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8月16日,“2016(第十一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在长沙召开,本届大会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长沙市人民政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并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际生态城市建设理事会、湖南省政府、美国能源基金会、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本届大会以“绿色循环 包容韧性 和谐宜居”为主题,齐聚国内外多个地区的城市规划领域权威专家和城市政府领导,就当前城市规划建设现状、发展趋势、建设路径等话题展开了深度交流与探讨。
现将清华大学毛其智教授在“新型城镇化与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分论坛的演讲报告做一整理,以飨读者。感谢会议主办单位提供资源支持!
规划改革的两个目标一个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一个在市县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和“多规合一”。
? 2013年12月 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我国规划改革的两个目标:要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可以在县(市)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
?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 2014年8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15年9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四章“建立空间规划体系”。
? 2015年12月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 2016年2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和推进“多规合一”的讨论
1 “空间规划体系”是一套新的技术标准(分为国家、省、市县三级),但其目的是精简、统一,还是创新(各类规划、规范和标准)?
2005年国务院曾经出台了建立健全规划体系的文件,讲到了三级三类,三级就是国家、省、市;三类就是总体、专项和区域,但主要是面对发展规划,那么现在是一套规划体系还是两套规划体系,一套叫做空间规划体系,一套叫做发展规划体系——就是说是精简统一,还是我们创造一个新的,是把已有的几种规划合在一起,还是真正把它变成一个新的内容,而这个新的内容如果从规划本源出发,就是是否把其看作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2 “多规合一”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从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起步),目的是将规划的分类管理转变为一个综合管理部门(联合办公)?
3 今天的所谓“规划”,首先是一种政府职能,前提是“依法行政”。那么,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和推进“多规合一”主要涉及并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呢?
4 我国包括宪法在内现行的法律共252个,涉及“多规合一”(主要在空间方面)者甚多,改革目前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问题,是否需要修订法律法规,甚至修宪?还是我们现在暂时停止执行某些法律的某些条文来推动现有的工作。
5 制定“空间规划体系”技术标准,首先要明确这个体系中应包括哪些规划的种类,具体内容是什么,以及目前还缺少哪些规划内容和层次?
6 在当前条件下,“多规合一”的“一”,是否就是“空间规划体系”?
刚才也提到我们似乎现在有两个体系,一个叫做空间规划体系,一个是发展规划体系,这个“一”是落在哪,就实现了这个多规合一了——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里的第八十章专门讲到“形成规划实施合力”,从发展规划体系的角度,从2005年开始到2015列入国务院立法的预备项目,发改委已经为此工作了10年。
第八十章 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加强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年度计划等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地方规划要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的统一部署。
加快出台发展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出台一个空间规划法,还是从什么角度推动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以上就是给大家讨论提出来的问题。
城乡(城市)规划教科书, 1961, 1981, 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订)
所有涉及“土地”的内容都在第十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每一类法出台的背景不一样,也不做统一的修订,相互之间的依据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而我们行业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讲的其实是一个空间规划体系,就是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同时也提到了编制城乡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城市规划的期限比其他所有的规划的期限都长,不仅是一般20年的时长,而且要对更长远的发展做出预测性安排,而这个预测性安排和前面的依据根本不在一个时间尺度上。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规划法还有“一条很硬的杠杠”,这个杠杠很难做——一个城市一般先确定总体规划,之后有建设用地的范围,然后所有新区开发区都不能超出这个范围,这说明现在我们的实践实际上在不断地挑战城市法律法规,而目前基本要求就是空间规划体系以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但是如果从全国角度说,主体功能区规划显然不是一个全覆盖的工作,而是找到了一些重点。如果说十三五规划终于把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内容都确定了,至多也只做到了空间区划,而不是作为规划的更多依托内容。当然我们之后我们还有相应的全国性工作,比如说全国土地利用规划、住建部主持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等等,十三五规划指定的“19+2”城市群模式,把其称之为城市化的主体形态,这些是不是可以指导我们的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当然,在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中还有相当多的专项规划,比如以交通为例,随着十三五的出台,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内河航道与港口、民用机场等等做了空间的安排,那到底如何形成多规合一?地方上的每一个项目都在和这些宏观规划努力地协调衔接,但难度其实很大的。

除了这些全国性的空间工作之外,我们还有区域性层面和城市层面的空间规划。

? 在改革过程中面对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压力;
? 多部门管理导致目标冲突是我们遇到的最大矛盾;
? 各个方面都是以增长和发展作为一个基础理念,事无巨细、法理不明、体系不清;
? 被混淆的空间权力(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
? 空间表达的地图原则。
从西方来看,1997年欧盟委员会发表了《欧洲空间规划制度概要》,对“空间规划” (Spatial Planning)进行了定义:空间规划是公共部门使用的影响未来活动空间分布的方法,目的是创造一个更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功能关系的领土组织,平衡发展和保护环境的需求,以达成社会和经济发展总目标。德国的空间规划体系是9个层次的,这9个层次依序为:联邦空间规划——州规划——空间影响紧密的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功能结构发展规划——分区发展规划——城市设计框架——修建性详规——建筑设计。9个层次在组织时,有两个最基本的规划,一个叫做F—Plan(市域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个叫做B—Plan(修建性规划),这两个规划是两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建立的规划体系,现在的习惯是层层批,任何一个规划都能找到更高的领导批,似乎就有权力了,但是所有的规划落到一起是相互矛盾的,这等于是各种各样的打架不可避免。

目前来看,中央还是在努力推动这方面的工作,既有省一级的工作,又关心市区级、县一级的,在各个不同层次做试点。
?2015年6月5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2016年2月23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浙江省开化县委书记关于“多规合一”试点情况汇报,对开化县的大胆改革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
?2016年4月28日,《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所称多规合一,是指建立以空间战略规划为统领,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规划,构建业务协同和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的平台,完善建设项目的生成与审批制度,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
以海南省多规合一为例,中规院做的项目,我自己也收到住建部陈部长还有海南刘省长的亲笔信,希望参与相关的工作。海南本岛有30000多平方公里,差不多900多万人,基础也是海南省主体功能区划,最后形成规划一张蓝图。现在的问题是说,这张图就这么几个图例,就这么几种颜色,对于海南省丰富的发展内容,到底这张蓝图做了哪些工作?哪些工作会真实地起作用,哪些工作还是只是一个适宜性的图斑,在发展中还会调整,我觉得这些问题其实还在探索过程中。

回到一开始讲到的城市规划、国土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相互关系。在这个关系的发展过程中,过了这么多年在社会经济发展体系里面出了一个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一直可以深入到镇、乡、村各级,其实还是三个主要的圈,一个是发展规划体系;一个是土地属于全覆盖的;中间这个是城乡规划,实际上还不是全覆盖的,是在规划区范围的,将这三个主体规划做多规合一,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这三个部门怎么来做,这个就是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问题,空间规划体系和多规合一这两个规划改革目标是一回事呢,还是分开的两件事。

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统一,达到政策配套、规划衔接、管理协调,推进规划改革,形成一个开放的工作新平台。
我始终认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做的工作还是一个工作的技术平台,是不是应该在体制改革中形成一个新的制度安排、一个政治目标的平台,是不是能够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同时和新的国家要出台的发展规划法形成的发展规划体系在政策上协调起来,这才真正有助于我们规划目标的实现。
注:本文根据演讲视频整理,未经作者审阅.
转自规划中国(ID:guihuazhongguo),本文已获授权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