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是在2015 年7月30日住建部组织高校城市设计教学研讨会(天津)主题演讲稿基础上的整理和再发挥,原发言题目为:城市设计管理的基层设计
1.背景与悖论:你不能用制造问题的同样思维去解决问题!
2014年,习近平“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不能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等关于城市建设的观点传达之后,在全国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领域引起一系列反响。住建部随即在规划司成立了城市设计处,委托中规院等机构制定城市设计条例规范(中规院也快速成立了城市设计分院院),并组织全国高校建筑、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来研讨城市设计学位和人才培养。一时间一波自上而下的、用来代替城市规划解决问题的城市设计热正在热遍全国上下。
作为一个边缘生僻的公共机构负责人,能参加“高校城市设计教学研讨会”,我猜是因为我在中国最重视城市设计的深圳市中心区(城市设计工作延绵接力已经20多年)开发建设办公室呆过七年,在中国最早的城市设计处(今年已有21岁)呆过七年,一不小心成立了最早“城市设计促进中心”(2011年挂牌)——所以我是代表深圳一直走在前沿的城市设计实践来交流的。在这样一个由住建部组织的城市设计“顶层设计”会议上,我把来自基层的思考,暂且用城市设计的“基层设计”做题目来跟大家分享。
回到建筑与城市的“奇奇怪怪”、“千城一面”问题,既然是最高领导提出的,自上而下,行业主管部门自然会对城市规划管理机制以及规划实践进行反思,以快速找到解决方法,就像现在对城市设计的高度重视和研讨。但是,恕我直言,如果我们不能找到制造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或者我们都未能精确定义中国城市与建筑的真正问题的话,贸然开出药方来整治,恐怕会适得其反,反而会加重和复杂化我们当下的问题。最明显的一个悖论是:中国当下城市与建筑的问题,无疑是跟在座的中国城市与建筑教育圈、管理圈有关。大家在这里说:哦,城市规划未能解决问题,让我们做城市设计吧!可是,做城市设计与做城市规划教育、实践和管理的,是我们这同一批人啊!如果我们这同一批人(而我们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换一批人!)不能转换思维方式和工作机制,那么我们就还是制造那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想通过简单换一下手上工具的标签就能解决问题?这我是不信的。爱因斯坦早就说过:You can’t solve a problem with the same kind of thinking thatcreated it!——你不能用制造问题的同样思维去解决问题!
2. P与D梳理:整合还是分离?
其实现有的中国城市规划体系(姑且称为P系)中是有城市设计(姑且称为D系)这款工具的,至少深圳规划条例规定、实际也这样操作:城市设计贯穿城市规划各个层次,则在总体、次区域、片区、地块,都可以有相应的或独立或作为篇章的城市设计,用数学集合方式表达:则D∈P。
我们先看看这些城市设计在深圳管理实践中是怎么表达和发挥作用的?比如在“修规/详细蓝图”这一层次,我们选2001年香蜜湖片区详细蓝图及城市设计来看,总图上湖面四周地块的建筑、铺地、绿化都画得很细,快赶上建筑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这是不是就起作用呢?实际上每个开发机构都会雇佣建筑师根据更具体的任务要求来重新摆布建筑,不可能遵照规划师粗放想像的建筑布局。结果是水边东侧香蜜湖1号和水榭花都两个大住宅项目之间,连一条通往水边的公共通道都没有,这一遗憾严重妨碍了周边居民分享滨水公共资源。可见,片区城市设计不是摆建筑体量、画铺地总图,而是要界定和控制出公共空间,保证其在开发中不被侵蚀。如果没有一种公共利益的立场和可操作的表达方式,城市设计或是城市规划可能都成为纸上画城,没有解决问题。
后来我在城市设计处的实践过程中逐渐摸索出界定和控制公共空间的表达方式——空间控制总图,用来界定公共或开敞空间/绿地/通道及人车动线,分不同高度控制建筑退线和体量,使公共利益在空间上有了明确、可操作、有效力的表达和控制。我很高兴这些空间控制理念甚至是图例表达已经由我们的规划服务机构传播到了全国各地。
