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保军与荷兰环境评估署总干事汉斯·摩玛斯在中规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荷兰王国驻华使馆大使(代办)杜安德应邀出席会议,共同见证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荷兰王国驻华使馆基础设施与环境参赞魏安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总规划师张兵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后,双方在中规院召开了中荷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与大都市区发展研讨会,中荷专家就双方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了共同的探讨与研究。荷兰环境评估署总干事汉斯·摩玛斯、空间规划部副主任董·达森、规划师阿让·哈伯斯、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教授马丁·德容、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城市区域规划系讲师大卫·埃弗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学术信息中心副主任徐辉(时任绿色城市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分院副院长张永波、上海分院总规划师李海涛、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高级规划师王巍巍在研讨会上做了精彩讲演。现将荷兰环境评估署空间规划部副主任董·达森题为“让兰斯塔德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城市群——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发展”的报告做一整理,以飨读者。
2016年11月22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杨保军与荷兰环境评估署总干事汉斯·摩玛斯在中规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荷兰王国驻华使馆大使(代办)杜安德应邀出席会议,共同见证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荷兰王国驻华使馆基础设施与环境参赞魏安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总规划师张兵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双方在中规院召开了中荷国家空间规划体系与大都市区发展研讨会,中荷专家就双方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了共同的探讨与研究。荷兰环境评估署总干事汉斯·摩玛斯、空间规划部副主任董·达森、规划师阿让·哈伯斯、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教授马丁·德容、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城市区域规划系讲师大卫·埃弗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学术信息中心副主任徐辉(时任绿色城市研究所副所长)、上海分院副院长张永波、上海分院总规划师李海涛、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高级规划师王巍巍在研讨会上做了精彩讲演。现将荷兰环境评估署空间规划部副主任董·达森题为“让兰斯塔德成为一个有竞争力的城市群——经济与社会的平衡发展”的报告做一整理,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 董·达森是荷兰环境评估署空间规划和地方环境质量部副主任。目前正在领导一个研究城市体验、城市交互学习和城市创新的跨学科项目,同时还负责荷兰环境评估署欧盟2020展望研究项目——“基于自然的城市创新”,这是一个历时四年的跨学科研究项目,与欧洲各大学和城市合作。在过去的10年中,董·达森负责荷兰环境评估署多个重要项目,如可持续发展城市、人类环境的评估、Horizonscan福利和环境研究、2014年鹿特丹国际建筑双年展等等。他是《2012年人类环境评估》报告的第一作者,与荷兰环境评估署前总干事马特哈杰教授合作编写了《城市的智慧》(2015年出版)。2015年,他被任命为联合国人居署城市服务和技术部驻荷兰代表,参与制定联合国人居署最新的城市议程。
董·达森是荷兰环境评估署空间规划和地方环境质量部副主任。目前正在领导一个研究城市体验、城市交互学习和城市创新的跨学科项目,同时还负责荷兰环境评估署欧盟2020展望研究项目——“基于自然的城市创新”,这是一个历时四年的跨学科研究项目,与欧洲各大学和城市合作。在过去的10年中,董·达森负责荷兰环境评估署多个重要项目,如可持续发展城市、人类环境的评估、Horizonscan福利和环境研究、2014年鹿特丹国际建筑双年展等等。他是《2012年人类环境评估》报告的第一作者,与荷兰环境评估署前总干事马特哈杰教授合作编写了《城市的智慧》(2015年出版)。2015年,他被任命为联合国人居署城市服务和技术部驻荷兰代表,参与制定联合国人居署最新的城市议程。
