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政府绩效评估、社会参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1.完善制度化参与渠道,提高社会评估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权重。参与渠道和平台的制度化,是确保社会参与的基础和前提;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在评估中的权重,则是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路径。为了拓宽社会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渠道,杭州市开拓了多种途径,确保市民、农村居民、外来务工创业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里和区县代表、专家代表、社会组织代表都可以通过年度社会评价、服务对象即时评价、日常绩效信息采集与评价等多种渠道,以及网上评议、热线电话、“市民之家”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参与。据统计,2014年共发放1.2万张评价表给市民代表(6000名)、企业代表(2000名)、其他代表(4000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突出公众在政府绩效评估中的主导地位,杭州市建立了“3+1”综合考评模式,“3”即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1”即政府部门自愿申报的加分项目“创新创优”。“3+1”体系中,“社会评价”占50%的权重,而“目标考核”、“创新创优”中均有一定的公众和专家参与,因此,在杭州政府绩效评估中,社会参与的权重已超过50%。这一权重设置有助于打破以往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单一、领导意志影响过大等弊端,推动评估的民主化、科学化,倒逼政府职能转型,打造真正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服务型政府。
本文是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2014年度课题“城市治理‘杭州模式’研究”(2014zl011)、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研究项目“浙江省城市治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城研2014-4-9)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