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空间规划是凸显城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的重要手段。然而,仅从城市形态角度出发的特色空间规划注定失败。文章首先在实践论上阐述了特色空间规划应当以“体系应对体系”的规划思路,总结提炼了特色空间规划的系统方法,并以衡阳总体城市设计作为案例进行了重点解析。
一、特色空间:不仅仅是城市形态的问题
进入21世纪以来,“千城一面”成为描述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建设特征时被引用最多的词之一。而关于城市特色和特色空间的各种表述和实践,大多数也围绕着目标导向[1]和问题导向[2]两个思路进行,这两种思路的核心都是从城市形态的角度出发,重点解决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形态塑造问题。
从特色空间规划这些年在我国实践的实际效果看,特色空间规划往往通过细致入微的形态研究,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提出若干控制建议,甚至提出城市形态设计的导则,而这些导则动辄与控制详细规划或者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密切绑定”。从专业理解的角度出发,规划师的这些工作无疑是富有想象力的,也是卓具成效的。从2005年开始,笔者参与或主持了多地的特色空间规划,规划的成果也同样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力图实现对当地整个规划审批体系的全面植入。然而,项目完成后的几年里,笔者受邀参与这些城市的建设讨论与决策时,却发现以城市形态为核心的特色空间规划实施困难:形态系统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部分,它远非Zoning般的自成体系——形态控制是以人为本位的,体现了城市特色,汇聚了特色空间,而城市的用地、交通、产业、服务设施仍然站在城市为本位的基调上,无论特色空间规划如何去协调、继承或者遵循,这些“上位规划”的路径已经与特色空间规划的初衷背道而驰。
正因为如此,设计中开始逐渐意识到,通过特色空间来解决城市形态问题,需要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整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系统如果愿意围绕城市特色空间来组织,特色空间的规划内容才能真正在城市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