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类型分类
“全龄化”养老社区作为城市未来主要的养老社区模式,在总体规模上应与普通居住区无异。对应自理型、半护理型及全护理型老人,在住宅类型上可分为普通住宅和适老化住宅、养老公寓、颐养院四类住宅类型。
①普通住宅对应自理型老人,为一般城市住宅,但也应满足老年人日常安全出行的需求,同时进行必要的适老设计。
②适老化住宅对应自理型老人,可分为老少户住宅、老年人专用住宅两类。老少户住宅指同楼层相邻,或单元上下层相邻的两套住宅;老年人专用住宅指对普通住宅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套型进行适老化设计。其中,考虑共同购房的经济性,老年人住宅面积不宜过大,以50~ 60m2的一居室、两居室为主。
③养老公寓是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设计的住宅类型,主要针对自理型和半护理型老人。养老公寓分为产权制和会员制两类,多为2~4人一户,应在户型面积、配套设施方面提供多种选择,满足老年人的不同消费层次需求。
④颐养院是专为护理型老人设计的全天候照料型住所,完全由开发企业持有,配置完善的医疗设施和专业护理人员,以床位数计算,一般不少于100个床位。
(2)住宅类型比例
由于国内对“全龄化”养老社区的概念还比较模糊,在养老社区的规划建设中仍存在对半护理型、全护理型住宅的配置比例过低的问题,有些仅在社区的外围设置一栋含养老配套和住宅的综合楼,就将全社区称为养老社区,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在养老社区中,针对老年人配置的住宅产品要占多大比例较为合适?对此,可借鉴比我国早几十年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西方国家的经验。
相关资料显示,在美国目前的养老机构中,护理床位设置的合理比例为5%~8%,一般为5%。例如,美国太阳城的自理型、半护理型和全护理型养老组团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80%、13%、7%。护理型养老组团的人口比例均高于我国“9073”的养老格局。对比国内比较成功的“全龄化”养老社区,如杭州良渚文化村,其养老组团“随园嘉树”可容纳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6.7%。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在“全龄化”养老社区中,养老组团人口占社区总人口的5%~15%为宜(表5)。在养老组团的布局上,应尽量靠近社区中心配套设置,避免设于社区外围边缘地带,使老年人在最大化地享受社区服务的同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