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城市被人们视为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引擎。经济学家曾证明城市规模的成倍增长能让生产效率提高2-10%。而经济增长也会促进劳动力的提升,由此让城市得以更好的发展。虽然荷兰的经济看上去并不算特别引人注目,但实则荷兰更注重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与平衡。随着城镇化带来人口规模和密度增长,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平衡发展变得愈发重要。过去30年来,这种平衡发展的理念影响和贯穿了荷兰规划的几次重大调整和变革,并成为荷兰规划当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事实上,这种平衡发展本身也在不停变化。本文将重点讨论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一、背景简介:真实的(还是碎片的)城市时代
欧洲是一个高度城镇化的地区,约有75%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市体系非常发达。如图1所示,欧洲各国之间的边界已不明显。从英国经荷兰、德国、比利时,直至意大利,这部分地区预计2030年的城镇化将达到85%。欧洲除了伦敦和巴黎两个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其他多属于中小规模的城市。
图1 2014年欧洲的人口密度分布
城市区域有不同的类型。欧洲的城市地区类型各异,规模形态均有不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四类:一是单中心的城市地区;二是相对分散的城市地区,例如波兰的一些城市;三是线型分布的城市地区,以法国南部为代表;四是多中心城市地区,类似于德国的胡克比特,比利时的部分城市,以及荷兰的瑞特斯丹市。城市地区的空间类型与其对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方式密切相关,并且与城市的信息网络、通讯系统等软件设施的发展紧密结合。因此,空间类型亦是了解这些城市地区的基础。
图2 2000年-2014年荷兰的人口规模变化
图3 2012年荷兰的就业岗位密度分布
虽然荷兰的城市化约为75%,但人口绝大多数都集中在中小城市,超过50万人口的大城市所占人口比例并不多。与此对应的是荷兰多中心的城镇格局。这一现象可以归因于中世纪时期城镇之间交流空间距离较短。欧洲的这些城镇大部分都经历了规模上的增长,也有少部分是在缩减。基本上,城市意味着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发展机会,不断吸引着人口向此聚集。过去20年中,兰斯塔德地区在这方面的表现尤为突出。城市不只带来经济上的发展,还会变得更加智能、生态和健康,并且在全球治理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此外,与全球环境和资源相关的城市研究中,荷兰也在为20世纪时期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寻找,让社会与经济得以平衡发展的转型路径。
图4 城市地区四种空间类型
二、为了更伟大的城市而规划:经济与社会的平衡
1、管控与区划:以阿姆斯特丹的斯希普霍尔机场建设为例
1988年至1991年,荷兰编制了第四次国家空间规划,其中所提倡的功能分区体现了现、当代的规划思想。出于“经济优先”的考量,规划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通过提升斯希普霍尔机场和鹿特丹港的可达性,进一步强化荷兰作为欧洲交通物流枢纽的地位,让荷兰的城市在单一欧洲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大多为车站)约30%由中央政府主导。
图5 荷兰第四次国家空间规划
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及其双重目标。1991年荷兰决定修建斯希普霍尔机场的第五跑道。2003年第五跑道开始启用。如今该机场的第六跑道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一方面,机场扩容,航班量增加,给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对机场净空限高和降低噪音等措施,该地区的环境品质得到显著改善。机场净空限高和噪音控制分区规划明确各地块的建设边界和限制条件,以及现状不符合控制要求须拆除的建筑。原建筑被拆除的居民可以获得房屋或其他方式的补偿。基于每年对噪音监测点的数据分析,噪音控制标准也相应得到提高。由此,疏散区域人口,降低安全隐患和噪音污染,确保航空区域的运营和使用。从图7可以看出阿姆斯特丹和周边地区的人口居住状况。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噪音等值线之外。跑道南北向为噪音影响控制区。即,该区域南部不再进行大规模扩建。
图6 噪音检测点分布
图7 斯希普霍尔机场周边的净空限高
(2013年基于第五跑道的控制要求绘制)
Source: PBL (2005) Het milieu rond Schiphol 1990-2010
对比欧洲其他大城市的机场航班量与噪音程度,斯希普霍尔机场在平衡经济与环境关系上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比如,从航班量来看,斯希普霍尔机场位居第四,但从噪音控制来看,航空量排行第二的伦敦希思罗机场,其噪音水平是斯希普霍尔机场的10倍到11倍。而航空量最大的法国戴高乐机场是斯希普霍尔机场的2倍之多。不过这种过于僵化和严苛的噪音控制无法让当地社区居民对机场建设提出反驳意见。
