完善,致力于全产业链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致力于推动领域内资本、开发商的转型和发展,致力于推动通过解决民生问题。分会于2017年3月份成立后,即开始了在全国一线城市的实践的调研活动。深圳是其一系列调研活动的第一站。
深圳市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幸成为了第一个国家级民非组织的发起单位,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全程陪同考察团参与了对深圳实践的考察。考察团考察了卓越、金地、前海融资租赁、中建钢构、招商蛇口、中城新产业控股等中的企业,就模式、中的难点、各地实践活动的异同等与各考察企业展开了座谈,并探讨了企业之间的合作机会。整个考察活动持续了两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在考察活动中阐述了公司对深圳的理解以及自己在深圳实践活动中的创新模式,得到了部分代表团成员的赞同,并提出邀请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在适当的时候到上海开展进一步的交流活动。
6月8日上午,位于龙岗区横岗四联的贤合村迎来历史性时刻,在相关领导和村民代表的见证下,贤合村展示中心正式揭牌,这也宣告贤合村拆迁签约工作迈上新台阶,项目更新、项目实施迈入新的里程碑。
公开资料显示,横岗四联贤合项目于2016年9月成功纳入《深圳市单元规划制定计划2016年第四批更新计划》。拆除用地面积78194平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
贤合村项目负责人表示,在横岗街道办事处、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及村民的支持下,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范围内近80%房屋测绘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红棉路拆迁签约,一期、二期拆迁签约工作也正按计划推进,进展迅速。目前由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开发,项目更新展示中心也由该公司筹划设立:为让业主们进一步了解的政策流程,熟悉项目拆除重建后的新家效果,清楚项目无偿配建的道路、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及时掌握项目拆迁及实施动态。同事也为了搭建双方沟通、交流,咨询洽谈、成果展示、政策宣传等为一体是实体互动平台。(来源:深圳晚报)
依据《深圳市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区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17年深圳市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2日。(来源:龙华区局)
《2017年深圳市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一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备注
1
龙华
观湖街道
樟坑径美奇工业区单元
深圳市昊润房地产有限公司
48018.29
①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外、更新单元范围内落实不少于13223平方米公园绿地一处,打通更新单元范围内规划新澜路、上清路及上裕路。
2
庆盛工业区单元
深圳庆盛服饰皮具有限公司
15093.7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的独立用地应当大于3000平
3
大浪街道
龙胜工业区单元
深圳市大浪龙胜股份合作公司
37635.96
①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65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落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不小于12班幼儿园、邮政所。
4
民治街道
水尾泰安单元
深圳市民
治水尾股份合作公司
12813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办公等功能(不含商务公寓)。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无偿移交给政府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等的独立用地应当大于3000平方米。
5
龙华街道
清湖富多肯单元
深圳市锦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496.4
① 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面积不少于9399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依据法定图则落实社会停车场库、公交场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国大木器单元规划(草案)于2017年6月13日进行公示。该项目位于大浪街道,龙观西路和华荣路交叉口西北侧位置。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19643.7平方米(列入计划拆除范围13490平方米,本次申请将项目周边6153.7平方米的用地增补纳入拆除范围,增补用地分别于1992年和1994年由原宝安县龙华镇龙华村民委员会转让给国大木器有限公司,因此该部分用地及建筑为国大木器有限公司所有。为配合龙华河(大浪段)河道整治工程,已经提前将涉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范围的用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本次将该部分移交用地纳入拆除范围),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733.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93100平方米,其中:产业研发用房43300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530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18000平方米(含商业服务设施2600平方米、宿舍154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22000平方米, 商务公寓554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104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不少于4260平方米(含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10平方米)。
加强项目城市设计,利用道路、建筑首层架空空间1500平方米以及景观廊道等开敞空间结合龙华河沿线绿地,使之成为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架空空间应保证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来源:龙华区局)
龙华区大浪街道办国大木器单元范围
龙华区观湖街道向西村商业地块单元规划(草案)于2017年6月13日进行公示。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高尔夫大道与观澜大道交汇处东侧。更新单元范围用地面积21049.2平方米,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0563.4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900.2平方米(含拆除范围外腾挪建设用地485.8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8350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及酒店58500平方米,商务公寓2217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4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283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公共厕所9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房10平方米)。
加强项目城市设计,利用道路、建筑非首层架空空间2300平方米以及景观廊道等开敞空间结合松园公园,使之成为公共开放空间系统。公共架空空间应保证24小时无条件对公众开放。(来源:龙华区局)
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单元规划(草案)于2017年6月16日进行公示。该项目位于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片区,东临华夏街,南临深南大道,西临沙河街,北临香山西街。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80148.0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459542.1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03793.7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479550平方米,其中:住宅12500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00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045000平方米,商务公寓112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4550平方米(幼儿园共57班,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占地共171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0平方米、含返还沙河社康服务中心56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8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6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900平方米,派出所3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1200平方米,养老院9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25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4500平方米,变电站3500平方米,邮政所450平方米,公共厕所4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18000平方米。
