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杭州市工业遗存保护与开发的现状调查小组的10个成员为探讨政府部门对于工业遗存的保护与开发现状,对规划局,文物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等四个相关政府进行了深刻采访。
在采访中,通过与国土资源局杨副所长的谈话,进一步了解在国土局方面政府对保护开发工业遗存的举措和支持。
开始,杨处长向我们介绍了国家对老企业的土地进行回收和重新规划的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步骤是政府请专家机构对土地上原有建筑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土地用途会发生改变,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会进行调整。这就说明了,不是所有的工业文化遗产都能够被保护,这要看它是否有其价值。那么何为有“价值”呢?这就因人而定了……
工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的主体不一定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当企业家发现老的生产方式、运营模式不能再带来经济效益的时候,可以“退二进三”,将部分老厂房改为文创产业。此时进行工业遗存保护的主体就变成了企业本身。同时,在杭州这个重视文化发展的城市,当地政府是支持企业家进行“退二进三”的,也推行了相关的举措——临时改变土地用途。
故不是所有的工业文化遗产都能够被保护,仅有仍存有社会经济价值的工业遗存才有可能受到,政府的保护。
同样的,在采访浙江省文物局的赵老师时,也同样提出了一个,有关工业遗存的经济价值问题。从我们的实际调研中可以看到,目前的工业遗存主要都坐落在杭州市的主城区部分,占地面积较大,实际开发利用少,主要以创意园和博物馆为主,次产业链不发达,经济效益自然不高。
而赵老师给我们的解决方向便是,通过法律,从法律的角度给工业遗存一个合理的地位,并且让相关鉴定机构或政府,对工业遗存进行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估。
故而可知,真正限制工业遗存保护进程的是工业遗存本身的价值符不符合在现代经济发展的经济效益观,所以我们在保护工业遗存方面需要做的便是提出真正可以既保留古建筑群落,传承其精神,又能合理的开发他的经济效益,既不阻碍现代化经济发展,又能够保存杭州这个历史古城真正的风韵。
这才是我们这个调研的真正目的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