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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并居”和“迁村并点”作为一种他组织方式,与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机理协同,将对重构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城乡空间格局发挥积极作用。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统筹的“城市偏向”认为低效、落后的村庄自觉或不自觉、快速且简单的撤、迁并入城市是城市化的必然现象。而“乡村偏向”重视村庄在城乡统筹中应享有的同等发展权利,倡导通过乡村化解决农村问题。那么经过了以“集中”为导向的快速撤迁并居后,现阶段村落的撤迁并居是否需要进行,又将如何进行呢?这成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从系统科学的角度,村落聚居空间作为城乡空间系统的子系统,遵循系统开放性特征,与城、镇和外部自然环境系统交互,并通过内部各要素为建立耦合的相互作用,形成自组织逻辑。村落聚居空间的撤迁并居进程需与之协同。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传统村落聚居空间已由“形散而神不散”的耦合态转变为“形散且神散”的非耦合态,村落以农耕经济活动主导的低效农耕生产空间组织秩序瓦解,以血缘为主的社会空间组织关系衰败,同时传统村落空间肌理及发展路径被“城市范式”阻隔和破坏,村庄遵循单一自然法则的空间组织秩序也受到挑战。城市化进程中的村落空间变革已成为必然,现代村落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寻找一种可持续发展路径。
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趋势,要求承载生产活动的农耕土地空间和辅助功能空间的聚集,必然致使传统村庄个体与农耕生产空间“依土地而居”的发散式组织转变为村庄群落与现代农耕生产空间“依生产而聚”的组织模式。村庄产业类型日益多元化,而且,为了满足环境的宜居性及生活的便利要求,村庄需要依据多元功能间的关联性以及能支持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高效高质运行的规模进行空间功能结构性聚集。在城镇化带动和牵引下,村落会自觉建立与城镇间互补互助的发展关系,逐渐从在城镇周边随机散点式的发散态转为指向城镇、有助于城乡间各种能量和要素高效流动的有机聚居态。这些均表明,以村庄个体为单元、“自给自足”的资源组织和运作方式不可持续;现代村庄将以村庄群落的方式进行聚居空间功能、结构及形态的有机重组。
现代村庄以群落为单元的有机聚集是对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逻辑的间跃式变革,需要借助外力的作用。撤迁并居作为一种调整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秩序的外力,应“拆解”阻碍自组织更新的桎梏,“重组”有助于变革的内容和逻辑。主要内容可包括:(1)拆解既有撤迁并居评价标准,重组需同时考量村庄发展“质”的基础和村庄聚集“量”的需求,遵循产业集群、功能结构性聚集等有机聚集机理的科学评价标准体系;(2)拆解既有的以土地经济收益最大化为导向的发展链,构建以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即时利益与可持续发展利益共赢为核心的综合收益最大化下各利益集团间新的关联;(3)拆解不适宜的村落聚居空间单元及布局形态,以功能结构需求为核心,遵循城乡生态耦合逻辑,以资源、信息、能量等要素交换载体为依托重组村庄空间单元及布局形态;(4)确立“评价—监控—反馈—评价”的跟踪式撤并机制。
撤迁并居是一种人为干预手段,其实质不是“大拆大建”的“灭村运动”,而是基于现代村落自组织发展机理,拆解不适宜的空间关系、组织方式和结构,重组能与城、镇和生态协调发展,内部各功能有机关联、高效运转的村庄群落单元,为乡村发展获得产业扎实、功能完善、社会完整的内生发展动力。撤迁并居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等都应根据不同阶段自组织需求的差异,进行及时更新,并对相关的政策、管理等进行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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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撤村并居”和“迁村并点”作为一种他组织方式,与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机理协同,将对重构高效、生态、可持续的城乡空间格局发挥积极作用。城市化进程中村落聚居空间已由“形散而神不散”的耦合态转变为“形散且神散”的非耦合态,分析现代村落聚居的自组织机理及特征,提出通过拆解与重组村落既定空间评价标准、空间利益关系、空间单元及布局形态,构建循序渐进的撤迁并居机制,促进乡村人居环境内生变革与可持续发展。
城市化进程中低效、落后的村庄自觉或不自觉、快速且简单的撤迁并入城市被视为城市化的必然现象。然而,以盲目扩大城镇规模、追求撤并数量化绩效的激进式、功利化撤迁并居,违背了必然的城市化进程。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村庄的撤迁并居应进入一个审慎阶段。
1 撤迁并居的理论基础辨析
1.1 城乡统筹思想
