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这样的时刻,站在清冷的大街上,我便会想,这样的“伦敦时间”究竟把人们赶去哪里了呢?
也许是家里。“无处消费、必须回家”的律令,把人们赶回到了自家的餐桌前。无论工作如何繁忙,总有一个时间段,人们无法依赖外卖或餐厅,必须回家自给自足。
也许是音乐厅和剧院。购物的诱惑在夜晚被拦腰斩断,不愿意回家的人们,总是把剧院和音乐厅挤个爆满。更何况,文化演出的票价,比起百货商店的标签来,要可亲得多。
也许是各色小书店、大学或其他公共场所。每天晚上,伦敦总有那么十几个免费讲座在对人们招手,邀人前去争论。在这样的夜晚,进一次威斯敏斯特,在平日议员们唠叨个没完的漂亮房间里,参加一场辩论,倒也不错。
而在所有赶着回家、赶着听音乐、看演出、蹭讲座的人流中,也许便有亚马逊的快递小哥,John Lewis 的售货员,餐厅的大厨、露天市场的摊主……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在伦敦这座贫富悬殊的大都市,普通人到底有多少经济能力和闲适心情,去享受这座城市,从来都是需要打上问号的事。但至少“伦敦时间”,给了他们一种特别的保证,使之拥有一块可以自己做主的时间,免于生产和消费的过度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