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近3年,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已满“周岁”。近3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了哪些成效?在试点经验可复制可推广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是否会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这些问题都有待解答。
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4个自贸试验区深入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拓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
2、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
口岸管理部门加快实施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制度”、“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举措。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率先上线,各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平均提高约40%。
3、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为目标,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稳步推出。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试点由人民币业务拓展至外币;
黄金国际板平稳运行,国际板黄金交易规模近2000吨。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诚信小微企业贷款免除担保等。
4、以防控风险为底线,严密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构成了自贸试验区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普遍建立。
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与4省市政府协作完善金融监管框架和协调机制,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等机制平稳运行,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不断深化,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5、以鼓励创业创新为着眼点,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上海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结合,探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留学生就业等制度;
广东自贸试验区出台人才建设意见,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
天津自贸试验区专辟“双创特区”,为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福建自贸试验区引入两岸金桥(福建)就业培训机构、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等“双创”服务支持机构。
6、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差别化功能举措不断推出。
4个自贸试验区各辟蹊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
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自贸园区开展合作;
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一带一路”过境货物专项便利检验检疫制度;
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中欧班列(厦门)常态化运营为契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

总体看,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受到境内外投资者欢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
有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政府部门服务效率、企业设立便捷度、办事透明度等都打了高分。
多种方式复制推广经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显成效
“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是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
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不断产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复制推广。
第一种是集中推广
包括: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推广了34项试点经验;
2015年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选取了8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做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等,作为“最佳实践案例”印发供各地借鉴。
第二种是各部门自行推广
各个部门对看得准、效果好的试点经验,及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复制推广。
第三种是地方推广
4省市高度重视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积极宣传、主动发布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不少地方也主动向4省市取经。
近期,商务部又会同有关单位,总结了新一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准备向全国复制推广。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
国务院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外资三法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有关行政审批的规定,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调整为备案管理。
本次法律修改如经审议通过,将改变自改革开放以来运行了30多年的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管理模式,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贯彻了“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治理念,将为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创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法律环境。
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
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辽宁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河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湖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陕西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下一步,商务部将尽快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研究完善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履行必要审核程序后实施。
有专家认为,“此时宣布自贸区扩容,是对G20国家的一个明确信号,中国支持贸易自由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中国新一批自贸区的开发,就是在国家层面支持贸易自由化。”
上海自贸区试点之后,今年4月,广东、福建、天津作为第二批自贸区获批。获批自贸区均位于沿海地区。

天津货运码头
第三批自贸区大多位于内陆省份,不过名单和预期相比也有变化。
今年4月19日的消息,包括重庆市副市长陈绿平在内的重庆数名官员,抵达北京参加为期一周的自贸区培训班,重庆、四川、湖北、河南、广西、辽宁的官员也参加了这次自贸区培训班。
不过,获批的第三批自贸区名单中并没有广西,浙江省和陕西省成为幸运者。从沿海到内陆,代表了自贸区向纵深化发展。
不少内地省份代表认为内陆也有很大优势,比如,重庆全国人大代表汤宗伟认为,“国际自贸区布局选址,比如美国自贸区、欧洲自贸区(德法),他们大多不在沿海,而在内陆,开放不是口岸,而在于体制、制度设计。”
所以,有不少自贸区将简政放权看得很重,四川省申请的成都市自贸区,围绕投资管理改革、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重要领域大做文章,精简一批包括施工许可证等在内的办事要件和流程,涉及简化的要件和流程一共19项,为项目开工提速至少2个月。成都市本级行政许可项目从1166项减少到105项。
此次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这貌似又是一阵“风”啊。
“风”即将来的时候,有分析机构建议“掘金新增7大自贸区概念股”,但也有资深投资人士认为“考虑到此次扩容力度大,自贸区概念效应可能递减”、“全国到处都是了,就不稀奇了”。总之,一定要牢记,“股市有风险,投资城谨慎”!
辽宁省申报的是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其区域范围涵盖大连保税区、大窑湾保税港区、大连出口加工区,共计19平方公里,或将涉及航运、物流、装备制造业等领域。
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舟山有一个“三步走”战略——综合保税区、自由贸易园区、自由港区。自由港是最终目标,覆盖舟山全市。
同时,作为舟山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的一个依托,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设立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其区域范围包括舟山群岛新区全域和宁波市北仑、镇海、江东、江北等区域,陆域面积约2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
河南郑州自贸区,以郑州为主,涵盖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片区,网内网外相结合,一区多片分层推进,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
郑州片区侧重于探索以投资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打造国际物流中心和内陆开放高地。
开封片区侧重于探索以促进消费流通国际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
洛阳片区侧重于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模式创新。

河南省自贸区的主要功能,将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湖北省武汉自贸区方案已于2014年2月上报国务院。
根据该方案,武汉拟通过1-2年的改革试验,将东湖高新区打造成为中国内陆(湖北武汉)自贸区的前沿阵地。
武汉此次“先行先试”主要包括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行政体制创新、完善税收政策等七大任务。
武汉自贸区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重庆自贸区面积预计为120平方公里,由两江新区、重庆西部物流园、重庆微电子园三部分构成。
依托三大区域进行拓展。
一是保税港区,以空港依托扩大到云计算基地;
二是水港区拓展到果园港和江北嘴金融中心;
三是西永综合保税区以及团结村片区,着力探索符合国际化要求的跨境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成为西部内陆地区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今年初,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新闻稿指出,成都的申报意向是在天府新区设立自贸区,主打“科技型自贸区”,为传统的加工贸易服务区提供科技、智力支撑,打造为中西部自贸区的样板。

5月份,另有相关人士表示,成都版自贸区的定位是建设内陆改革开放合作先行区、建设贸易发展转型示范区、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生态区。
具体来看,将深度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德、中韩、中法、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共建进程,增强内陆地区主动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能力。
2014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长董军在全国人代会上的议案提出“建议国家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安自由贸易试验区。”
据相关报道,陕西省的自贸区将主要围绕航空航天、商贸物流、文化旅游、能源金融四大产业,制定扩大开放的正面清单,为内陆地区改革开放探索有效路径,更好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