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政策扶持措施、具体工作要求作了说明。此前,财政部联合文化部等20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PPP示范项目申报为财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启动。
按照《关于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以奖代补奖励,其中,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运营补贴等。此外,中央财政还引导设立了总规模达1800亿元的中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通知》提出,文化领域PPP项目一是要求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导向;二是要将“十三五”期间文化改革与发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与本次申报有机衔接;三是要求合作期限低于10年的,采取建设—移交(BT)方式,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不得申报;四是7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