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授权,转自微信公众号旧城吃喝玩乐地图
(公众账号:Plan_n_play)
1、武汉市工业发展背景
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历史上重要的工业城市,工业遗产严格意义上是以近代为主。1840年近代以后的工业遗产属于我们公认的范畴。武汉在晚清时期建了汉阳铁厂和汉阳兵工厂,民国时期的南洋烟厂,申新纱厂,还有比较有特点的历史时段中,武汉都有代表性的工业或者企业。“一五”、“二五”期间,武汉市有八大重点项目。文革期间三线建设迁走了一些。2000年以后武汉市进入了经济转型的阶段,武汉市有大量的工业企业,经营的情况不是特别好。作为二线城市,武汉工业企业提前就进入了转型的阶段,逐渐从中心城区往人力和土地成本较低的外围组团进行转移。武汉市早几年开始就有一批工业企业向外迁,由于工业遗产的工作启动的相对比较晚,造成了相当一部分工业用地和建筑作为旧城更新的项目被拆掉。(图1)

图1 武汉工业发展历史
2、第一批工业遗产规划编制
2.1 工作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将“传承历史文化,守住城市根脉,留存城市记忆”作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战略重点之一。在这种背景下,2011年启动了第一批工业遗产保护规划,武汉市政府于2013年正式批复《武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是首次针对工业遗产编制专项规划。
2.2 第一批工业遗产规划概况
2.2.1 第一批工业遗产规划编制评价
工业遗产规划范围是围绕中心城区来做的,通过初步筛选,371个工业企业里选出了95个工业遗存。工业遗存的价值评定原则,包括五大价值评定原则,分别是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审美价值。规划根据价值评定原则再进行筛选,进一步选出了27处工业遗产。之后,对27处工业遗产进行了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定了相应的图则和相应的保护模式。在这些遗产当中,严格保护本身是文保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工业遗产,而针对有些可以移动的遗产,我们对它进行非实物性保护的模式。同时,对每个工业遗产建构遗存档案,首批工业遗产档案信息仅记录了七类信息:名称、年代、区位、历史沿革、特点、现状和现状照片。由于信息记录较少,尤其是对遗产本身的详细描述记录较少,不利于科学、准确地评价遗产的价值,也不利于完整的管理遗产档案。
首批工业遗产规划建立了三级工业遗产分级保护体系,其中一级对应文保单位,而二、三级工业遗产并没有对武汉市的紫线体系进行对接,不利于明确保护主体和相应的保护及再利用的措施实施。
2.2.2 第一批工业遗产规划实施情况评价
通过建立三级工业遗产分级保护体系,最终27处工业遗产分为15个一级工业遗产、6个二级工业遗产和6个三级遗产。总体来说,在遗产保护情况、规划实施管理和实施机制与效果方面,一级遗产的效果均比二级和三级遗产的效果要明显。第一批里一级遗产保存情况比较良好,原因是第一批都是文保单位,有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进行保护,二级有相当一部分是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保护建筑,由文化局和房管局监督,三级的情况比较差,有的是经营情况不是太好,厂要求改制或解体,有的厂房闲置,保存质量也较差。
从规划实施情况来看,工业遗产中属于文保单位的90%保护情况较好,主要原因是各级文保单位责任主体明确,文物保护法规相对完善。但是也有被拆除的工业遗产,那是因为土地出让在前,土地出让条件中无保护条款;规划编制在后,且规划的执行缺乏配套的法律和机制保障,保护力度较弱。二、三级工业遗产中在规划编制前已经出让的,存在被破坏的可能,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条件中无保护条款,工业遗产自身法定地位不明确,与现有历史遗产体系衔接不够,无法“借力”。而且由于缺乏合理、可操作的再利用模式,实施改造再利用的资金来源和责任主体不明确,60%的工业遗产现状功能与规划引导的功能不符,而且全部工业遗产再利用进展缓慢或部分停止,需结合实施性建设编制专项利用规划。
2.2.3 第一批工业遗产规划出现的问题
第一批工业遗产的类型是高度集中在工业建筑这块,而工业遗产的概念还涉及到生产设施、交通设施、厂址、企业标识、无形的工业遗产,规划希望在第二批工业遗产的时候可以扩大类型,弥补短板。第一批遗产现状档案记录的信息比较少,也没有跟高校合作,现状信息记录的点不全面。工业遗产虽然分了级,但和武汉市既有的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没有进行有机的衔接。并且和文保单位、优秀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和房管局推出的历史保护建筑之间,在保护关系、保护主体、保护力度和措施等方面都缺乏横向打通(图2)。而有的项目本身就是文保单位,就是工业遗产,就是优秀历史建筑,缺少借助既有的保护政策、措施和法规来跟既有文化遗产保护的衔接。