城乡统筹思想是撤迁并居的理论基础,当前有“城市偏向”和“乡村偏向”两个主导方向。“城市偏向”重视撤迁并居对促进城市土地资源和人口资源量化成长的积极贡献,推崇尽可能多而快的撤并或迁并村庄,通过城市化解决农村问题。“乡村偏向”重视村庄在城乡统筹中应享有的同等发展权利,反对以城市化的撤迁并居形式对村庄进行强制性的改造和销毁,倡导通过乡村化解决农村问题。“城市偏向”容易造成对撤迁并居是“灭村运动”的误读,导致在市场功利思想和政府政绩意识下制定短期内将数以千计的村庄减少至百个的激进政策,扰乱村庄撤并正常秩序。而“乡村偏向”虽然重视发掘村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但也会因此而忽略了城市化中必要的撤迁并居。因此需要研究城市化进程中村庄聚居的内生规则,完善和优化城乡统筹思想,从而指导撤迁并居发挥对重构城乡和谐空间格局的积极作用。
1.2 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理论作为系统科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研究开放系统内部要素有序到无序相互转化过程、动力和规则的科学。它指出系统的有序度是由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自发形成的,当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相互耦合则达到稳定态,反之将是矛盾、冲突和问题频发的非稳定态。村落聚居空间作为城乡空间系统的子系统,遵循系统开放性特征,在与城、镇和外部自然环境系统的交互过程中,内部各要素为建立耦合相互作用,形成自组织逻辑。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逻辑在城市化进程中被逐渐瓦解,现代村落聚居空间亟需建立新的自组织逻辑。“撤迁并居”作为他组织方式应与现代村落发展需求协同,拆解不利因素及其作用机制,促进村落聚居空间结构及属性的重组,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1.3 已有研究
相关研究从多学科视角确立了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通过村庄撤迁并居构建新的乡村空间秩序对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必要性,基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空间耦合关系,提出城乡空间分形优化的规划方法以调整村庄布局结构;在村庄撤并、村镇体系规划实践中提出“潜力评价+布局优化”的村庄撤并规划方法;从土地整理角度提出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的模式和实施策略等。已有研究对科学指导村庄撤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大多将村庄作为独立且被动的撤并个体进行研究,忽略了村庄群落特征及其在撤并进程中的主动性。
2 “形散”到“神散”: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逻辑的断裂
传统村落与城、镇、外部环境的交互联系单一,以物资交换为主,相对封闭,在农耕经济活动主导下,社会、文化、生态和空间等要素相互作用,形成村庄聚居空间自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图1)。村落聚居空间形态虽分散,但形成了依据农业劳动力耕作半径需求选择适宜的聚居场地,既不破坏自然肌理又能便于耕种活动的一种被默认的空间选址、布局和组合规则,“形”虽散但“神”不散(图2)。
图1 传统村庄空间自组织机制
图2 江南水乡传统村庄“沿水而居,围田而聚”的空间聚居形态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模扩张和劳动力需求吸引村庄土地、人口并入城市,村庄生产要素流失,城市化与农耕生产并行甚至超越后者的重要程度引导村庄空间变革,导致村庄系统内部以农耕经济为核心的各要素间耦合关系被瓦解,村庄聚居空间自组织逻辑断裂,进入不稳定的混沌状态。
2.1 低效农耕生产空间组织秩序瓦解和社会空间组织关系衰败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吸引大量农村主体劳动力进城务工,通过城市空间扩张侵占了大量的农耕生产空间,这些造成农村生产力资源数量和质量大幅下降。而与此同时城市人口扩张对农业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依靠人力分散化的低效农耕生产需要产业化和现代化的革新。我国自2010年起,分两批次先后认定北京市顺义区等50个县(区、市、垦区),北京市房山区等101个市(地)、县(区)、镇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且2014年计划进一步扩大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数量和规模。各省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江苏省为例,自2010年以来,共计建设11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这一举措的核心是整合、聚集农业生产资源进行规模化生产和现代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截至201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实现连续9年增长。这种革新在空间上要求能承载生产活动的农耕土地空间和辅助功能空间的聚集,并与外界建立快捷、高效的物资流通渠道,直接导致了传统村庄个体与农耕生产空间“依土地而居”的发散式组织模式的瓦解。
