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间边界相对清晰
自然环境在村庄的形成、发展与演变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在界定“自然村”时,要综合考虑山体水系、农田林地与道路桥梁等要素对村庄发展的影响,可以用山、水、林、田、路等作为自然村的空间边界。例如,在沿海的南通地区,村庄沿道路、水系呈条带状分布,连绵几公里,不利于乡村集约建设和公共设施的配置,需要结合水网、道路与农田等的布局对村庄进行空间界定。
(2) 聚落空间相对集聚
自然村发展演变遵循着选址生长、发展壮大、就近扩散、萎缩甚至消亡的一般规律。因此,从空间上界定自然村,不能仅认为是一个村庄聚落,它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村庄聚落组成,但从利于空间管理和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同一个“自然村”内部聚落在空间上不宜过于分散,应当相对集聚。对于两个及以上自然村连绵成一个大的聚居空间的情形,自然村应当各自认定,不能仅从空间上简单地认定为一个自然村。另外,近年来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拆迁安置等各种因素在乡村地区选址新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界限相对清晰的村庄(农民小区),应当界定为自然村;因城镇扩张产生的城中村、镇中村,虽然空间上已经进入城镇化区域,但在镇村布局规划中也应该作为自然村考虑。
(3)人口规模相对适度
江苏现状自然村数量多,规模大小不一,但从自然村发展历程看,维持一个村落的正常运作,村落空间、人口规模与外围农作空间需要实现一定程度的“均衡”,当单一角度的村落空间扩张无法缓解人口与土地、人口与农耕的矛盾时,村落便会就近演变为多个,以达到资源的平衡和空间管理的高效。在镇村布局规划中,从资源配置的经济性和规划对象(自然村)之间的可比性看,自然村应当具有一定的人口规模,但规模不宜过大或过小,规模过小会给设施配置带来一定困难,造成资源的浪费,而规模过大会破坏村庄的传统风貌,公共服务设施也难以实现全覆盖。界定时可以以村民小组作为规模参照,一般1个自然村宜包含1个以上村民小组,包含多个村民小组时,应当考虑规模适度问题。
(4)社会联系相对紧密
由于村庄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传承,且受宗族影响深刻,近现代以来宗族影响虽有所弱化,但宗族的排他性在村庄整理中仍然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因此,在界定自然村时,除了考虑村庄边界、空间与规模等要素外,还要充分考虑社会文化因素,充分尊重地方的乡风民俗,兼顾村民认知的延续性,处理好村民社会关系。例如,有的地区虽然村民住宅在空间上较为接近,但是村民之间的社会联系较弱,有的甚至存在矛盾,因此在进行自然村空间界定的时候,要充分了解和尊重村民意愿,在此基础上划定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