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规划内的”权力关系发生地
The Suburbs as Sites of ‘Within-planning’ Power Relations
源自:Planning Theory and Practice, 2016, 15(4)
作者:Alan Mace
推荐:曹康,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规划系。k_cao@126.com
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可追溯至西周时期,那时设立了最早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都”(城)、“鄙”(乡)分开进行编户。1909年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以法律形式将城镇区域与乡村区域分开,新中国成立后的户籍制度延续着城乡分离模式。虽然如此,20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已经开始尝试从管理和空间调控角度协调城乡发展。从世界范围来看,城乡分离或者城市—郊区的分野也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现象。
作者本人的研究对象是英国的盎格鲁—美式(Anglo-American)郊区,即低密度中产阶级住区,并试图剖析城市—郊区二元性——“规划内的”权力关系的实践——的产生以及一直持续的根源。作者首先通过回顾郊区与规划之间关系的发展历程,揭示出郊区如何以种种方式被简化以迎合特定群体(包括规划)的利益。接下来,在分析盎格鲁—美式郊区住房的性质时,作者运用了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论(Field Theory)。根据布迪厄的解释,场域是“位置间客观关系的网络或一个形构,这些位置经过客观限定”;本文中,房屋场域是一套关系,在这些关系当中,不同房屋类型需要归结于个体的各种状态,房屋类型同时也将各种状态加诸个体之上。场域论告诉我们,城市—郊区二元论这种出自主观价值判断的观念,如何通过场域的运作而变成客观的和自然而然的。对多数人而言,想要成功地介入场域就需要接受并适应场域内既定的主导规则而非影响或改变它。但是场域论也提供了解构这种观念、解构强化这种观念的目前主导的规划方式的可能性。最后,作者尝试提出一种更具有反思性的、更能适应“规划内的”权力关系的方法。
撬动金融资本:印度的城市演化与房地产开发者自我赋权
Leveraging Finance Capital: Urban Change and Self-empowerment of Real Estate Developers in India
源自:Urban Studies, 2016, 53 (7) : 1401-1423
作者:Hortense Rouanet, Ludovic Halbert
推荐:徐江,香港中文大学地理与资源管理学系。jiangxu@cuhk.edu.hk
这篇文章以班加罗尔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印度房地产市场金融化所产生的影响。既有研究多认为,在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城市由于全球连接和本地嵌入的特点,其房地产市场锁定在跨国投资为主。由于对后自由化时代的印度房地产市场研究比较缺乏,人们对其地方城市行动者持续不断地争夺权力的过程了解不足,而实际上,房地产开发商是其中重要的一股力量;所以,这篇论文采用文化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开发商如何撬动金融资本来获得更大的经济力和政治力,从而促使城市实现物质、文化以及政治上的转型。本文首先揭示了位于班加罗尔的开发商如何依靠金融资本支撑其在印度南部的扩张战略。然后,开发商通过一个接一个的中型开发项目,塑造了大都市区的物质形态。尽管这些项目有时也碰巧满足了地方政府实现城市现代化的目的,但其实更多时候是在不知不觉中阻碍了大型的政府项目建设。这是因为开发商具有在地方土地市场和行政管理机构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左右逢源畅行无阻的能力。进一步地,开发商获得了建设城市的主导地位后又不断推销其城市发展理念。这种论述一方面是为了将地方房地产市场嵌入全球金融产品的链条之中,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开发商的合法性。随后,开发商企图推动国家体制改革并推销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所以说,这种城市空间生产不断金融化的过程其实是开发商为自己争取权力的一部分。
无限城市理论?——关于司各特和斯托帕《城市本质:城市理论的范围和局限性》的回应
A Limitless Urban Theory? - A Response to Scott and Storper’s “The Nature of Cities: The Scope and Limits of Urban Theory”
源自: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2016, 40(1): 157-163
作者:Oli Mould
推荐:王磊,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leiwang@whu.edu.cn
本文是学者奥利?莫尔德(Oli Mould)对最近发表在期刊上的司各特和斯托帕的文章《城市本质:城市理论的范围和局限性》进行的回应和讨论。司各特和斯托帕的文章认为,目前的城市研究领域包含许多不同的理论观点,他们建议形成一个统一的、具有一般性的城市理论以囊括所有城市方面的学术工作,并提出这样的理论应该基于对集聚的理解。然而莫尔德的回应反驳了这一观点,认为这样基于聚类的一般理论过于工具化、确定化以及经济化。文章提出,城市理论应寻求城市不公正和不平等,并需要更为广泛的城市概念以及强烈的凝结性的城市化而非聚类分析来挖掘其根本原因。在“城市与非城市”的讨论中,文章以近期发生的由次级房地产热潮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为例,认为司各特和斯托帕不应过度沉迷于工具化的推理,而应通过观察城市化进程描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以突出聚类过程固有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随后在关于“发展”的讨论方面,本文认为聚类作为一种分析的类别不能完全掌握创作的动态的城市社会空间,特别是它是如何塑造资本累积过程中的金融需求的。最后,文章提出未来应形成一个包罗万象的一般城市理论,更好地通过城市化过程的本体观看城市不同程度的强化,并且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城市本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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