我们再看上一个层次的城市规划——法定图则(相当其它城市的控规)里的城市设计,一般是附在专业成果里的用圈圈箭头表达的城市设计导引图之类,没有也无法有法定效力,文本中则会例牌地有一篇“城市设计规定”。但我保证,没有几个法定图则的使用者(包括市民、开发机构和政府许可部门)会看和领会这样的城市设计“八股”,更遑论遵守执行了。所以如果要让城市设计贯穿在法定图则/控规中并能执行,就得要求法定图则/控规成果不但提供用地功能强度控制总图,同时也应提供空间控制总图,甚至是三维的表达。
法定图则/控规再往上就是市/区的总体城市设计,深圳也都有做,而且有不同年代的版本,但说实话,尺度越宏大,就越不知道该控制什么、如何表达、如何执行。实际上,宏观尺度的城市设计主要是定义和保护城市周边及内部的生态资源边界(这个边界实质也是城市增长极限边界)、以及允许生物/人在这些生态资源之间安全移动的通道网络,这些与总体规划例牌的绿地/绿道/步行系统图的作用一样,关键是这些内容是否足够扎实和得到有效实施。
而城市规划设计的最下层次,是地块出让、提出规划许可和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我的经验是,这一阶段随着具体开发要求和初步方案的提出,情况与上层次的批量地块城市设计又有不同,正是利用城市设计工具进行最后沟通、校核和优化的最后机会,是城市规划管理精细化不容忽视和错过的关键环节。
这里有一个案例,是深圳天安车公庙东侧面向深圳高尔夫绿地的一排住宅楼开发,开发单位按设计许可要求做了方案来报建,按理说符合设计要点高度等指标就应该通过。但这些楼都是百米板楼连成高楼墙,没有考虑西侧老工业厂房区与东侧绿色景观的联系(哪怕是视觉通廊的联系)。我们在审查时提出或者说额外要求解决这一城市设计问题,也得到开发机构的理解和配合,最后提高建筑高度、加大建筑间距并将这些间距兼作了视线通廊,得到各方都满意的优化结果。
以上所举的各个城市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案例,是想说明,在已有的城市规划(P系)里不是没有城市设计(D系)及其发挥的机会,关键是怎么理解各个阶段要解决的城市设计问题,并在已有的城市规划体系里能够解决到位。
这里还涉及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分工甚至是定义问题。虽然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这两个体系在西方的出现及国内的引进都各有阶段和背景,但共同的目标都是解决好城市的时空计划与安排问题。如果我们坚持这一目标导向,并把城市空间用系统思维来看待的话,那么这两个体系在历史和实践中形成的侧重和差别(比如有说P系偏向政策、计划和平面化的用地性质指标,D系偏向城市具体空间形态及美学),我认为是可以通过互补、互学直至合二为一,最终P=D。而不是相反,去夸大两者的分工差别,直至变成两个相互独立、各自都不能系统解决问题的格式成果,P≠D。这里有四种情形可供我们权衡选择:
情形一:如果已经格式化严重(甚至成了八股)的已有P系不能解决问题,上上之策,是诊断出这个系统的问题,用大家期望有效的方法(比如D系)修补它,简化层级,让它能够解决问题;
情形二:如果看好新的D系,而原有P系也积重难返无药可医,那么上策是完善D系,取代失灵的P系;
情形三:对原有P系不做诊断修补,也不停用,同时另开一个D系来共同运作,希能能共同解决问题,这只能说是一个下策。
情形四:而最糟糕的结果,是原来就不解决问题的P系继续运作,管理运作这一系统的人及其思维,转过来管理运作一个新的D系,并把D系及其成果也法定化、层级化、格式化,最终变得像P系那样八股。
再从经济性来看这四种情形,假设现有情况下每平方公里,城市规划费用为P(可以不同层次规划摊加),城市设计费用为D,四种情形成本分别大概是:
情形一:0.5P+0.8D 则假设去掉两者重叠和城市规划层级重叠和不起作用的那部分费用。
情形二:0.5P+D 则将城市规划还起作用的那部分加给城市设计,让它系统解决问题。
情形三:(P+D)n,n>1 则两边各做各的并都起部分作用,但要增加两边成果协调成本。
情形四:(P+D)+nD,n>1 则两边管理趋同后都不太起作用,还得再去找人做或举行国际咨询。
当然我这么抠门地计算改革成本效益,是会得罪我们这个行业的GDP成长和收益的。为了避免P系和D系未来的摩擦斗争和重复消耗财政与智力资源,我倒是建议两系可以各取一字缩略为规设系?英文也合并成plasign。规计系听起来似乎太诡计,规设谐音龟蛇,有玄武气象,今后大家都是玄武系的一家人,岂不是好!
