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1978年以来,人口和经济向城市、向沿海区域、向沿海巨型城市或城市群集聚,是中国近代地理空间格局变化的主要特征。由此导致城乡差距扩大、沿海内地差距扩大、中心(巨型城市)区域—边缘区域差距扩大,区域发展不协调矛盾突出。
从影响因素分析,向巨型城市集聚大体分为3个阶段:2000年之前以工业化主导的以政策区为主要形态的建设拉动了中心城市的建设;第二个阶段是第三产业和房地产引导的土地开发(大体上到2010年前后)带动的中心城市发展、第三个阶段是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城新区建设(到目前还在持续着这一阶段),这三个发展阶段之间在时间上是有所重叠和交叉的。
第一个阶段:以加速工业化为主导的各类政策区
以工业化为主导的各类政策区的建设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前、新中国建设之初,工业基地、工业区、工业城市都是推进工业化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而这种空间载体通常都是和一些主要的中心城市紧密相关,156项工程建设中80%左右是落户在大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中。还有一部分和矿产资源紧密结合,形成工矿区等。这两种类型区特别是前一类,发展成为中国城市化的基本格局。改革开放以后,14个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种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边境合作区、出口加工区等等不同类型的区域促进了以工业化为主体的产业发展。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致力打造第二产业相对优越的基础设施和政策小环境,在选址上与主城往往有一定的距离。高新区则重点放在科技创新、服务业带动,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和城镇化质量。无论哪种布局形态,这些区域最终都和城市融为一体,即使是当时被诟病距离老城过远的黄岛(青岛)技术经济开发区,新城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加之老城中心的迅速膨胀,最终达到的效果都是新老融为一体、使得中心城市不断做大做强。
附:主要体现出以下几点特征:
1 普遍与主城区存在一定距离:15-40公里
2 当时与主城区存在三种布局模式:
?边缘连续式:毗邻主城区,独立性较弱,是城市功能区(上海闵行、虹桥)
?近郊跳跃式:距主城区5-20公里,受到主城区辐射带动,但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宁波、烟台)
?远郊跳跃式:距主城区距离大于20公里,具有相对较高的独立性(广州、天津、大连、青岛)
3 开发区发展面积扩大,实现了从单一功能区向城区的转变
第二个阶段:房地产引导的土地开发
最近,开展了一项针对北京市居住空间拉动城市扩张的专题研究,主要揭示在最近一段时期,房地产开发与城市空间扩张的作用。初步研究成果表明,“居住-产业”二者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贡献度一般为28.82%-60.49%,直接由房地产开发拉动城市发展是基本特征,也是由中心向外摊大饼式的发展过程,其中的机理很简单,最核心的就是源于土地财政,土地财政使得房地产价格本身在空间上呈同心圆分布的形式,产生了通过房地产开发售出高价土地的现象,在城市最高地价的地区总是作为房地产推进的首选区域,除非受到了其他一些约束条件的制约,这也形成了一个显著特点,土地价格由中心向边缘再向外围递减的的圈层式结构,导致以土地财政为驱动力的城市开发模式也必然是圈层式向外拓展的方式,城市的中心性不断得以强化,人口和经济在中心城区的集聚规模、以及集聚程度都随之有所提升。当然也应该看到,土地利用效率真正最高是房地产这块的土地利用效率比较高。这样的发展思路有助于所谓的中心城市做大做强成为巨型城市。
这种发展思路不只是在中心城市和巨型城市区域体现,我国城市普遍采用了这样的方式。大搞房地产、从中心向边缘拓展把城市做大做强,由于我们人口经济集聚过程已经不是简单的政府指令、行政指挥、规划指引的结果,市场机制在这个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结果,使得那些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城市虽然走了相同的道路,最后没有达到相同大规模集聚人口经济的效果,就是通常说的“鬼城”的出现。这些鬼城的出现,又反衬了区域性中心城市集聚过程,巨型城市在以“鬼城”为代价的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城市群和城市区域在巨型城市的核心生成的同时也不断发育和壮大。所以,我国的中心城市的中心城区的不断壮大、与中心城市引领的城市群的发育往往是同步的,由此形成了双“中心-边缘”结构,其一是中心城区的壮大与其中心城市(行政区范围看)边缘区域得不到充分发展之间形成的“中心-边缘”结构,如北京的中心城区同周边区县的关系。其二是中心城市与城市群中其他边缘区域(包括边缘城市)相对落后之间形成的“中心-边缘”结构,如北京市(行政区范围)同京津冀区域的周边县市的关系。周边县市在这个阶段发展的突出特征或者说是核心动力,往往也少不了房地产开发的拉动,而房地产开发的优势又往往来源于同中心城市距离接近。
