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宇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分院副院长

我认为制度和创新,这两件事就是一件事。为什么要把这两件事放到一起来说。是因为城市设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缺乏一个制度建设,对原有规划体系进行创新,或者是城市设计这个体系进行创新,那么制度建设可能是创新的第一步。
从城市设计制度建立上来说,我们也应该一步一步走。在过去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在讨论这个事情,没有人说不需要制度,但是制度到底是走到什么样的程度,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以什么样的力量出现,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这个是大家争论不休的事,但是没有人说不需要一个制度。
城市设计从根上讲是一个方法,这个方法本身就不应该具像成具体的形象空间设计,空间设计只是一部分内容,但是我们把很多其它东西抛掉了。比如,今天我们看世界五城市对比展览的时候,在大巴黎、大伦敦的设计过程中,我们看大图纸的时候会发现,它到底是城市设计还是城市规划,这个概念是模糊的。
我们国家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些特征当中,可能把城市设计原来的东西人为分成两块,分成形象空间设计和制度设计。事实上,从一开始,城市设计就是一个制度设计、空间设计和政策设计为一体的工作行为。
从创新来看,也是对城市设计本身的回归,回归到城市设计最开始,最本原需要做的一个事情。今天开这个会,现在有两个核心文件,一个是管理办法,一个是技术管理规定,这两个也仅仅是第一步,不要指望这两个文件把所有城市设计制度建设问题全部解决了,这个远远没有做到。
从这两个文件推出后,我们是真正做了城市设计的第一步。这一步不管做的是不是有人觉得它不对,但是这一步必须要走出去,如果不走出这一步,制度不建立,永远不知道对不对,永远也不知道以后该怎么走,所以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
制度建设和创新,相比于在技术层面的创新来说,可能制度层面的创新对现在的意义更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