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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厦门拟于明年在厦门岛内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允许邮政、快递等特殊行业在岛内使用电动自行车,以有效化解最后一公里的民生保障问题。此话题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各方观点不一。
2016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再次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进行审议。本次的一审草案放宽了对快递、邮政行业的限制,即邮政快递可使用专用电动三轮车配送;但也要求,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拟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并拟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行驶人力三轮车。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与《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都限定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网络上舆论不断,以下是广州的小伙伴探讨和其他城市在电动车管理上的经验分享,对厦门今后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或许会有启发!
下文授权转载自:拜客绿色出行
文章:《学几招,马上降低电动自行车事故率!别人家的城市怎么做的?》、《走过十年坎坷路,电动自行车的未来会怎样?》
作者:大编、小石
// 壹 //
一日,广州与深圳相遇于街上,深圳上前向广州打招呼:“广州兄,好久不见,怎么愁眉深锁,是有什么事情困扰着你吗?可否一说究竟让我来为你分担一下?” “说来惭愧,我是被电动车的问题困扰了许久。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迟迟不出台,加上我的一些做法引起了市民很大的争议,所以我近来为此事焦头烂额,苦无对策呀。” 电动自行车问题多多,不仅容易造成城市交通秩序混乱、造成交通拥堵、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还特别大,地铁口的一些非法载客更是会影响城市形象。 尽管如此,电动车却又是中低收入市民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其灵活、经济的因素受到了大多市民的青睐,不仅如此,电动车对于快递、外卖等行业也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所以说,我也是一头包,没什么办法了,但是,我听说有几个朋友对动车管理颇有心得,不如我们向他们请教一番,开个小小的分享会,穗兄意下如何?” 次日,深圳带了南宁、柳州、海口到广州府上做客,广州说:“听深圳兄说几位都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面颇有心得,而这问题却又困扰了许久,希望各位能够多多指教,分享一下你们的经验,让我也能够早日摆脱这个事情的困扰。” 海口说:“那我先来吧,我们的第一辆电动自行车出现在2002年。在海口电动车历史的前十年时间里,这个当时的“新型交通工具”在海口逐年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2年,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约20万辆。 由于禁摩、公交系统不发达、价格便宜、操作简单、海口城市面积不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海口的电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只花了两年时间就走过了过去十年走过的路,截至2014年,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已超过40万辆,2015年底更是达到了51.8万辆。 然而,电动自行车给海口市民出行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海口2007年以前每年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不到50起,2008年以后每年发生80起以上,2011年上半年发生事故83起(死亡11人,受伤103人),规范电动车管理已势在必行。 因此, 2012年1月1日,实施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要求电动车需要上牌,以方便管理。 2014年7月1日,海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禁上路,尽管如此,电动自行车事故发生率仍然高居不下。因此,在2015年7月20日,我们部署了“史上最严”措施整治电动车 ,大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问题。 2015年10月20日,我们公布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计划每半年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五千个允许注册登记的名额,当然,这个方案仍然在讨论中。” 柳州说:“妙,妙,秒!海口兄的确有一手啊,那么我也分享一下我们柳州的经验吧。 我们在2012年4月,也实行了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并且允许上牌同时也可以办理保险。上牌之初,我市就宣布“上牌不收费,办证不花钱”,由市政府投入700余万元的专项经费为市民买单 。有关部门还自主开发了电动车登记备案系统,方便长效管理和破获盗抢 。 数据显示,2011年,我市涉及电动车并且达到立案上报标准的交通事故为16起,受伤2人,死亡18人 。2012年新规开始实施,我市涉及电动车并且达到立案上报标准的交通事故下降为9起,受伤2人,死亡7人。 除了上牌这道“紧箍咒”,我市交警部门还给予了电动车专用标线标志的优待 、增设非机动车道和违章后选择缴纳 现金或接受教育的处罚方式这三种特殊待遇。 柳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彭麟雅说:“只管理不登记车辆信息,作用只起一阵子;只登记不管理,可能出了事故不会跑,但日常交通陋习还是改不了。” 针对“把超标车纳入管理涉嫌纵容违规”的说法,柳州交警认为,超标车的问题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的。而且根据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超标车就是因为没登记,车主觉得违法找不到他本人,事故率才会这么高。” 柳州警方统计说,截至2013年5月1日,柳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立案上报事故有2起、死亡2人、受伤1人、损失600元,分别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60%、50%、持平、80%;从2012年4月1日至今年4月19日与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4月18日相比,柳州市立案的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1.11%和44.4%。” 柳州自信说到:“试行了一年死亡率下降近半,这应该就是我们的柳州经验吧。” 广州和深圳啧啧称奇,对柳州的敬佩感油然而生,不禁疑惑地想:人不可貌相啊,看来柳州不仅仅是他们的螺蛳粉闻名而已,他们的电动车管理更是令人佩服啊。