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109期(2016年第55期)
为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开展相关工作,苏州等城市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市借鉴。

△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苏州在借鉴新加坡公共管理先进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经过多年实践形成了集商业、文化、体育、卫生、教育于一体的社区商业服务中心模式。其主要经验包括:一是改变了“沿街为市”的粗放型商业形态。苏州工业园区立足于服务“大社区、大组团”的理念,通过严格控制新区沿街沿巷的社区商业比重,引导服务功能在邻里中心集中布局,集约利用资源、改善城市面貌。二是从“油盐酱醋茶”到“衣食住行闲”。邻里中心根据社区的服务人口和类型,配备相应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和社区公益类服务设施(如社区工作站、民众俱乐部、乐龄生活馆、少儿阳光吧、卫生服务站、邻里图书馆、邻里文体站等),通过限定价格、丰富服务内容、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等行动实现“服务惠民”和居民的一站式服务。三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邻里中心属国资控股资产,其用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建设运营采用市场化运作,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进行建设,在提供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的同时,通过邻里中心的社区商业品牌运作、社区型购物中心项目开发、自营项目经营等方式盈利。四是规划先行。邻里中心的规划布局先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邻里中心的建设也先于周边居住用地的开发,以实现通过公共设施建设带动新区人气、通过土地增值回收开发成本的目的。
△合肥市社区服务中心:依托街道和社区二级行政管理体系,探索将公益性设施集中布局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基层服务平台。其主要经验包括:一是保障基本公益性服务设施空间。社区服务中心配套设施以公益性设施为主,且与“街道-社居委”管理层级相匹配。具体分为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治安服务设施、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社区福利服设施、社区文体服务设施等五大类。二是引导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向功能复合的市民中心过渡。新城区集中建设,老城区通过梳理整合、查缺补遗,并结合旧城更新引导相对集中建设。此外,鼓励社区服务中心与其它基础性配套设施(如银行网点、幼儿园、公共交通站点、停车场等)以及绿地结合建设,形成综合性的市民中心。
△成都市社区综合体:基于构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理念,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由社区管理、文体休闲、医疗卫生、交通市政、社区商业五大功能构成的居住区级-基层级两级社区综合体。其主要经验包括:一是明确用地和建设标准。对有条件集中设置社区综合体的区域,落实其用地性质为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明确具体的地块边界、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和配套要求,并考虑与幼儿园、公交首末站、商业服务业及办公设施叠合或相邻设置。二是成立公建办,协调相关设施主管部门。在市级层面设立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在区级层面设立公建科,负责统筹协调不同设施的建设主体,保障社区综合体及公建配套设施的顺利移交并能较好的使用、运营。
△借鉴与启示。一是建设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集成平台。以《重庆市主城区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为引领,积极推动两级中心的落地实施,为市民提供生活便利的幸福驿站和精神家园,在两级中心的构建中考虑将公益性的服务设施和经营性的商业设施相结合,适应居民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二是区分新区和旧区的规划模式。集中布局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模式受开发条件、管理要求、建设计划、服务人群、运营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更适用于新区,通过提前建设高品质的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导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相邻布局,构建“20分钟街道公共服务圈”和“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形成步行可达的城市“小、微”中心,提升城市新区的建设水平和宜居性,增强居民归属感,提升人气,并带动周边区域的土地增值和开发。对于旧城区,还需要因地制宜,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开展旧城更新规划,进一步明确建设模式和标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三是探索系统的政策设计。由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仅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职责、权利,而且与街道、社区的机构职能整合优化密切相关,集约的公共服务中心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有一整套相互配合的管制政策保障规划实施,如通过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和协同审批制度保障公共服务功能的有效配置,明确责任主体、建设方式、投资渠道、产权归属、运营机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等。四是以政府为主导,探索公共服务产品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公益性,以政府主导成立非盈利性的运营平台,统合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同时,结合试点,探索NGO(非政府组织)、NPO(非营利组织)、企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主体参与的运作模式,以更好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