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唐凯针对当前行业困境的回应:勇于担当!
微信公众号:清华同衡规划播报
新形势下规划师要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以开放的态度研究“多规合一”的发展与进步。
9月3日,首届“城乡龙门阵”学术论坛暨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分院成立仪式在成都举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唐凯在会上作了题为《勇于担当》的主题报告,深刻剖析了规划行业的变革与困境,提出新形势下规划师要勇于面对困难,积极开展科研创新,以开放的态度研究“多规合一”的发展与进步。

摘录:我国城市规划的基本状况
随着近年经济的下滑,规划编制工作出现了变化,编制的重点和内容也出现了许多新要求。那么我们需要对整个规划形势做一个总的评估,即大评估。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仍然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进入十八大以后,一直受到中央、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群众也非常关心,说明城乡规划仍然是一个热门行业,并不是说像钢铁煤炭矫枉过正。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的一系列新要求、两个百年目标、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以人为本的宗旨、注重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等,使城市规划工作回归到学科的根本并有了新时期的方向。
目前,城乡规划编制队伍人员不断壮大。据城乡规划司统计,国内规划人员在30万人左右,非政府行政管理人员占三分之二以上,并且这只队伍还在不断的扩大。从业多年,这只队伍有成熟经验、有完善的工作体系、有成就感和荣誉感,作为规划的专业技术主力军地位已然形成。
最早的规划院是从规划部门中分出来,二十年前开城市规划工作的会议,研究规划问题时,建设厅、城市规划局、规划院都有人员参加。但是现在开会研究城市规划工作的时候,没有规划院的人员参会了。
原因可能有二,一是认为规划院走向市场了,公共政策问题没有发言权了;二是开会规模受到限制,参会人不能多,结果首先就取消了规划院的代表。问题是,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是规划专业技术的主力军,因为单位性质多样,主管的可能是规划部门以及别的行政部门,另外还有国资委、工商部门等,结果最强的专业队伍的意见得不到充分表达,这对城乡规划的改革与发展是不利的。
中央提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要求,城市规划学科综合统筹的发展方向,使我们得以重新认识规划编制单位的服务对象。最近清华大学与国家发改委成立了以清华同衡规划院为主要力量的清华大学中国新型城镇化研究院,这是一个非常有益之举。
只有开放,将看不见的藩篱清除掉,与国家各个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服务,多规合一才能真正合起来。否则,各家自成一体,它们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制定自己的标准和制度,结果是肢解了规划。规划编制单位的工作面对的是国家是人民,不是各个不同部门,我们主动作为、主动服务,这样才可能真正做到多规合一。
规划编制单位的定位是什么?大家在讨论的时候普遍认为需要尽快明确。比如公益二类,在经营上要应对很多市场规律要求,但管理上要遵从政府部门规则,有些经营上必要的灵活性难做到。比如公益三类,得不到任何财政支持,但办事章程得满足政府部门要求。
若将规划编制单位推向企业化,国企的管理部门为国资委。国资委考核企业的目标是保值增值,是否每年有一定的增长。每位规划院院长的生产压力非常大,每年需要完成一定量的任务,通过国资委的考核。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该如何定位?是单纯的生产单位吗?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所决定的公益如何做?
规划学科的发展方向对规划编制办法的影响
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方向对规划编制方法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规划要有权威性,首先要具有科学性。
什么叫科学性,难道是越编越细越编越复杂?这可能是伪科学。报批的时候编审、监督、实施,这个过程应该是怎样的?城乡规划一定是综合性的规划,这是我们规划人的理想,是学科发展方向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如果在推动多规合一的过程中,规划的分析方法和成果的表现方式如何进步?现在信息技发展术,能不能应用模拟技术把多规合一的信息反映出来?这也是对新技术应用的要求。
施行放开政策后,各类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出现,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规范化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问题。城市规划师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既然有设计市场就会出现扰乱市场的人,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人。比如在投标活动中不负责任地恶意竞标。
三十多年前规划院资深专家的意见非常受到重视,现在规划院老总的意见可能不如管理部门的科员。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要看颜色,规划咨询意见更多与挣钱或者揽业务挂钩,这很糟糕,实际上我们的专业精神的缺失。
编制单位现在的经营自主权在缩小,可是生产经营的压力在扩大,这也是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国家好的政策又借用不上,比如说营改增,规划编制单位的抵扣项却非常少。举办一场学术交流会的成本,不能开增值税发票;开展人员培训、规划现场考察、出差的费用算到抵扣项里都挺困难。
我们应该投入相当的力量承担科研工作,这是个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但是现在学术研究和交流方面在被逐渐弱化。
当前规划院生产任务比较重,而且搞生产回报比较高,做科研的人,尤其是做标准的人越来越少。过去都是最权威的专家带队伍展开大量调研编技术标准,这个过程要持续几年时间。现在做标准的补助没有一个项目所带来的收益高、快,因此越来越少人做这个事情,这也是一个问题。
有同志反映编制单位的工资额度受到限制以后,人才就可能外流,这是现实存在的。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建立自己的技术队伍,他们需要专业人士和研究人士,他们给的工资会相对较高。而规划单位的职称限制、职务限制,工资额限制使得一些人辞职跳槽了。
现在城市规划人员的思维很活跃。但是现在伪科学很多,混乱的观念也很多,这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
在建筑系统当中只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法律确认的准入制,但是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作用发挥还很不够,怎么发挥注册城市规划师作用需要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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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跟随扬盖尔体验哥本哈根:自行车只是开始
微信公众号:市政厅
就像禁烟一样,开始人们肯定会抱怨,到处都不能抽烟,但一旦不抽了,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放弃了开车,对应的是更有品质的生活。