3.用户参与、利益博弈与可持续发展:城市规设的结构性改进
不管是如何看待和整合城市规划/设计体系,这些体系都有一个基础性结构性的逻辑缺陷需要修补。这个缺陷是什么呢?就是规设图与最后实施结果之间的差距——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规设图都只是墙上挂挂、甚至挂都不挂而只是不知所终塞到那里的图册而已,与现实甚至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个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一系统的主体结构出了问题。这个系统的主体结构有什么问题呢?主要是仅仅包含了项目委托者(往往就是政府规划部门)的意志和受委托者的专业判断,而缺乏城市各种用户主体的多元参与,这就必然会造成计划与变化、想像与现实、客体与主体的诸多错位,也必然会造成城市时空现实的扭曲——是所谓奇奇怪怪、千城一面。
尽管我们现在也有各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包括规划委员会、人大、政协、公众意见(听证会、公众咨询等),但事实上这都是外围点缀式的,改变不了这个系统的核心关系:受托方围绕委托方意志以封闭和大批量方式产生空间安排方案。如果这样的方案仅是委托方自己使用(比如室内设计)是没有太多问题,但城市规设的结果会涉及到委托受托方之外的诸多空间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片区居住者工作者、邻居、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者、环保主义者、历史文化关注者、等等),可以说现有委托/受托方只是城市各利益相关方没有委托手续的代理而已,但现在一直是代理们背着真正的委托方就把决定做了,到真正委托方发现时,修改和摩擦就难以避免。
历史地看,没有哪个强烈体现少数精英意志的城市会是宜居水准高的城市(比如卢西奥.科斯塔与奥斯卡.尼迈耶的巴西利亚、柯布西耶的昌迪加尔),只有经过市民参、改动和不断完善的城市才有可能是满足市民需求的好城市。
城市规设专业如果能意识到和摆正城市真正用户主体与项目委托者的关系,其专业立场和方法也自然会改变,也就不可能再生产个人英雄主义的、终极式蓝图(如大飞机形状的巴西利亚城市设计、大圆水面的郑州新区、及更多已经面目全非无法辨认的精英方案),而是将城市规设过程和结果开放给利益相关者和用户,由众智参与设计和实施的互动流程。
确定了这样的新型设计关系,城市规设焦点也会从传统的城市功能合理布局与三维空间美学拓展到对开放互动流程的设计,也即是在方法论上,可以引进当下日益在产品及服务领域风行的设计思维,包括:如何找到真正用户、如何确定真正用户的需求、如何围绕真正用户需求提供解决方案原型、解决方案如何允许用户参与优化和发展、等等。
将城市规设过程开放给用户与公众参与,实际上是将城市规设权赋予市民,或者说重新确认市民是城市主人和城市规设、建设营运及管理维护的重要主体之一。这一赋权或者说“确权”对城市规设专业的挑战是:如何协调、斡旋与平衡各方利益并保证一定的决策效率?除了利用好各种沟通的形式和媒介(比如各种促进平台、相关展览、研讨、论坛、工作坊、自媒体等等),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让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成为各方利益博弈和沟通协作的基础共识。
而要达到发展理念的改变和共识,专业教育和更广泛的社会教育都要同步改革和创新。
4.城市规设标准、方法到观念突破:创新栖居的可能
我在深圳的城市规设管理实践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城市设计,深感精英创造城市空间的最大困境是:当城市缩略成纸张上的平面图被设计师俯瞰着来畅想和创作时,从柯布西耶大神到现在井喷出现的无数年轻规划师,都会犯同样毛病——把握不住城市空间尺度,我想就连上帝如果这样来创世的话结果也会一样的——随手画出的线条,都是失去人性尺度的超大马路、广场、地块以及建筑空隙。所以在2007年左右,我与深圳城市与建筑设计管理处的重点工作,是组织编制一套城市设计标准准则,对地块切分大小、广场与街道等公共空间的合理尺度和围合度、以及资源景观地区的公共通道密度走向、等等方面进行控制和引导,另外一些绿化覆盖率、渗水率即是关系到环境生态的。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这样一个朴素想法:在以个人主观判断和以如此小的比例进行空间设计创作时,出现精品城市固然可以称幸(从中国千城一面的实践来看,这种几率比买彩票中大奖还难),但至少首先应该避免空间失度这样的普遍基础性错误(大家可以数数中国城市这二三十年修建的各种超级广场与大道)。