这样,就形成了两类“边缘区”,其一是中心城区之外、中心城市行政区边缘的周边地区,其二是中心城市之外、城市群或城市区域的周边地区。这两类地区如何发展逐步成为区域城镇化空间结构优化的关键区域。
第三个阶段:中心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区、新城建设
然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更多关注的依然是第一类的边缘区、即中心城区为核心的中心城市行政区范围内的边缘区,这就进一步强化的中心城市的发展。重要的契机就是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国家级新区发展的基本特征体现为寻求经济增长点,试图通过扩大产业发展来引导城市增长。截止2016年,已经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新区,分别位于18个不同的省或直辖市;国家级新区的规模在1000-2000平方公里,通常被当做“新城区”;2015年,国家级新区以0.17%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1.2%的人口,4.3%的GDP。
问题在于:
一是国家级新区的建设规模失控。最大的国家级新区(大连金普新区)面积为2299平方公里,几乎是各类国家级开发区面积的总和,最小的国家级新区(甘肃兰州新区)面积达到800平方公里,分别是最大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面积的11.43倍、3.45倍和72.73倍。
二是行政区锁定,由此推动中心城市的再扩张和巨型城市的发育。衡量新城新区的发展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第二产业在这些新城新区经济发展中占据非常大的比重,也就是说继续走推进工业化的道路做为重要战略导向,但可悲的是,现在和过去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就是大环境发生了变化,不具备这么大产业,不具备工业化阶段所需要的这种大空间,于是不约而同又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新城新区又成了房地产开发的空间选择地点,所以形成这样一个特征,即基本上锁定在行政区范围内推动大城市发展。在做广东省国土规划时所得出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珠三角这个地区原则上不应该再有这么大规模的新城新区的开发,整体上城市建设的密度和开发的强度已经过大。当时在国土规划评价时,珠三角建设用地原则上是零增长,只是把存量盘活,进一步做大做强,南沙在这一轮规划里做为广州的副中心打造,而南沙一开始的定位和东西两翼发展的产业方向基本上一致,也就是说无形中又吸夺了广东省要向两翼发展的战略指向,而且目前的发展过程是广州市局限在自己的行政范围内,如果把这个范围放大一点看,和佛山一接上,就会发现这样的发展指向,是撇开了周围环境,撇开了佛山,撇开了整个珠三角区域地位,而这个战略如果把它放在区域层面上是值得商榷的。其实从经济体量上看,广佛已经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城市。
当年我们做辽宁海岸带规划时提五点一线,但已经有42个点,如果按此发展下去,无形中将带来整个区域空间结构的无序化,比如说大连金普新区的开发,重要的契机就是把大连的老港区延伸至太平湾设置新港区,这个港湾就是营口鲅鱼圈新港区,它们所利用的地域完全是一块腹地,从未来整个东北服务的腹地所提供的交通流量增长情况来看,这种建设肯定是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现谁也吃不饱这样一个境况,也就是说这种新区建设无非是把整个空间结构做了,但产生了巨大的内耗和浪费。大家都知道,国家级新区是作为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空间,给予的定位很高,但是由于过多锁定在每一个行政区范围之内,往往把国家战略的空间载体转型成了城市自身发展的一个局域战略。
三是巨型城市发展的主效应,往往是以资源环境超载为代价的,城市化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趋于恶化。最后发挥的效应是加剧了资源环境的超载,这种发展的形态,如果按照把规模做大这种中心巨型城市的发展历程,无非是要加剧资源环境的超载,大家知道我们之所以谈产业发展转型主要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的关系,生态文明的核心是要善待自然,也就是说过去发展的路径往往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我们做全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超载状态的评估,这个评估的基本结论是,导致中国环境资源超载的第一大要素是环境容量问题,恰好和城市化程度在空间上是紧密耦合的,我们国家的主要城市群地区都是在空间上环境容量已经超载了,第二个因素才是水,第三个因素是土地,正是由于缺水,西部干旱地区成为我国环境容量超载的主要区域,我们在空间上的分布大概是这样的特征,首先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是超载的主要集中区,如果城市超载了,往往中心城市的边缘区域以及城市群周边的小城镇处于临界超载阶段,这是一个特征。