摘录:实践者的尝试
2015年,哥本哈根的自行车出行率达45%。下大雪时,甚至有75%的人骑车,因为城市会优先清理自行车道上的积雪。1995年到2013年,自行车给哥本哈根带来了积极改变:自行车相关的就业增长了17%,哥本哈根的居民增长了19%,使用自行车出行的次数增长了25%,而使用汽车出行的次数减少了38%。哥本哈根要在2025年达到75%的绿色出行率。
哥本哈根一些有趣的自行车设施设计常被国外媒体报道。比如:人们在等待红灯时,不用下车,可以脚踩路边栏杆;骑行时可以把垃圾方便地扔到垃圾桶。但安德烈·罗尔(Andreas R?hl)认为,这些设施都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完善的基础设施:城市尺度的连贯而安全的自行车道系统。
安德烈·罗尔现在是盖尔建筑事务所的自行车专家。但他大学的专业是政治科学。2007-2015年间,他担任哥本哈根市政府自行车项目主管,直接在一线参与哥本哈根推广自行车的实践。安德烈·罗尔回忆,自己第一次骑车是在上幼儿园时,父亲说,不要在马路上骑,去石头路上骑。那种颠簸的感觉,是他对自行车的第一印象。他笑称,自己一直记着那次糟糕的印象,所以长大后就努力推广完善的自行车道。
哥本哈根制定了一套计算自行车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把居民的健康也纳入考虑。根据这个评估方法,在哥本哈根每骑一公里自行车,城市将获得0.37欧元的经济利益;如果在高峰期,把汽车出行换成自行车,每骑一公里自行车,城市将获得0.54欧元。一位连锁超市的负责人说,我们看到人们如何骑自行车购物,所以,要完善自行车道和自行车停车设施。还有一个购物中心(fisketorvet),因为方便的自行车设施而备受欢迎,入口最醒目的标志就是自行车停车场的红色标牌。

哥本哈根随处可见的拖车自行车,图片来自冯婧
哥本哈根也犯过错误,也曾出现过自行车道断头路的现象。但哥本哈根是一座勇于尝试的城市,不怕失败,从失败中积累经验。而在有的城市,人们可能不愿承担失败的责任,也不愿做尝试。
一个例子是自行车左转。荷兰的自行车左转,有停留等待的区域,并明确画在地面上;哥本哈根没有这样的考虑,而采用了更直接的方式:停车,下车把车转90度朝向左边,然后等待直行的绿灯。哥本哈根的自行车设施还在逐步完善,相比荷兰,丹麦的自行车停放仍然有很多问题。
另外,哥本哈根的公共自行车GOBIKE也遭到很多批评。据说,每辆自行车的成本高达1万美元(包括安装和维护),因此每小时使用费高达约25元人民币。记者亲自体验了这种高级的公共自行车,感觉并不便利。车身非常重,跟电动车差不多,车座偏高,骑行不舒服。车子骑行时,还有加速的声音,感觉更像电动车。自行车上还安装了平板电脑,我为了使用,在烈日下注册了10分钟,需要输入自己的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而在行进中,我发现,平板电脑虽然可以显示导航系统,但地图方向不断变化,信息滞后,并不灵敏。骑车者原本就要看车流和路名,再对照导航地图,方向会有点儿混乱。不如在街边的自行车店租一辆自行车,用手机导航。