与此同时,传统村落依据血缘的亲疏程度及农耕需求呈现的社会空间组织关系被打破并走向衰败。一方面,城市化背景下乡村人口数量大幅下降。截至2012年,全国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47.4%,比2000年的63.8%下降了16.4个百分点,而上海、江苏、浙江等沿海发达地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分别为10.7%、37%、36.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原有的社会关联随着人口的城市迁移而改变。另一方面,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具有初中程度文化水平人员占52.97%,具有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5%左右,后者大多外出打工。农村建设缺乏符合其发展需求的具有一定知识水平及技能的劳动力资源。近年来,农村人口年龄结构哑铃状和人地关系城乡两栖化现象更为明显,这些都导致乡村社会发展呈现出规模收缩和动力枯竭的衰败趋势。
2.2 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肌理及发展路径被阻隔和破坏
城市化背景下,村落发展的萧条使得城市主导城乡间的能量流动,村庄成为城市外溢经济的空间载体。城市外溢经济包括由于城市生产成本过高而溢出的低端加工制造业,也包括由于环境污染过度而被城市拒绝的制造产业。它们在短期内对促进村庄经济发挥积极作用,但该类空间的无序蔓延,严重破坏了地区生态环境,切断了传统村落聚居空间发散式发展的路径(图3)。
图3 城市外溢经济空间在村庄的蔓延
村庄因农宅布局分散、基础设施简陋、环境卫生条件差而在当今崇尚资源集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背景下不被认可,城市住区模式成为指导村庄空间规划建设的范式。但受宅基地划分影响,规划村庄住宅排列整齐、森严,没有继承传统村庄灵活、生动的空间形态组织肌理,而是城市住区形态在村庄非科学转化下的无序拼贴,造成传统空间特色肌理被破坏(图4)。
图4 传统村庄空间形态肌理的破坏
2.3 遵循单一自然法则的空间组织秩序不再适宜
传统村落聚居空间布局遵循自然地理条件特征,以方便农耕活动和生存安全分散式布局,与自然地形、地貌形成良好的空间关系。受城市化引发的环境危机对乡村地区生态环境压力的进一步增强,城市扩张造成的乡村地区自然空间的整体收缩,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活动的兴起,城市外溢经济入侵对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村庄废弃空间和自身环境污染等的影响,村庄“循自然法而居”的自由分散式空间组织法则不再适宜。村落空间布局,尤其在生态敏感地区,需与地区生态总体格局协同。
3 以群落为单元的有机聚居:现代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机理
3.1 以村庄群落为聚居空间组织单元
城市化下村落的变革是必然,现代村落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寻找一种可持续发展路径。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秩序的瓦解,使得以村庄个体为单元“自给自足”的资源组织和运作方式不可持续发展。现代村庄将依托现代农耕生产、现代乡村多元产业发展,依据活力社会结构建设和良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及以能与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的秩序组织成单元,以村庄群落的方式进行聚居空间功能、结构及形态的有机重组,重获自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
3.2 村庄群落聚居单元空间有机聚集的自组织逻辑
3.2.1 围绕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高效发展的空间生产性聚集
农业依然是现代村落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必须承担的生产职能。我国农村人口过多、农业水土资源紧缺,农业现代化一方面需要农业土地资源的整合,依据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要求进行新的农业空间区划,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条件成熟区域乡村人口的城镇化转移。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即以此为目的。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为例,其整合了区内优质水稻、特种水产、蔬菜瓜果、休闲农业四大优势农业集聚区,使得全区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达91%,并整体协调乡村人口的城镇化问题。在这一进程中,由于乡村资源权属与村庄实体一一对应及农耕生产活动方式规模化、产业化的变革,必然致使已有村庄围绕空间高效生产进行拆解和新的聚集,村落聚居结构、聚居方式、生产组织、公共服务及社会关系也将随之更新,依生产而聚。
3.2.2 符合多元产业结构和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功能结构性聚集