另外如果这些核心城市超载了,连接核心城市的发展轴往往处于临界超载状态。很多人认为一带一路所涵盖的地域面临着大开发的机遇,但其实这个地区资源环境普遍出现临界超载状态,包括我们在主体功能区划定了18个开发区,原来设定18个重点开发区的核心思想是仅需作为人口和经济空间的主要集聚地,现在看来这些区域的资源条件并不比那些优化开发区具有更大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未来进一步承载所谓的人口和经济的构想也开始遭到质疑。我国整体上来说,必须要走集约节约的发展道路,以质量提升为主要的发展方式,而数量的增长,在中国已经不是一个主要的战略选择。
四是巨型城市发展的次效应,往往导致区域发展不协调性加剧,从而削弱甚至抹杀了城市化带动区域繁荣发展的重大价值。大家都清楚,在北京周边地区分布着大量贫困区域,很难想象一个中心城市外围100公里就开始分布国家级贫困县,教科书上说中心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带动服务辐射外围地区,而实际上起到的作用是加剧了城乡区域发展的矛盾,矛盾表象是沿海和内陆之间的差距,其实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城乡差距。这种不确定的加剧,在空间上有几种表现方式,其中的一个表现是城乡,还有一个是中心—边缘结构越来越突出,无论是说三大城市群在全国整体发展水平差距在拉大,还是说以省会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化重点区域——核心区往往占本省人和经济的比重也在增大,换句话说,中心和边缘区的结构发展模式无论是在国家尺度上、省域尺度上、还是县域尺度上都成为了普适性的基本规律。
结 论
中国区域发展理念坚持协调发展、缩小差距,但实际效果事与愿违。我们的产业政策基本失效,区域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失效的比例也非常大,包括全国大的经济格局,西部大开发是最早提出来的区域政策,第二个提出来的是东北振兴,由于中部地区没有政策惠及,所以带有一种补偿性地提出中部崛起,而恰恰中部地区的发展效果是最好的,从区域发展格局中分析,中部地区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也就是说区域政策最后有了实施的效果,这种巨型城市的不断发展,确实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区域发展本身的规律,这是在传统经济学层面的规律,忽视掉的没做减法的,就是带来的资源环境的效益,对于国土空间生态的安全,如何减弱这个分支,用工业化文明时期的经济学解释,基本上资源是低价的,环境也是低价,生态基本上是无价的。如果赋予环境生态必要的价值,赋予应有的价格,那么就不一定大城市规模越大越好,所以这是工业化文明时期传统经济的计算公式,这个计算公式所达成的区域发展规律就是巨型城市越做越大,政绩绩效、财税制度、贪污腐败等构成加剧人口经济集聚效应的综合因素。
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空间分布的不均衡,导致集聚区域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受损,而区域差距背后的社会矛盾、生态问题不断加剧。发展方式转型已经刻不容缓。下一步如果我们继续沿用大城市不断集聚发展的路径,那么做为一个城市发展战略将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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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11月20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和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2016年度学术会议在杭州市富阳区召开,本届会议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与城市经济学委会、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富阳区政府联合主办。学委会主任委员、中科院地理所樊杰研究员在会上做了题为“对大都市区边缘地区发展的思考”的学术报告,现根据演讲视频做一整理,经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区域规划研究所陈明副所长递予作者审核,感谢樊杰老师修订完善并授权发布,感谢会议主办单位提供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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