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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到:“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其中“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的要求非常明确,一时间激起广泛讨论,大众媒体也对该要求进行各种解读,一些解读并不能说非常准确和到位,以至引起了包括规划师在内大众对政策的某种程度的误解。究竟这项要求的目的何在,宗旨和本意是什么,把握此项政策要求的重点在哪里,需要我们系统的厘清和科学的讨论。
《》2016-12期刊登中国设计研究院杨保军院长撰写的《关于开放街区的讨论》一文。文章梳理了“开放街区”概念的来龙去脉,分析“开放街区”相对“封闭街区”的特点和意义,进而分析我国街区从古代、近现代、现代到当前时期的发展脉络,最后提出了应对“开放街区”的三项措施。
文章从中西方街区的差异着手展开分析,比较西方“开放街区”的尺度和特征,进而回顾中国自古以来街区规划的思想变化,从中探讨中国街区制度沿革的情况,找出街区尺度变化的社会经济原因。经过研究分析,文章指出,“开放街区”实质并不是“开放”或者“封闭”,也不是拆不拆墙的问题,而是把街区尺度变“小”。文章认为,街区变小将给城市经济、市民生活和城市风貌等带来深刻的影响。
建议广大读者阅读此文,以对“开放街区”这一规划领域的重要概念范畴有更系统的认识,也希望读者能从中获得有益于工作开展的宝贵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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