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历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和世界城市史上速度最快的建设历程。1978年我国城市数量为193个,到2015年,城市数量为656个;1978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为0.7万平方公里,到2015年,建成区规模达到5.19万平方公里,可以看出,老城的更新改造与新区建设一样,在整个城市可持续发展中起了很大作用。
与此同时,在当代也面临很多严峻问题。第一是日益突出的“城市病”。城市交通拥堵严重、环境质量低下、市政公共设施利用效率低下,这些问题也迫使我们要对更新的目标、价值、模式进行全新的思考;第二是空间资源日趋紧张。比如深圳很难再找到增量,上海提出负增长,必须通过城市更新来做新的梳理和优化。
此外,公共利益保障和文化遗产保护在城市更新中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由于政府不再完全掌控所有土地资源,难以统一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如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城市更新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受经济利益驱动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我国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和“拆真建假”等严重的建设性破坏现象。
从目前的形势看,如果大家仔细去看一下国家的一些重要文件,可以看出对城市更新相关方面十分重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将“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作为“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之一。《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将“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节约利用”作为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的重要内容。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集约发展,提倡城市修补和更新,加快城市生态修复,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等等。
国家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三个一亿人”的城镇化计划,其中一个亿的城市内部的人口安置就针对的是城中村和棚户区及旧建筑改造。今年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棚户区改造需要与名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