实际上传统城市规划也一直依赖指标参数(如容积率、覆盖率、高度、退线等等)来表达成果和进行许可管理,只不过这些指标主要是来控制每块地每个项目的开发强度(总担心一块地多盖房子多赚钱城市空间质量就下降了)和一般意义的环境质量(比如不能太高不能占地太满要一定比例的绿化之类),而几乎很少有参数能动态控制地块之间及建筑之间的关系(如地块之间的共享道路、广场、建筑在底层之间与高层之间的恰当间距、步行网络及密度、等等)、以及绿色低碳开发的量化程度。我把应用后面这些能保证城市环境生态及空间人性化的参数、通过计算机算法来即时生成、并能动态检测和管理规划设计成果的方法,称之为参数城市设计,或者相对于建筑领域已经普及的BIM系统,可称之为城市信息模型CIM(CityInformation Model) 系统。我强烈认为,这才是与生态和信息时代相匹配的城市设计方法,并且十分确信,有了参数(这些参数甚至可以提取自全球最宜居最环保空间最人性化的城市及其空间)、算法(比起已经风行的建筑参数设计,城市空间算法似乎还是空白,或者来自英国的空间句法syntax是其中一种探索)和三维甚至多维的可视化表达工具,计算机能比大部分大脑做得更好,可以更量化、可视化和实时互动和优化,当然,也至少能避免人的自大和尺度失衡造成的土地空间资源浪费。可惜国内能开展或理解支持这种课题研究的人和机构太少,我们一直在推介,并等待这样的同道人、甲方需求者或课题资助者的出现。
精英创造城市经常陷入的第二大困境,是采用简单化极端化策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从而忽视城市的系统性、均衡性和人的需求的复杂性。比如柯布西耶的光辉城市(交通通畅和阳光绿地优先街道生活被牺牲了)、劳埃德.赖特的广亩城市(城市分散到每户一英亩,密度和交流被忽略了)、丹下健三的海上城市(交通枢纽与城市在海上的结合和延伸,人对绿色自然的需求被隔离了)。这几十年的中国城市建设运动,也仍然处于这样的机械化简单化思维当中:先是九十年代各地兴起的开发区工业区,产业先导的城市,延续着“先生产后生活”的大庆精神;立交高架桥城市,一个蝶式立交桥的作者都会得到最高领导人会见,终于催生出西直门立交的迷魂阵;然后是CBD城市,一律的高大上;接着是CAZ城市,规划师要在这里创造活力……现在,即是各地风行的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最新炙手可热的是住建部正在力推的海绵城市、管廊城市。这些概念的更替风行,特别是官方与精英的助推,虽然有与时俱进的进步意识在里头,但这种标签口号的概括和突出,会影响城市资源的投放和技术力量分配的失衡,造成城市的偏食偏科,对城市问题的系统解决并不有利。
那什么是城市最需要系统解决的核心问题呢?低碳城市想把汽车交通能源清洁化;智慧城市想把汽车联网起来优化交通效率、海绵城市想把汽车路边的绿地充分利用来收集雨水加强渗透、管廊城市则要在汽车轮子下面建设市政共同管沟来避免反复开挖影响汽车行驶——所有这些想让城市更加绿色、健康、效率的概念和措施,都没有触碰到、反而在辅助加强那个最威胁城市绿色、健康和整体效率的核心细胞——汽车。汽车,只有汽车,才是百年现代城市最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只不过吊诡的是:在前五十年,城市要解决的是如何为汽车开辟在城市内外畅通无阻的道路(包括道路拓宽、高快速道路、立交桥)和停车等服务系统,而近50年来发达城市逐步意识到,恰恰是获得各种便利甚至优先权而无节制膨胀的汽车才是城市便利、健康和空间人性化的最大威胁,于是遏制汽车、研发替代工具、回归自行车与步行等等行动正在汇合成重新解决汽车问题(尤其是绑架城市空间与生活)的大潮流。起步较晚的中国城市、尤其是这二三十年规划建设的城市,都是被汽车优先理念洗完脑的产物,种种城市失度和环境问题,也都根源于这种汽车崇拜和依赖。不摆脱城市的汽车意识形态控制、不从根源和基础上系统解决城市的汽车问题,其它低碳绿色海绵管廊的善意修补,可能都是于事无补。
