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上海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分布为例,提出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评价的份额指数方法。研究显示,低收入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份额指数略低于社会平均份额,但轨道交通网络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仍处于基本合理区间。社会正义绩效的空间格局表明,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在圈层之间和扇面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浦西地区和浦东地区之间差异并不显著。城市社会空间极化的不断加剧趋势对于城市规划中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兼顾社会公平绩效和社会正义绩效提出了挑战。
1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测度
1.1 定量指标
本研究采用1个空间单元内轨道交通网络的有效服务面积之和与所在空间单元面积的比值作为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定量指标。
参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1年)对于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计算方法,将轨交站点的服务范围划分为3个圈层,并分别赋予相应的权重。轨道站点500 m服务范围的权重为1.0,500—800 m服务范围的权重为0.7,800—1 500 m服务范围的权重为0.3。
轨交站点的有效服务面积计算还需要遵循如下规则:其一,即使一处轨交站点位于空间单元范围以外,该站点的有效服务范围位于空间单元以内的部分应当计入该空间单元的轨交站点的有效服务面积(S1、S4和S5面积);其二,如果两条轨交线路站点的有效服务范围重叠,则重叠部分应当计入轨交站点的有效服务面积(S8面积),因为轨交线路越多表明轨道交通网络的服务水平越高;其三,如果同一轨交线路上两个站点的有效服务范围是部分重叠的,则重叠部分不能重复计入轨交站点的有效服务面积(S9面积)。

轨交站点的有效服务面积计算规则图示
1.2 空间分布
按照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定量指标,可以计算研究范围内各个空间单元的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空间分布呈现圈层格局,从核心到外围显示依次递减趋势。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很高的空间单元均集中在内环以内,并且黄浦江两岸的地区差异很大;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较高的空间单元均集中在中环以内,其中的相当部分也位于内环以内;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较低的空间单元主要分布在内环—中环和中环—外环圈层;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很低的空间单元主要分布在中环—外环和外环以外圈层。
不同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空间单元数量及其占比


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的空间分布格局
2社会正义绩效的总体评价
2.1 社会正义绩效的特定社会群体
既有研究显示,不同社会群体对于轨道交通服务的需要是不同的,轨交网络分布应当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本文的低收入群体包括“六普”常住人口中的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2.2 社会正义绩效总体评价的份额指数
基于社会正义理念的基本内涵,轨交网络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评价需要检验特定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服务水平是否达到或超过全体常住人口的平均水平,为此提出份额指数的评价方法。
首先,测算特定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占轨交网络资源总量的比例。
然后,基于特定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比例及其占全体常住人口比例,计算其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份额指数。
根据计算得到研究范围内低收入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比例为27.0%,而低收入人口占全体常住人口比例为27.9%,则低收入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份额指数为0.968,表明低收入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份额略低于社会平均份额,但与社会正义理念的底线要求(份额指数为1)相差不大,社会正义绩效处于基本合理区间。
3社会正义绩效的空间格局
借鉴区位熵的方法,可以分析社会正义绩效的空间格局。各个空间单元的区位熵是该空间单元内低收入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与整个研究范围内低收入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比值。
尽管大多数空间单元都符合轨交网络服务水平和低收入人口密度的线性分布规律,但是仍有部分空间单元明显偏离正常区间。区位熵极低空间单元的区位熵值均小于0.15,说明在这些空间单元中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仅为研究范围内低收入社会群体平均水平的15%;区位熵极高空间单元的区位熵值均大于3.3,说明在这些空间单元中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是研究范围内低收入社会群体平均水平的3倍以上。

轨交网络服务水平和低收入人口密度的线性分布规律

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的区位熵分布
各个空间单元的轨交网络资源的地均水平和人均水平并不完全一致,因为轨交网络资源的人均水平不仅与轨交网络资源数量相关,还与各个空间单元的人口数量相关。统计检验显示,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在圈层之间和扇面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浦西地区和浦东地区之间差异并不显著。就圈层维度而言,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从核心到外围是依次递减的,内环以内圈层的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是外环以外圈层的3倍。在扇面维度,西南扇面的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是最高的,东北扇面是最低的。
区位熵极高的空间单元共计14个,大致可以分为2种类型。第一类空间单元位于外围圈层,这些空间单元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并不高,但低收入人口密度更低。第二类空间单元位于核心圈层,尽管低收入人口密度并不很低,但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更高。由于区位熵极高的许多空间单元都位于西南扇面,导致西南扇面的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是最高的。

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的区位熵极高空间单元分布

区位熵极高空间单元的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和低收入人口密度的散点图
区位熵极低的空间单元共计14个,大部分位于外围圈层,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第一类空间单元低收入人口密度并不高,但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更低。第二类空间单元低收入人口密度较高,而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很低。第三类空间单元低收入人口密度较高,而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较低。由于区位熵极低的许多空间单元都位于东北扇面,导致东北扇面的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是最低的。

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水平的区位熵极低空间单元分布

区位熵极低空间单元的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水平和低收入人口密度的散点图
4结语
以上海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分布为例,本文提出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评价的份额指数方法。研究显示,低收入社会群体享有轨交网络资源的份额指数略低于社会平均份额,与社会正义理念的底线要求(份额指数为1)相差不大,轨道交通网络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处于基本合理区间。
社会正义绩效的空间格局表明,低收入社会群体人均享有轨交网络资源在圈层之间和扇面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但浦西地区和浦东地区之间差异并不显著。社会公平绩效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和全体常住人口分布之间的“空间匹配”,而社会正义绩效则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和特定社会群体分布之间的“空间匹配”。城市社会空间分异越是显著,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的社会公平绩效和社会正义绩效之间差异也会趋于显著。城市社会空间极化的不断加剧趋势对于城市规划中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兼顾社会公平绩效和社会正义绩效提出了新的挑战。
需要强调的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是充满争议的开放性议题,笔者提出的社会正义绩效评价方法为同一城市的历时性比较和不同城市的共时性比较提供了研究基础,但缓解城市社会空间的极化趋势则是包容性发展中更为需要关注的公共政策。
详情请关注《上海城市规划》2016年第2期《上海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网络分布的社会正义绩效评价》,作者:唐子来,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陈颂,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