图2 各级工业遗产与现有文化遗产关系
3、第二批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3.1 规划目标和工作范围
针对前面第一批工业遗产保护规划的情况,第二批工业遗产编制确定了几个工作目标。目标一:总结评估,完善保护和利用措施,探索长效保护与利用机制;目标二:扩大范围,扩充种类。不能只看工业建筑、交通、桥梁,甚至是某种可以移动的生产设备,甚至是企业档案,探索搭建体系,整理形成第二批工业遗产推荐名单;目标三:利用网络“众规”平台,探索规划公众参与与长效保护机制。针对前面理出来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第二批工业遗产调研的时候将仓库、货运码头、生产设施都已经纳入到工作范围里。调研的途径也扩大了,对接既有的保护体系,把和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规划又重新梳理了一遍。
3.2 专项基础研究
3.2.1 第二批工业遗产的增补
这次工作将武汉市从清代以来所有工业企业的资源和名录梳理了出来,初步统计420个工业企业,其中有地址的工业企业190个。希望武汉市工业遗产搭建系统性的框架体系,明确文化的脉络,空间上的定位和价值上分级。
3.2.2 搭建武汉工业遗产资源与保护体系
从文化角度入手,把武汉市所有的文化主题进行了梳理,把所有涉及到的工业遗存和遗产按照工业遗产资源文化体系落到各自的主题里面(表1)。这个体系包括区域工业遗产系列、城市历史名人系列、城市历史事件系列、城市典型工业行业系列、城市交通运输发展和城市工人运动与革命等内容。
表1: 工业遗产资源文化体系

同时将所有资源点在空间上进行了列位和叠加,实现各主题文化脉络的工业遗产空间落位。通过这些空间要素的叠加最后构建出武汉工业遗产空间结构。初步形成两轴四片区的结构,两轴分别是沿长江工业遗产的主轴和沿汉江工业遗产主轴,四个工业遗产片区是指汉口工业聚集区,汉阳武昌沿江工业聚集区,古田工业聚集区,青山工业聚集区(图3)。

图3: 武汉工业遗产空间结构
进一步针对这些空间要素,进行了分层保护,对接历史文化名称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工业遗产的保护内容和规划层次。在宏观层面上,在历史文化名城层面保护几条轴线和片区;在中观层面,保护若干个工业遗产的斑块;在微观层面,保护工业遗产单体(图4)。对应的在本次规划把宏观层面的内容纳入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里面,后续专项规划会把斑块单独进行编制。

图4:工业遗产分层保护
3.2.3 对接既有紫线体系、优化工业遗产分级、分类标准
在编制第二批保护规划的过程中发现,优秀历史建筑和文保单位保护的情况比较好,不可移动文物有文化局的认定,也有法律法规。工业遗产虽然有市政府的批准和公示,但是部门协同比较差,没有专项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且像保护建筑、优秀建筑等相关概念比较多,造成了互相之间法律法规不统一。要想完善工业遗产保护,就应参照优秀历史建筑和文保单位的保护方法,必须要有政府的批复和共识,必须有相应的多个部门的协同机制,必须有专项法律的保护。
在分级和分类方面,针对第一批工业遗产分类分级进行了修改,文保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就属于第一级,如果不是文保单位,是优秀历史建筑就是第二级,两个都不是的就是第三级(图5)。保护力度是参照房管局的历史保护建筑进行保护的。这里还分不可移动和可移动的工业遗产,这次规划主要关注不可移动,可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我们建议后续联合文化部门来做相关规划,因为文化部门针对可移动和非物质比较有经验,有策略。
图5: 工业遗产分类、分级标准
3.3 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3.3.1 形成第二批工业遗产初选名单
按照前面思路和原则,对第二批的工业遗产进行了确定,在空间上进行了初步的布点。第二批推荐了41个工业遗产,第一级和第二级本身就是文保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第三级相当于是完全新增的。同时又单独编制了图则,包括保护的措施和方法。如果本身是文保单位,直接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保护,不再单独追加其他的保护措施。而有的是适度利用的,比如优秀历史建筑或者新增的没有任何紫线的,建议对它进行再利用,并对具体的建设方案,编制专项规划。
3.3.2 工业遗产分级保护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对接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根据38处工业遗产的价值、重要性等,分为三个保护级别,采取梯度保护。其中,一级工业遗产5处(包括国家级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1处,市级文保单位1处);二级工业遗产9处;三级工业遗产24处。
3.3.3 武汉工业遗产再利用方向——众创空间
武汉市正在做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因此针对工业遗产的资源做一个平台,提供给众创(大众创业),优秀成果通过平台进行选择,促进再利用的模式。依据《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16处工业遗产通过改造升级具备成为众创空间的条件。
4、工业遗产众规工作情况
“众规武汉”是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主创的大众规划工作平台。平台基于“众筹”理念,秉承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宗旨,在城市规划建设领域,搭建一个由社会大众和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众人规划平台,实现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的透明化、可参与化。公众参与的模块,目前已经放到了记忆地图的功能板块里,只要关注“中国武汉”的平台就可以看到第一批工业遗产所有的点,如果谁发现我家门口有一个工业遗产还不错,可以通过微信平台发现这个线索,如果有人破坏工业遗产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举报,希望这个模块后续可以完善。
5、仍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还有几个问题没有解决,近期要解决政策缺失的问题,而远期需要完善工业遗产的立法。而且工业遗产再利用的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如何破解,确实是政策倾斜的问题,目前工业遗产作为工业用地,在土地规划管理这块有很大的政策壁垒,包括后续建设问题,如已有的作为众创空间运营的产业园区,水和电都是工业的,运行成本也非常高。这些具体的问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政策细则的跟进和完善来解决。最后,规划涉及到工业遗产用地规划预控的问题,如一旦关于保护的消息传出去,就出现第二天遗产就被拆的情况。现在采取的办法是编制过程中一旦确定下来需要保护,就把这个线作为虚紫线提交给几个处室,预先控制,涉及到这几块地的项目暂停审批,可以避免一边编规划一边审批一边拆的问题。
作者简介:
闵雷,武汉市规划研究院国际交流与合作所 高级规划师
主编:小楠姐
小编:YANK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