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成为大势所趋,容积率作为控制城市开发强度的核心指标之一,无疑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当前国内关于容积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①运用新技术模拟或计算出更精确的容积率值;②侧重由上而下的容积率总量测算与分层、分区分配;③探讨容积率弹性控制的方法,具体又可分成两个不同角度,即通过横向指标取值“区间性”和纵向“阶段性”体现弹性运用,或者对多种容积率进行交集运算确定标准容积率。
虽然国内在这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依然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刚性过强,往往控制单一的上限值或最佳值,忽视了容积率固有的“可以谈判”的属性;其次是容积率制定的科学性不足,难以有效指导开发建设,导致控规中的指标频频被突破,控规的法律权威性受到挑战。二者要么太过刚性,要么过于弹性,导致开发强度管控“一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一直存在,始终无法找到一种二者兼顾的容积率确定方法。
基于此,有学者提出了容积率“值域化”控制方法,认为容积率应该是一个“区间值”, 通过分析地块及片区不同层面内影响容积率取值的相关因子,构建出相关因子与容积率的数理关系模型,从而得出容积率的值域区间。目前已形成一批研究成果:黄明华等人提出了商业地块容积率“值域化”的目的、内涵与思路等;宋玲以独立居住地块为对象,从人口密度、日照、公共绿地与停车位等因子分别构建约束模型,提出综合值域区间;游宁龙从公共利益的视角出发,选取幼托、小学和卫生站3个主要因子,探讨小区级公共设施影响下的居住组团容积率值域模型构建 ;黄明华等人在研究商业地块容积率赋值方法时,从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双视角出发,选取停车位、交通量和土地利用效率为主要因子,分别构建模型进行交集运算,得出最终容积率“值域化”区间。虽然已有研究大大增强了容积率赋值的弹性,但由于大多局限于微观独立地块研究,对于总规和控规之间容积率“值域化”控制研究较少,在总量分配中仍然无法避免“合成谬误”的现象,并且缺乏宏观层面的实证研究。因此,本文以汕头市为例,探讨城市片区层面容积率“值域化”控制,以期完善“值域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