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2016年7月,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计〔2016〕141号,以下简称《纲要》)。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纲要》提出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节能改造力度,着力弥补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等目标。
△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提出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对能源、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进行规划建设。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在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编制、建设标准制定、建设区域划定、实施主体以及管理模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目标是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改善城市地面景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的出台标志着海绵城市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为增强城市防涝能力,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
△五项主要任务。我国目前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纲要》在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改造城市地下管网。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结合老城区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同时加强管线入廊管理,明确入廊要求;对于暂不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要加强对各类地下管线网络的建设和改造。二是加快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体系,关闭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不断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建设节水型城市,全面推进城市节水综合改造,实施节流工程、开源工程和循环循序利用工程。三是强化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促进燃气高效安全利用,拓展应用领域,提高利用效率;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节能管理,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创新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推动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本底,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五是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大力推进PPP模式建设和运营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培育大型专业化市政公用企业,鼓励跨区域经营,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重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2014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19号),在城市供水排水系统、能源保障系统、生态环卫系统、防灾减灾系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2015年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强调了已批法定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刚性,要求统筹制定并严格实施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确保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规划依据。“十二五”时期,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913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8倍,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启动的重庆市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包含66项(类)规划,其中《市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深化》、《市域能源保障规划》、《市域通信设施及走廊规划》、《重庆市市域水资源管控及设施布局规划》等专业专项规划有序推进,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指导。
△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对接与市政基础设施相关的各专业规划。进一步梳理规划间的关系和协调性,做好各级、各类规划空间管控内容及其与控规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对其中涉及的用地空间矛盾形成审查意见,开展相关协调工作。二是强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预研预控。机关部门要对市政基础设施实施情况进行适时评估并加强预研预控,尤其是对总体规划中确定但尚未实施的给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提前进行研究论证,预留和控制其用地及通道。三是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强调规划的引领作用,编制专项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要充分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建设要充分结合城市蓝线和绿线规划,同时注重地下综合管廊与海绵城市在空间上的衔接。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
注:转自规划前沿观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