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看来,经济发达镇亟待解决的一对基本矛盾是行政层级所赋予的管理权限与实际需要的管理权限,二者存在落差,前者小于后者。“有的经济发达镇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县(巿),故该项改革是循实责名,弥平落差。”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立足基层工作实际,优化业务流程,减少管理层级,建立扁平高效的基层组织架构。加强行政执法和综合服务等前台机构建设,统一履行直接面对公民、法人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职责,提高服务管理效能。设有开发区的经济发达镇可探索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促进开发区与经济发达镇融合发展。
韩春晖指出,开发区和经济发达镇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功能相近和重合的地方,合一体制有助于资源更好的整合和利用。
早在1999年,浙江省金华市就成立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此后,这种“一站式”的新型行政服务机构在全国诸多地方纷纷建立,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但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
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是改革任务之一。《指导意见》指出,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精简程序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推广首问负责、办事代理、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经验做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权力下放,比如一些财权、公共服务职权下放到镇政府,最终获益的还是百姓。”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指出,“这可以增强经济强镇的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能很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