如何系统解决城市汽车问题?你要疯狂到禁止城市使用汽车吗?可能有人这样质疑。其实要禁止的不是汽车本身,而是要改变一切从汽车出发(比如各种规划第一步都是先确定符合汽车行驶需求而威胁行人、生物和水文的路网)、满足汽车需求(为了行车停车需要可以提供上天入地的复杂昂贵设施)的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形成的僵化意识形态,引进创新f设计思维,从真正的尊重生态自然和人本角度,来重新思考能让万物与人可持续栖居的新城市模式,也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出与新的时代新的需求相适应的城市规设理论与实践。
成立4年的深圳城市设计促进中心,正是基于这样的可持续栖居理念,提出环境超低冲击的多地面城市MGC(multi ground city)新模式,探索通过交通市政基础设施(PRT/慢行/市政管线的综合架空系统)的创新,来允许城市/产业开发(高密度混合)、公共生活(架空街道与公共空间)与生态/人文环境的最大共存(建设用地75%以上已有自然地貌、人文与水文环境应该得到保护)。而提出和探索这些新城市模式的基础方法,即是设计思维的引进,为此我们还创建未来+学院来推广这些创新思维和可持续栖居理念。我们期待更多的专业者加入这个未来栖居模式的探索,为中国依然强劲的城市化贡献新的城乡2.0解决方案。
5.智能与开放的诊断和审核:规划许可环节的再设计
各种各样的城市规划/设计成果,要成为现实,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关键是通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规划设计要求罗列出来,写进土地出让合约,让开发单位遵从和实施。
规划许可程序一般是用地机构根据流程办理了用地红线之后提出申请,由经办科员审查、查阅相关规划并填写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就可以完成。但这一环节仅仅理解做一个以规设成果为依据的行政转录和确认业务是不够的,更应该将其视作一个最不可缺少的规设专业独立环节,我的理由如下:
审批通过的控规/法定图则、甚至修规/详细蓝图/城市设计成果,能为单个地块考虑的,一般来说,主要是用地性质、容积率、规划配套这些开发指标,再多一些就是退线、高度、覆盖率、绿化率和出入口,但这些指引多是例牌式的、甚至拍脑袋出来的,因而也是最终导致千城一面的原因之一。真正能够直接与开发同步来提升一个城市的空间品质和特色的,恰恰是地块开发时应该承担并贯彻实施的公共义务。这些义务是哪些呢?它应该包括:
1、地块现状存在并且在开发中应该得到尊重、延续甚至加强的生态与人文资源;
2、公共空间,包括面积、便于社区邻里共享的最佳位置甚至形状;
3、公共通道及其系统连接;
4、配置公共配套(包括保障房/员工宿舍)的规模及不受歧视的位置;
5、低层建筑作为广场街道和城市生活服务界面的义务;
6、塔楼位置对周边的避让和照顾;
7、人车出入口与周边道路及邻里的关系;
等等。
实际上这些公共义务才是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核心价值,也是最容易被常规规设作为核心内容看待的开发及形态指标所遮蔽所忽略。
另一个在规设阶段对地块公共义务必有疏忽而必须依赖地块出让许可环节的检视补充的理由是:规设阶段面对地块的作业都是批量和抽象的,而等到地块出让许可环节,开发主体、用户、市场、邻里等条件都是单独和具体的,因此对地块应承担的公共义务的理解、分析及结果,在这两个阶段肯定是有差别的、可以相互补充的、但后一阶段的规设是更加必须和不可缺少的。我甚至认为,如果看看历史上有太多未经各种规设而建造的城市也同样宜人,也许诀窍就是在准备盖房子时根据本地通则和实地情况把左邻右舍、前街后巷及公共关系处理好,那么有了这样的我称之为末端调适的地块规设环节,前面诸多规设也许就是可以再删减的。
可是如果地块出让/规划许可要被看做不可缺少的规设专业环节,哪谁来做呢?碰上这一环节的经办人、科长、局长不是规设专业或者对规设专业理解不到位怎么办?
