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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许开鹏|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与“多规合一”
分类
(编号: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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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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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第三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创新大会在沈阳召开。会上,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规划院主办了“基于智慧城市的多规合一与大数据应用论坛”,邀请到中科院院士、四部委专家、城市管理者和业内知名学者等十位嘉宾,共商交流多规合一工作经验,探索空间规划改革路径,推进大数据在规划领域的创新应用。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规划院院长沈迟到场致辞并进行了总结发言。
许开鹏,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区划中心副主任
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与“多规合一”
今天我借此机会把环保部规划院做的一些相关工作跟各位分享一下:
当前我国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依然形式严峻,生态文明是必然的战略选择。党的十八大以来陆续提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中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是重点改革任务之一。2014年8月,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4部委开展“多规合一”试点,要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来形成合理的空间布局,探索空间规划体系以及相对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刚才住建和国土部门专家也介绍了这项工作。
虽然环保部在4部委中是相对比较年轻的,但是在空间规划方面还是有一定基础的。回顾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划可以看出,早期的规划是污染治理型规划,更多的是面向解决具体环境问题;发展到现在,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规划中关于空间管控主要体现在环境功能区划,包括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近年又提出综合环境功能区划,对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要求提出综合,作为生态环境规划的基础,并作为与其他相关部门空间规划衔接的出口。
明确环境功能的内涵是环境各要素及其构成的系统为人类生存、生活和生产所提供的环境服务的总称,包括保障自然生态安全和维护人居环境健康两个方面。进一步提出5大环境功能类型区。保障自然生态安全方面分为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维护人居环境健康方面分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进一步分区提出管控要求,在去年7月环保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对各类型区域环境管控要求做了细致的安排。更进一步,在各环境功能类型区内,明确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即为红线管控。基于环境功能区划,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为主要的生态空间,进一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聚居环境维护区为主要的城镇空间,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为主要的农业空间,进一步划定环境质量底线。
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里面提到了划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指标约束,将各类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红线管控范围以内。从建立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责任追究的红线管控制度体系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部门工作重点。资源消耗上限包括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等,主要是利用总量和使用效率方面的要求,分别由能源、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提出要求;环境质量底线主要是分阶段、分区域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要求,主要是环保部门提出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也主要由环保部门提出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方面,我们提出了总体的技术指南和全国建议方案。在11月1日,环保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若干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原则方法,强调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地位,并提出配套管理办法。但如前前面专家所讲,红线划定是一项非常庞大的工程,在环保部的《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相关工作部署:2017年底,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完成划定;2018年各省(区市)全部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标。环境质量底线方面,也提出了划定技术指南,主要落实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的目标任务外,进一步提出空间分区管治的要求。但是这个指南现在还在酝酿中,希望尽快得到实施推广。
从整体的功能区划到局部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都是以GIS系统为基础,运用“一张图”架构思路,基于统一的空间数据接口对各类应用和数据进行有机的集成,组织并整合应用平台。首先需要海量的基础数据,进行区域国土空间环境评价,提出区划和红线管控方案。下面结合案例,介绍一下数据平台和系统的运用和构建。
这是我们在西藏做的生态功能区规划,对大量的相关数据进行规整,进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后,提出了自治区级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建立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各类现状与评估,相关规划,各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成果,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等。下一步对市县级区划和红线进行勘界定标。首先要统一数据基础,我们的评价是基于遥感解译数据,需要与法定管理单元衔接,即根据国土部门二调数据一个一个地块进行了修正,再与地方相关城镇、交通等规划衔接,合理预留城镇生产生活用地,最后得到县级方案并勘界定标。
这是福州的案例,同样首先对相关数据进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包括生态的生态功能重要性、脆弱性、敏感性的,大气环境的源头敏感性、聚集敏感性、受体敏感性等,水环境的水生生物敏感性、水源地敏感性、脆弱区等。做这个评价需要气象、水温、统计、人口和建设用地分布等等海量的数据支撑。最后得到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方案,包括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大气环境红线和水环境红线。希望这些成果能够跟城乡规划、土地规划进行衔接,能够作为底线控制的依据。
最后总结一下:
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和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应对当前资源环境生态压力挑战的必然战略选择。基于环境功能区划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是环境保护领域开展空间规划和融入“多规合一”的重要平台,在大数据和信息平台的支撑下,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明确区域环境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与城乡规划、国土规划等规划有机衔接,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
本文由演讲者校核
文中图片摘自演讲者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