实际上,噪音控制是一个综合且复杂的政策。在2000年之后的相关政策与规定中,既分析了不同控制区带来的社会影响,研究了控制区与航班量之间的相关性,还涉及当地居民对安全性的敏感度和对机场建设的支持度等调查。此外,机场对周边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机场周边的联系道路会增加沿线地块的噪音和大气污染,所以这些地块也需要加以控制,不得进行大规模地开发和建设。
总之,政策的发展会更趋于详尽和完善。目前,政府官员、利益相关社区的居民代表、地方立法机构和机场建设代表会以圆桌会议的方式,共同讨论机场未来的发展,当中就会涉及噪音控制和技术手段的应用。
2、一体化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化发展
图8 火车站周边的办公开发
图9 轨道交通站点的自行车换乘点
图10 就业岗位的可达性分析
绿地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应有更严格的限制条件。荷兰所提供的案例也并不完美。如图10所示,通过第四次国家空间规划,荷兰各个就业地点的可达性得以改善。大部分地区都实现了职住平衡。在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的开发建设方面荷兰也取得了比较好的经验和模式。比如,轨道交通与自行车的转换。但是,规划最初的目标是将城市开发建设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并形成城市居住集中的区域。但是从图11和12来看,城市扩张没有得到应有的控制,而乡村地区建设也变得无序。通过分析人口密度与交通可达性改善区域的相关性,可以发现人口增长和可达性提升最大的区域并非在城市建成区内部。城市建成区内获得的人口增长非常有限。
图11 2000年和2010年城镇不同功能区的人口规模及增长
图12 2000年和2010年交通可达性改善带来的人口增长
在2000年到2010年大量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荷兰对原有政策进行反思和重新评估。中央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需要结合地方政府发展需求。规划应该是对国家与地方政策进行整合,并打破现有法律、文化和地域的惯例。
3、分权:通往可持续城镇化的阶梯
2012年启动的荷兰国家空间规划调整是一个转折点。中央政府除保留部分涉及国家利益的战略性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之外,原有关于城市发展、园林景观和资源利用的权限下放给省级政府,而更多的权限赋予了市、县地方政府。
这个期间,商业住房高空置率问题较为突出,从2012年之前的6-7%上升到现在的20%以上。同样,办公用房的空置率也从2000年左右的4-5%上升到现在的18%。当然也有特例是属于规划预期的高空置率地区,比如兰斯塔德的办公用房租金最高,空置率也很高。若究其原因往往会陷入相互推诿的尴尬局面。比如,地方政府会归因于规划了过多的办公用地,开发者认为会威胁到周边城市的办公用房市场,投资者则归罪于办公建筑的建设质量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十分复杂。
图13 2016年荷兰各地区商业住房空置率(左);图14 2004年至2016年荷兰商业住房空置率变化(右)
图15 新开发建设的办公及产业用房分布
图16 2016年荷兰各地区办公用房空置率(左);图17 2004年至2016年荷兰办公用房空置率变化(右)
关于可持续发展议题的讨论一时众说纷纭,是坚持可持续还是应该鼓励发展,经济发展与可持续是否能兼顾,是经济发展过甚造成的不可持续么?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荷兰新设了”三步走“程序。这也是调整2012年国家空间规划的一个重要原因。”三步走“的方案中,首先,需要明确开发项目/规划方案是否符合区域范围内各城市的发展需求。经各城市共同研究,如果认为项目/方案不符合,则开放项目/方案不予实施,反之则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然后,需要确定该项目/方案是否处于现状城市范围内。如果开发建设属于现状城市范围内则通过此程序,反之则进入第三个阶段的讨论。这一阶段也就意味着开发项目需要提供更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增加城市规划的透明性,以便了解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或与城市空间格局相匹配。第三步,如果开发项目无法在现有城市范围内实施,则需要提供多个选址方案进行比较,以满足区域发展需求。以上这些均为程序上的要求,而非具体实质上的规定。事实上,荷兰政府并未确定开发建设的最高上限。当市民对此程序的某一个过程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到2014年,还只有8%的开发项目是严格遵从了“三步走”的政策规程,而法庭此后驳回了类似的案例。但是到2016年,申请采用该流程的项目在市一级层面上急剧增加。该程序也增加了大量的附加内容,给工作带来一定负担,增加了工作成本,比如区划要求更加详细,补充许多支撑性的研究。
三、下一步:城市交易(Citydeals)
城市交易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它无关城镇化或是发展的限制,包括环境、能源,或是数据等等,城市所面临的任何事物。它可以是通过交易的手段,促进区域发展。也可能是国家对某区域给予特殊政策,帮助区域发展。荷兰在这方面也是刚刚开始。
注:本文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营管理处高捷根据演讲视频和速记稿编辑整理,未经作者审阅。
更多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