另外,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00450平方米。地下市政交通设施25500平方米,其中:公交首末站10500平方米,综合车站14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9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40平方米。(来源:南山区局)
6月13日,宝安区首宗股份合作公司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沙井东塘旧村片区项目在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竞争性谈判。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结果,共有6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参与谈判。此次评标委员会共由7人组成,其中行业专家4名,由区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在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股份合作公司代表3名。
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和投标人一对一谈判后,推荐了合格的候选中标人给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定标。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全程监督了此宗交易竞争性谈判进程。下一步,股份合作公司将召开定标会议确定合作方,并根据谈判的结果制定交易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对最终交易结果进行公示。
沙井街道东塘旧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2015年就纳入《2015年深圳市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沙井街道东塘旧村片区更新单元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社区,东塘社区位于沙井街道的中西部,辖区面积约为0.8平方公里(含插花地),南面与沙头社区交界,北面与辛养社区交界,属沙井派出所管辖。
项目原申报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28147.63平方米,市规划国土委在对该更新单元计划审查过程中,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目前,计划申报单位深圳市沙井东塘股份合作公司已根据有关意见对原拆除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10968.45平方米。(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6月14日上午,光明新区红坳村整村搬迁工作现场指挥部传来振奋人心的消息。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华星光电G11项目用地土地整备工作按时完成,记者了解到,光明新区正式启动了红坳村整村搬迁工作,召开红坳村整村搬迁政策宣讲会,深入群众,主动、细致地给被搬迁人做好补偿政策的宣讲及解释工作,充分保障居民利益,推动红坳村整村搬迁顺利开局。当地居民积极响应,台风“苗柏”刚过,就纷纷冒着风雨来到现场了解情况。截至发稿时,已有71户被搬迁人签订框架协议,占全部被搬迁业主的15%。(来源:深圳新闻网 )
近日,大鹏新区政府发布《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政策解读。《实施细则》适用于大鹏新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准入配置、申请与租售、监督检查与调剂退出等。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市区联动、企业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由政府或承担政府投融资任务的综合性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投资建设、回购或统租;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建成后按一定比例移交给政府;在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其它符合政策规定的筹建方式。
以下是《深圳市大鹏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要点政策解读
一、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概念
本实施细则所称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主导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大鹏新区范围内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建设、准入配置、申请与租售、监督检查与调剂退出等。
六、主要内容说明
该《实施细则》包含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筹集与建设、租售企业准入条件、申请与租售、监督检查与调剂退出、附则。对于六个章节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对产业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产业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说明。
组长由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新区管委会分管产业的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经济服务局、文体旅游局、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局(土地整备局)、坝光指挥部办公室、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南澳办事处和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等部门。新区成立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新区经济服务局。
同时在《实施细则》明确了产业领导小组以及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二)日常运营管理机构相关说明。
新区管委会可指定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日常运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日常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接收、运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已明确日常运营管理机构的新区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维持原管理模式不变,其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方式的说明。
结合《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府办〔2016〕3号)与我区的实际情况,本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由政府或承担政府投融资任务的综合性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投资建设、回购或统租;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建成后按一定比例移交给政府;在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其它符合政策规定的筹建方式。
(四)对创新型产业用房回购与补偿的相关说明。
政府回购创新型产业用房面积原则上不计入项目可售面积,不占用项目可分割转让比例。
(五)对租售企业准入条件的说明。
明确了申请条件、入驻标准、出售条件、标准调整以及支持创客的相关操作内容。
申请条件须符合注册地在大鹏新区或拟将注册地或企业总部迁入大鹏新区的企业。
入驻标准须符合以下产业发展方向之一:1.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以及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3.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其他产业;入驻项目的投资领域、投资强度、能耗水耗及用地产出等,参照《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的标准执行。同时也提出国际生物谷坝光片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申请条件参照《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片区产业项目准入条件》(深坝指〔2016〕5号)的标准执行。
创新型产业用房的配置坚持租售并举、先租后售的原则。以出售方式配置创新型产业用房的企业,应同时符合最近3年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在30%以上;最近1年的实际缴纳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3项的地方分成部分合计超过200万元;注册地不迁离大鹏新区。
新区重点引进的重大项目依托企业、科研机构,条件可适当放宽。
新区管委会择优选择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企业,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申请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项目对以上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六)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申请与租售的说明。
