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收入国家的例证转化为适合中低收入国家实施的策略,是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因为这两类国家城市环境往往有着巨大的差距。例如,在大多数中等收入国家,城市密度总体上是相当高的,城市空间往往也更紧凑,且有着单一的城市中心(就业、文化活动主要位于城市中心)。中低收入国家的城市居民也高度依赖一些非正式和相对廉价的应需交通服务(如私人出租车、自行车、摩托车、人力车)。这些非正式的交通服务经常导致交通堵塞、空气污染,并降低交通安全性。此外,相比于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低收入国家通常具有较低程度的城市化、更少的就业机会、以及不太方便且质量较差的公共服务(例如公共交通服务)。
尤其是在中低收入国家,步行和机动交通的区隔分离不足,降低了行人的安全性,增加了道路交通伤害。此外,缺乏足够交通规则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也导致了大量且不断增长的与道路伤害、交通事故死亡和高犯罪率相关的疾病负担。
在中低收入国家之间以及内部,社会不平等现象更为严重。其中包括一系列的空间可达性方面的不平等,例如对于有利于健康的开发项目(如具有较好卫生设施和充足住房的建筑)的可达性、对于有利于城市健康福祉和宜居性的高端基础设施和服务(例如公共开放空间、教育、健康服务)的可达性等。应对这些城市挑战目前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中具有重要地位。
此外,中低收入国家的城市人口中,虽然步行上下班通常更普遍,但能够享受健康服务、卫生设施、清洁水源和充足住房的机会却并不常见。在许多亚洲和非洲国家,不管是用于商业还是个人目的,动力两轮车(摩托车和小轮摩托车)是首选的成本低且机动性高的交通工具,但也导致了高发的道路伤害。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可以有助于减少空气污染和环境噪声水平,从而解决一些城市汽车交通带来的健康影响。然而,如果电动两轮车替代了步行出行,这将会减少体育活动,增加肥胖且增加道路交通伤害。例如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机动车快速增长后,发现拥有机动车的家庭的男性(而不是女性)肥胖数增加了一倍。此外,中低收入国家的食品供应链近期发生了大幅变化,从自给农业转变成了超市和便利店的加工食品。因此,当进行以改进中低收入国家健康为目的城市规划时,复杂的交叉影响就会出现。
截至目前,还几乎没有什么可供其他城市和国家学习的中低收入国家的例证。在最近几十年里,几个拉丁美洲城市(如巴西的库里提巴、哥伦比亚的波哥大和墨西哥的墨西哥城)实施了大量的快速公交系统(BRT),克服了交通不平等,改善了公共服务(如医疗保健)和就业机会,并提高了体育活动的水平。此外,保障性住房项目还减少了贫民窟和发展较弱地区的人口居住比例,增加了清洁水源、卫生设施和交通的供应。近年来,拉丁美洲的许多城市都建设了公共自行车项目。从1993年到2007年,中国(拥有自行车和骑车者数量最多的国家)的自行车保有量急剧下降(从每100户197辆车到每100户133辆车),然而自2005年以来,中国的主要城市大都实施了大规模的公共自行车项目。
另外,我们还应该注意一些可能会加剧健康不平等的规划举措。在拉丁美洲,虽然自行车使用少量增加,但是大多数的公共自行车项目都建在了社会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同样,在中国杭州,公共自行车的会员比非会员具有较高的小汽车拥有率,而那些没有小汽车的人则更多地使用了他们自己的自行车(也就是说反而是拥有私家车的人更多地占用了公共自行车资源)。此外,许多拉丁美洲地产项目缺乏综合性规划,使得居民对各类服务的可达性较差。最后,大型设施项目建设(例如北京和里约热内卢的奥运会项目)可以改善某些地区的状况(例如公共交通可达性),但也同是会加剧不平等现象(例如迫使低收入居民搬迁至缺乏公共交通和服务设施的远郊)。
因此,在中低收入国家,如果对综合性土地利用、交通、住房以及基础设施政策法规及规划策略不给于足够重视,那么将可能造成健康不平等现象的扩大。匮乏的资源和经济社会快速变化,使中低收入国家施行综合性统筹规划颇具挑战性。然而,综合统筹规划可以优化已有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助于避免非预期性后果。尤其是大规模的规划干预措施,在实施之前和之后都应该进行充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