村庄功能的多元化、环境的宜居性及生活的便利将有利于提高村庄吸引力,促进主体劳动力和优势人群回归,改善以低龄和老龄为主的“哑铃状”社会结构,引导村落发展走向可持续发展。除了现代农耕生产活动外,现代农业衍生的加工生产活动、乡村旅游服务产业以及生态高新的现代乡村工业丰富了村庄功能,复兴着村庄活力。然而,由于村庄分散发展,设施落后,缺乏统筹规划,多造成定位同质化、服务品质低端化及农户间的恶性竞争。村庄需要进行多元功能的空间结构性重组,基于竞争博弈各自承担最适宜的功能,并根据多元功能间的关联性组成群落。在苏州古村落旅游开发与利用规划中已践行这样的发展趋势,提出古村集群整体保护发展的概念【2013年《苏州吴中区古村落旅游开发与利用规划》中提出以太湖古村集群整体保护为基础,以吴文化乡村遗产景观廊道为纽带,以轩辕宫(杨湾—陆巷)、三山岛和东村等古村旅游综合体及其产品体系产业化建设为核心的发展路径】。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和吸引力的重要内容,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设施配置很难兼顾效率与公平,为此有学者提出“协同配置”的概念,一些城市开始实践多个村庄共享设施的规划途径,其实质均体现了村庄生活空间聚集的特征。因而村庄需要以能支持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高效高质运行的规模进行聚集,促进村庄生活舒适度的提升,吸引优质劳动力及资本,构建可持续的乡村社会发展结构。
3.2.3 城镇化带动和牵引下的城、镇指向性聚集
城镇化进程中,村庄与城、镇的关系变得复杂而密切,城镇化为农村人口转移、缓解农村发展压力发挥积极作用,而城镇日益成熟的消费市场、先进的科技实力、服务设施也为村庄发展带来机遇,村落会自觉建立与城镇间互补互助的发展关系,并逐渐从在城镇周边随机散点式的发散态转为指向城镇,有助于城乡间各种能量和要素高效流动的有机聚居态。同时,现代村落需要自觉地与城镇共同承担对整个生态环境改善、修复和维护的生态效用,遵循城乡生态空间耦合秩序进行新的组织。
3.2.4 循序渐进的过程式聚集
经过了以“集中”为导向的快速撤迁并居后,现代村落将进入循序渐进、自我修复的“造血”期。依据空间发展的基本规律,村落聚居空间将首先进行“微整形”,主要内容包括:对应生产性聚集进行相关生产资源要素的跨行政区划整合,对应功能结构性聚集和城、镇指向性聚集,进行经济、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及生态功能空间的“修剪”,控制村庄空间无组织扩散,拆解零散低效的村庄建设等。其次,根据村落内部重组需求进行村落聚居空间的“形态重构”。
4 “拆解”与“重组”:基于自组织机理的村庄撤迁并居
现代村庄以群落为单元的有机聚集是对传统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逻辑的间跃式变革【村落系统的间跃型演化是村落系统在保持原有系统信息的稳定的基础上进行自适应、自进化的一种过程。它是以扬弃的方式针对现实性与可能性之间寻求的一种契合的发展模式】。由于传统村落历经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因而即便是来自内部的变革需求也会遇到多方面的制约,需要借助外力的作用。撤迁并居是对村庄空间行政属性和地理属性的人为干预,在我国以行政指令的方式自上而下实施。作为一种调整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秩序的外力,撤迁并居应协调和缓解间跃式变革中存在的冲突和矛盾,“拆解”阻碍自组织更新的桎梏,“重组”有助于变革的内容和逻辑(图5)。
图5 村庄撤迁并居基本框架
4.1 既有撤迁并居评价标准的拆解与重组
近年来,为提高撤迁并居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相关研究建立了包含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地域特色等方面的村庄评价指标体系,为合理决策村庄去留提供科学依据。指标体系的建立较为关注个体村庄发展,忽视了其在群落单元组织中的价值及意义,易导致一些因具有良好发展特色而被保留的村庄,由于“孤立无援”面临发展资源不足、功能结构不均衡的尴尬,多数历史村落正面临这样的生存危机。基于自组织机理的撤迁并居对村庄是否需要撤迁或并的评价,需同时考量村庄发展“质”的基础和村庄聚集“量”的需求,遵循产业集群、功能结构性聚集等村庄群落单元有机聚集机理,建立科学评价标准体系。
4.2 既定利益关系的拆解与重组
新群落单元的聚集必然会受到既定利益关系的束缚。在既定利益关系中,土地因承载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项活动而成为利益关系组织的核心,城镇因土地开发收益的高回报和提升综合经济水平的能力成为村庄土地资源整理的优先归属。自2004年起,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先后颁布相关文件,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其本意是提高农村建设用土地效率,更好推进适宜区域城镇化。然而实际操作中,受既定利益关系影响,这一政策加速了通过村庄撤并推动城镇扩张的进程,对于那些自身发展能力不足,不能建立完善补偿机制的城镇,村庄撤并非但无法落实,反而引发了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各种矛盾涌现,在镇层面尤为突出。因此,既有以土地经济收益最大化为导向的发展链需要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途径科学拆解,并需构建以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即时利益与可持续发展利益共赢为核心的综合收益最大化下各利益集团间新的关联。这将为村落撤迁并居确立科学意识形态并提供制度保障,使政府主导的撤迁并居能自上而下与现代村落自下而上的自组织需求协同。
