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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约节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平衡城市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城市“土地减量规划”开始出现,目前上海已经编制完成系列集约利用土地的规划,如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郊野单元规划。在土地财政的驱使下,地方政府极力寻求城市土地资源,以在城市之间激烈的竞争当中获取宝贵的“发展”机会。土地集约节约使用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地方的此类实践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然而,在目前制度环境的背景之下,在发展主义思维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发展主义行为模式大行其道的条件下,经济发展往往得到有力的推动,而与此同时,国家整体利益和弱势群体公民的权益有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能不能获得合法的保障,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这些事情关系到所有人的可持续发展前景。
简单的数量加减思维无疑是目前解决空间问题的主要办法,如将空间问题简化为土地资源效益使用问题,甚至将空间问题的解决单一化为土地资源获取过程,而土地和空间包含的社会、文化、权益等则遭到漠视甚至是无视,比如土地整治规划中,土地使用功能和土地权属变更所带来的产权重构,而这些往往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城乡规划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行政部门的显著特点,是这个部门考虑问题的多维度和整体性。现代理论所侧重的正是聚焦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城市功能持续有效运转,维护城市中人的安全、健康甚至是生活的归属感、幸福感等等,可以说,关注的正是城市中生活的人。因此,城市空间资源的配置怎能缺乏城乡规划的考量,如何能够以片面思考代替整体思考,以经济发展代替城市中所有人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呢。同时,城乡规划在城市空间资源的分配过程之中,难道不应当主动居于主导地位吗?
《》2016-9期杂志刊登论文《产权重构视角下的土地减量规划与实施——以上海新浜镇为例》,回应城市土地整治和减量规划中的实施和权益问题。文章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构建出“产权重构-发展机会重置”分析框架,对当下土地整治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等土地减量规划进行分析,通过开展一手调查和实地访谈等,对上海新浜镇土地减量规划中的产权变化过程进行了分析,还原再现了各级政府、企业主、员工、村民等主体的利益得失。文章主线清晰,观点明确,资料详实,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欢迎各位读者阅读。文章涉及的城市中的土地整治类规划的分析,对规划师开拓视野具有积极作用,在两规合一、多规合一的改革背景下,建议规划从业者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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