哥本哈根公共自行车GOBIKE,图片来自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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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期刊精粹|【2016.4期优先看】协调规划与市场的课题:英国简化规划区实践深析
微信公众号:国际城市规划
英国简化规划区的设立是20世纪80年代英国撒切尔政府简化规划、适应市场的一次重要改革,通过设立特殊功能区并在许可制下引入小范围区划的方式,避免政府对项目的过多干预带来的低效,同时强化了市场机制,促进了经济发展。

摘录:规划管理技术方法
对于简化规划区的限制与管理从两个层面分别规定,一是用地层面,二是开发导则层面。
首先,用地层面上,通过区划的方式将区域用地进行划分。如图1所示,虚线内部范围为简化规划区,实线范围为简化规划地块,同时规定了出入口位置、绿化隔离带和景观带。对于用地类型的控制,通过两种方式说明,一是“特别计划”(Specific Scheme),是指列出允许的开发种类和附带的限制条件,而不在此计划内的用地种类的申请则要通过正常的规划许可程序;二是“一般计划”(General Scheme),是指列出不允许引入的用地类型。二者关系平行,后来的实践中大部分地区采用特别计划方式。允许进入简化规划区的用地类型一般集中在零售业(A1)、金融及专业服务(A2)、饮料食品销售(A3)、商业(B1)、一般工业(B2)、仓储(B8)、物流(C1)、旅游住宿(C2)、居住及非居住设施(C3)、住宅(D1)等,另外符合发展规划(包括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描述的特定发展要求的,同时认为对周边环境没有重大影响的也可列入简化规划区。而B3—B7类用地(特殊工业)不得进入简化规划区。

图1 简化规划区概念示意图
其次,开发导则层面,需要通过附加条件(conditions)的形式作为项目通过许可的必要条件。由于简化规划区通常不用考虑具体用地开发方向,因此必须明确其他条例没有规定的关于环境、健康方面的规定,如污染排放、污染的土地、沉降的土地、残疾人通道、机动车出入口、停车位、高架建筑、犯罪预防以及合理的防洪规划控制、水源保护等条件,还需要明确基本的发展条例、指导发展形式、规模和目标,如限高、容积率、地下空间控制、停车标准、景观和开放空间的控制等。这些附加条件构成了开发导则的雏形。不同的地方政府,根据申请地域的不同特征和用地类型可制定不同的开发导则。
摘录:简化规划区制度的主要内容
2.1 制度原型
1980年代,撒切尔政府倡导一个更有市场意识的规划方法,引导自由资本的介入,削弱政府对规划的控制,推行了一系列规划举措,包括建立城市发展公司(Urban Development Corporations)参与城市的开发,通过开发公司的介入来实施政府的政策;通过立法来简化规划的程序,例如变更《用途类别令》,调整土地使用功能的构成,从而增加无需规划许可的发展项目的种类;以及通过设立特殊功能区,避开繁复的规划程序和当地规划法规对项目的不合理约束。
特殊功能区包括企业功能区(Enterprise Zone)和简化规划区。其中企业功能区进行了规划内容简化、公众参与程序简化的尝试,是特殊功能区政策的先行者;而简化规划区的政策相对完整,且实践经验丰富。
简化规划区是由地方政府申请,并由国家环境部审核通过,区域内用地免于实行标准化规划控制,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政策自行拟定用地区划与开发导则,而区域内符合要求的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可避开复杂而严格的地方政府审批程序,即通过区划、导则的引入,减少项目许可繁冗的程序,提高开发的速度和企业的积极性。1992年11月由国家环境部发布的《规划政策指引5》(PPG5: 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5)专门解释了简化规划区的内容属性和具体导则,其中可以看到简化规划区制度的全貌。
作者:杨建军,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教授。jjy@zju.edu.cn
童心,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tx0123@126.com
陈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cw_lj15@163.com
本文刊于《国际城市规划》2016年第4期,pp9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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