想到这里,他们开始好奇地打量那个还没说过话却又气定神闲的南宁,在想南宁是不是会有更加震撼他们的东西。 南宁看到广深两兄弟投来的目光,不紧不慢地说道:“那我也来讲讲我们南宁的经验吧。究竟什么是“南宁经验”呢? 我们南宁交警部门从2013年6月起,细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治原则,创造性地推出“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 “六个学” (看录像学、抄法规学、现场讲解学、执勤体验学、机动灵活学、登记上牌学)新模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一律责令参加现场交通安全学习,对严重违法或多次违法的当事人还要对其进行罚款处罚,取得良好效果。 2014年,南宁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454起,占全市交通事故的54.3%,造成106人死亡、512人受伤。重点是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占道、加塞、抢行等违法行为所致。 2015年1月至8月,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共141起,造成25人死亡、15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2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52.68%、57.14%、56.86%和57.60%。从事故伤亡人数的下降,我们读到的是:少了家破人亡,少了妻离子散,少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的发生。 另一组数据,同样说明问题。2014年7月,南宁现有上牌电动自行车达115万辆;截至2015年8月底,上升至146万辆,目前仍以每天1600辆左右的速度在增长。也就是说,被降下来的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是在南宁电动自行车增长35万辆的基础上取得的…. 海口打断道:“南宁也是我们半个老师呢,我们在2015年7月份的时候,也向南宁请教了管理电动车的经验。不仅如此,“南宁经验”逐渐成了区内外学习的模板,在 2016年5月12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广西6省市区交警总队及长春、杭州、南宁等10个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汇聚南宁学习“南宁经验”,共同交流并探讨城市治理交通严重行为违法经验和方法。” 广州听了,感叹道:“各位的确厉害呀!治理电动自行车问题的确不该一刀切,还是应该多想办法,多动脑筋,这样才可以让城市有更好的交通秩序之余,也能更好地便民利民啊。听了这么多,放心吧我知道怎么做了。”
十年坎坷路,电动自行车的未来会怎样?
如果禁止是有效的,为什么禁了这么多年依然解决不了问题,如果禁止不了,那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让电动自行车有序、安全地融入交通出行?一起来看看这些年那些城市禁过的电动自行车。
2002年8月北京公安局发出通知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2005年8月,太原、武汉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2005年珠海市人大通过条例从当年七月份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行驶。 自广州公安局发布《关于对电动自行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知》后,反对“禁电”各方就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而目前《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草稿)》中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8年12月1日起,厦门市、佛山市中心城区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据广州日报报道了:“广州将研究解禁电单车 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办”。 报道中指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广州市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你TM在逗我,我以为电动自行车的“春天”已经到来,可是万万没想到,2013年说好的“办办”还没看到。 在2014年便出台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而且草案的态度很强硬,连快递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都不放过。 据广州市交管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适合一些交通不繁忙的中小城市,不适合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一台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所占的道路面积与一台小汽车相差无几,上千万广州市民如果有一半人拥有电动自行车,那广州市的交通将无法想象。 此时此刻,小编只想用一句歌词表达我内心深处的呼声:你还要我怎样~要怎样~~ 在管理条例规定中,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广州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意见一出引发多方争论,有人支持,也有不少声音认为对于便捷、环保的电动车不应该“一刀切”。2014年底,南方日报发文:广州拟全面封杀电动自行车 一禁能否解多年困境? 报道中指出,对于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影响,近日有广东省社评院联合新浪新闻中心发布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44.2%的人认为公交、地铁会变得更拥挤,22.4%的人认为会冲击电动车制造与销售企业。还有9.1%的人认为将使快递费上涨,5.5%的人认为道路交通会变顺畅。 2016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再次提交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与2014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的一审草案放宽了对快递、邮政行业的限制,即邮政快递可使用专用电动三轮车配送;但也要求,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拟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并拟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行驶人力三轮车。 尽管过去十几年电动自行车的命运十分坎坷,但在经历了最近几个月的严厉打击之后,大家似乎开始反思,电动自行车为何总是禁不掉,还在这些年的禁止声中生命力越来越旺盛,如果禁不掉,有没有可能用更好的管理办法让电动车有序地融入我们的出行生活呢?电动自行车管理思路转变后的城市交通变成什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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