这就需要针对这一规划许可环节进行再设计:一是把规划许可证的填写变成一个有参数算法的智能系统,能够根据相应的用途、区位及需求等参数、以及综合了相关标准准则及经验研发的算法,自动给出相对合理的设计要点指标和指引;二是将这些要点指标和指引,在城市信息模型CIM系统中进行自动的三维甚至多维可视化显示(在周边三维环境中),并允许要点指标与三维体块之间进行双向调节校核;三是将这一要点指标与三维可视化通过CIM系统公示给邻里、公众和专业圈,进行网络开放诊断和最后校核。经过这种流程出来的规划许可条件,才是足够有共识、专业和利益平衡的,同时也可能使城市因为充分表达了多元的利益需求而变得独一无二。
6.总结:城市规设要变得管用所必须的七个基层设计
总结一下上面的观点:不管是有法律正宗地位的城市规划,还是在边缘打边鼓跑龙套的城市设计,面对这些年城市规划设计实践积累甚至是制造的问题,都是责无旁贷,都需要自我剖析,革自己的小命。我个人认为,尽管中国城市规划已经严重八股化、产业化,但也不应该放弃治疗;中国城市设计虽然碰到了紧急救场、借机上位的机会,但如果不能自省开放、兼容并蓄,也是难堪大任。最关键这两者名虽不同、实为同一拨人在玩,所以千万别借机演化成规划机构面对业主和问题时可以左右逢源的马甲、双簧和重复收费工具。我人在边缘基层,看到的多是这两者根基的浅薄和结构的缺陷,所以提出七个方面的基层再设计,供这两者的从业者参考:
1、 价值观基层:坚持生态、社会、经济平衡的可持续发展观;
2、 生态基层:切实保护大地自然生态基层,将城市(基层设施/生活/工作空间)构筑在生态基层之上,对生态基层的破坏控制在25%以内;
3、 社会基层:以各种沟通交流形式赋权公众参与城市规设;
4、 人才基层:培养公共立场以及沟通、跨专业与设计思维能力;
5、 城市基层:以步行优先的绿色慢行系统和街道生活;
6、 技术基层:参数化、可视化和实时互动调整;
7、 管理基层:规划许可阶段进行公示与公开诊断。
以上这些来自基层实践的思考,可能与自上而下的主流思路或有不同。过去独尊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用来打边鼓,制造了很多问题。现在似乎希望城市设计唱主角来解决问题,至于城市规划的积弊即听之任之——指望这样的思维来解决问题是有问题的。西方城市规划设计的进步,是建立在不同代人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城市更新、精英规划的反思和颠覆上的。中国快速迅猛的城市化的节奏,却要求在一代人的时间内、在可能相互冲突的观念、立场和方法上做切换甚至是自我否定——这实质是对人性和思维开放的巨大挑战:
我们一代人,能否跳出自己制造这些中国城市问题的思维定势,引进新的设计思维,来解决我们固有思维制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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