4.3 村落聚居空间单元及布局形态的拆解与重组
4.3.1 空间行政属性的拆解与重组
空间行政属性反映了村落资源组织、分配、利用和管理的基本单元,并通过行政区划手段划定。新的村落单元如与既有空间行政区划相冲突,将由于人为行政管理、资源分配等的外部作用与自组织要求的不协同,而阻碍新村落聚居空间发展进程。因此,需要拆解不适宜的空间行政属性关系,并依据现代农业用土地规模基本量,将土地对应村庄行政隶属关系进行重组,与此同时还需依据村庄群落单元多元功能运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合理社会结构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具体实施中,可由若干小行政单元组合为大行政单元,也可拆解原有行政单元进行重新组合,前者利于重组前后各种关系的平稳过渡,而后者利于土地资源空间组合的最优化,实际操作中应以最有利于村庄群落单元发展为原则灵活处理。
4.3.2 空间地理属性的拆解与重组
(1)以功能结构需求为核心
建构合理的功能结构是村庄群落聚集的核心逻辑。依据其自组织机理,在城乡区域层面,基于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需求,将村落农业功能区划、居住功能区划、生态敏感区划、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区划、基础设施空间区划与城、镇发展空间相协调,重组村落聚居单元构成。在村庄群落层面,基于现代村落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功能高效健康运行的需求,拆解没用或不利于发展的功能空间,重建各功能空间的内聚关联性,控制建设空间的随机扩散,引导村庄由分散式的随机散点布局形态向有机聚居的布局形态转变。有机聚居布局形态没有固定的范式,以有助于村落建立合理的功能结构关系为标准。
(2)遵循城乡生态耦合逻辑
城乡生态耦合是新村落聚居单元得以持续发展的生存基础。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博弈在日趋严重的环境危机下,生态保护在意识形态层面占据主导,而经济发展在现实操作层面依然拥有主动权。因而需要在管理层面拆解通过经济补偿或生态补偿平衡博弈的合法性,确立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且生态优先不可替代的法制制度。对不同生态保护梯度内村落空间布局进行调整,运用生态工程技术实施村落聚居空间选址和规模控制,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建构村落内部生态关联性空间网络,完善城乡生态网络格局,缓解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廊道、斑块和基点等承载生态保护和修复职能空间的生态压力,进而转变城镇化下城镇村包围山水的反传统人居态,重现山水、村落、城镇均衡的人居生态格局。
(3)以资源、信息、能量等要素交换载体为依托
村庄群落单元的发展依托于城乡及村落内部资源、信息、能量等生产、服务要素的高效便捷流转。因此,随着各类市政基础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等资源、信息及能量交换载体的城乡一体化、网络化建设日趋完善,村落聚居空间应与它们建立和谐关系。一方面,拆解不具备构建城乡间人员流动、信息流动、资源快捷、安全流动的随机散点村庄,依托要素交换载体调整新村落聚居空间单元功能结构、布局形态,另一方面,也需要针对村落聚居发展需求,对相关要素交换载体建设进行调整。
4.4 村落空间循序渐进撤并机制的构建
在村落聚居空间循序渐进的自组织更新进程中,由于实际问题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为了避免撤迁并居不偏离方向,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应对,需要确立“评价—监控—反馈—评价”的跟踪式撤并机制(图6)。跟踪式撤并机制关注撤并前后过程与村落聚居空间自组织机理的契合度。撤并前评估,确定撤并方案及进程,撤并中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调整,撤并后引导村落发展进入正轨并为此提供积极服务。
图6 跟踪式撤并机制
5 结论
撤迁并居是引导城市化进程中村落聚居空间可持续发展,重构高效、生态、可持续城乡空间格局,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一种人为干预手段。撤迁并居的实质不是“大拆大建”的“灭村运动”,而是基于现代村落自组织发展机理,通过拆解不适宜的空间关系、组织方式和结构,重组能与城、镇及生态协调发展,且内部各功能有机关联高效运转的村庄群落单元,为乡村发展获取产业扎实、功能完善及社会完整的内生发展动力提供保障。撤迁并居内容、方式和方法等都应根据不同阶段自组织需求的差异,进行及时更新。同时,需要对相关的政策、管理等进行同步调整。
作者:洪亘伟,苏州科技大学城乡规划系副系主任,副教授,硕导。hgw.8791@126.com
刘志强,苏州科技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导。lzhiqiang@163.com
本文刊于《》2016年第5期,pp102-107
公众号编辑:张祎娴
公众号排版:赵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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