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95期(2016年第41期)
△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绿色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生态渐次失衡、资源环境承载力趋近极限、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已演变成全局性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需更注重“集约、绿色、低碳”的城镇化绿色发展转型。十三五时期将是我国缔造诗意栖居的“美丽中国”的重要时期,强调在“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基础”上,“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
△成渝城市群是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成渝地区自古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近年来虽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但生物多样性亟待提升。面对不容乐观的生态环境形势,迅速发展扩张的城市群如何避免成为“污染群”,助力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成渝城市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我国城市群规划中首次提出“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先行区”,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打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形成城在绿中、道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山水城市群。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下游有《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游有《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因此,《规划》填补了上游地区的规划空缺,对于构建长江流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突破行政区域的分割,强调“共建、共治、共谋”。生态环境问题本身并无行政区域的界限,所以《规划》明确成渝城市群的每一个城市在依托良好生态环境谋求新一轮发展的同时,也要共同承担污染的后果,更要共同履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责任。这就强调用一体化的观念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破除传统的“一亩三分地”治理范式。
△“点、线、面”结合,“共建”生态安全格局。成渝城市群地跨三大地貌单元[1],应强化省级统筹,推动群内群外生态建设联动。一是共筑城市群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城市群周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其中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是重庆的建设重点。二是共建水系生态廊道和山体生态隔离带,除加强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保护滨岸生态空间之外,着重提出需满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三场一通道”[2]等敏感区域的蓄水需求,保障河流、湖泊生态环境需水。三是共保城市生态空间,加快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城郊农业生态功能,严控城市无序扩张,保护和建设城市之间生态隔离带。其中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要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突出生态涵养和生态屏障功能,集中开发建设万-开-云一体化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要突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功能,增强黔江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石柱等地实现集约式开发、绿色化发展。
△多管齐下,“共治”环境污染。一是跨区域水污染的联防联治,严禁发展高风险、高污染产业,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行业低水平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强造纸、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强化环境执法,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统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沿线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解决局部河段的污染问题。其中重庆需继续加强三峡库区水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消落区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加大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农业源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行绿色交通,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推进港口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防治。三是固废危废污染的联防联治。强化城市间固体废弃物联合处理处置,优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布局;落实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渗滤液配套处理设施建设。在成都、重庆等重点城市优先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源数据库和独立的收集运输体系,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危废处理设施。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共谋”生态红利。唯有成本共担才能利益共享。成渝城市群资源类似,产业同质化问题突出,同处于加速发展阶段,加之成都、重庆的行政等级不同,《规划》指出在国家层面建立以市场为基础、以利益为导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一是探索建立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基金。借鉴欧盟结构基金和凝聚基金运作经验,研究设立“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基金”;鼓励川渝两省市联合设立成渝城市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心。二是建立城市群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目前,成渝都市群的横向生态补偿尚未系统建立,《规划》提出在成渝城市群与周边生态屏障地区、嘉陵江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地区等开展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在城市群内采取共享公共资源等方式,建立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横向补偿。
[1]即盆中方山丘陵、盆东平行岭谷、盆周山地三大地貌单元
[2]即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