创新型产业用房采取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供应方式。财政投资建设或回购以及平台企业回购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原则上只能用于出租,如确有出售必要,新区范围内市财政投资建设或回购以及市平台企业回购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出售,需报请市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新区财政投资建设或回购以及新区平台企业回购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出售,需报请新区管委会审定。
平台企业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坚持以租为主、租售并举的配置原则,出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七)租金优惠政策的说明。
产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租金优惠政策,以先租后补贴的方式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价格进行补贴,租金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重点企业确有必要超出此比例的,需经产业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1000㎡以下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赁申请,以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给予租金优惠。
1000㎡(含)以上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赁申请,先以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进行出租,待企业达到租金优惠政策约定的条件后,再给予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租金优惠。
新区重点支持的企业,直接进行租金补贴。
相关的申请流程以及相关表格在《实施细则》附件中有详细说明。
(八)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申请程序的说明。
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初审、复审、专家评审、准入审定、公示以及准入复函等相关环节,具体包含内容、程序以及表格在《实施细则》中有具体说明。
(九)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续租、换租的说明。
该《实施细则》中对续租、换租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程序进行了说明。
日常运营管理机构应在距离合同到期6个月和3个月时,分别告知承租企业,如企业需继续租用,应协助企业及时办理续租申请,并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准入条件审查企业续租资格,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续租手续。
承租企业因技术升级、规模扩张等原因需扩大租赁规模或变更租赁地址的,可向新区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换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换租。1000㎡以下的产业用房申请换租为1000㎡(含)以上产业用房的,由新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形成《项目评审综合报告》。新区产业主管部门拟定分配标准和拟供房企业名单及供应面积,报产业领导小组审定。
(十)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监督机制的说明。
新区产业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并监督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企业准入审核及运营管理工作。对于入驻企业在合同期限内擅自转租、转售、抵押、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等不按租售合同约定使用创新型产业用房、隐瞒真实情况、伪造有关证明等骗租或骗购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机制。(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为规范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用房平台)运行和管理,明晰各部门在用房平台中承担的工作职责,确保平台高效稳定运行,从供给侧实现我市创新型产业用房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提供优质服务,市规土委起草拟订了《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规则(试行)》,2017年6月16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近日,国土资源部对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送的《广东省东莞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东莞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南海实施方案》)下发批复文件,原则上同意《东莞实施方案》和《南海实施方案》。
其中,《东莞实施方案》的试点范围为东莞市全市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建筑物一并交易的情况。试点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统一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两级土地市场联动;(二)规范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三)加强二级市场平台建设,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四)盘活存量土地市场,激活产业用地活力;(五)协同做好制度对接,显化土地资源价值。
《南海实施方案》试点的范围是南海区辖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重点针对具备宗地交易条件的情况,如净地交易、在建工程交易、已建成建筑物“连房带地”整体交易等。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分层转让、房屋基本单元转让不纳入试点范围。试点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二)创新市场运行模式,全面规范交易行为;(三)健全市场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交易环境,(四)加强交易监测监管,整体调控两级市场;(五)强化部门衔接协作,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来源:地产与工程法律观察)
6月15日,位于坪山区丹梓东路与荣沙路交汇处东北角的G14317-0130宗地公开拍卖。据现场了解,只有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1家企业申请参与此次竞拍,因此最终成交价为地块起始价8.86亿元。该宗地块为普通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59030.15平方米。地块详细信息见下表:(来源:深圳土地交易中心)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交易日期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成交价
(万元)
(元/平)
容积率
土地使用年期
G14317-0130
坪山区丹梓东路与荣沙路交汇处东北角
普通工业用地
2017-06-15
59030.15(其中工业建设用地面积56868.41平方米、道路建设用地面积2161.74平方米)
204500
8860万元
433元/平
3.6
30年
碧海花园旧改项目早在2012年被纳入第三批计划中,但该项目在2014年专项规划批复,2015年召开业主签约动员大会以来,该项目拆迁补偿问题迟迟未能达成一致,因此依照政策相关规定,自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两年内,项目首期未确认实施主体的,将调出计划中。为此碧海花园于2016年6月份被调出了计划中,但由于碧海花园经检测鉴定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城市规划的需要,政府决定将其列入棚户改造计划中。
近日,新安街道发布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碧海花园正式步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1、运营实务之项目拓展与多项目集团化管理培训将于2017年6月24日举办
的时代毫无疑问的到来了!伴随着众多集团、基金的成立,拓展到足够多的项目,并成功运营而实现收益,是各集团、基金战略的重中之重。但伴随着项目高收益的同时,是项目的高风险。许多项目由于拓展时研判不全面,管理不到位,操作不精细,从而导致项目走到半路时限于停滞,乃至中止,已成为界的一种常见现象。要想在时代中称王,部分先行者已开始从追求单个项目的成功落地和运营,转换到构建项目池,然后再孵化项目,最后运营项目的策略上来了。
如何拓展到足够多的项目,如何剔除哪些明显不靠谱的项目,构建自己的项目池后,对这些项目采用什么样的体制进行管理,如何对其进行计划管理、资金管理、人员管理、风险管理等一系列管理,以使之产生尽量多的能够成功落地的项目。本次培训,将由全国排名前三的某产业地产开发商的老总和深圳排名前三的某集团老总为您讲述他们的心得体会!
活动相关信息
时间:2017年6月24日
地点:中国 深圳(报名后培训前一周告知具体地点)
咨询热线:4000-663 998
13556835882 秦
18566698743 周
活动详情:http://a.eqxiu.com/s/TJeongwH 可在线报名喔!
猛戳下方阅读原文在线 报名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