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城人口迁移是推动人口城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制度政策因素对其产生重要影响。本文根据城乡人口迁移状态将我国城乡关系演变历程划分为“二元”分割城乡关系的形成、“二元”分割城乡关系的松动、“浮动”的城乡关系,最后针对向“和谐”城乡关系转型的实践需求,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文/王伟,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城市管理系 副教授
基于制度分析的我国人口城镇化演变与城乡关系转型(上)主要介绍人口迁移与城镇化、城乡人口迁移系统分析和城乡户籍制度梳理分析。
基于制度分析的我国人口城镇化演变与城乡关系转型(中)主要介绍城乡人口迁移系统分析,包括城市和农村发展政策分析、 制度成因分析等。
本期内容是该文章的最后一篇,根据城乡人口迁移状态将我国城乡关系演变历程划分为“二元”分割城乡关系的形成、“二元”分割城乡关系的松动,“浮动”的城乡关系,最后针对向“和谐”城乡关系转型的实践需求,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1950年代初开始,国家为推进工业化,建立了全面控制经济生活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城市和农村分割为两个失去市场联系的部门。城市以工业活动为主,城市就业和生活几乎全由国家统一控制了起来。农民则从事农业生产,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各项生产任务。而一系列为实现这些目标的政策制定与制度设计带来的社会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在社会身份方面,表现为“农民”与“市民”的差别;
②在资源配置方面,表现为“农村”与“城市”的差别;
③在地缘认同方面,表现为“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差别;
④在制度设置方面,表现为“体制外”与“体制内”的差别。
这些差别构成一系列社会排斥,在这种集体排它(见注释①)的制度设置下,最终导致无论在经济效率还是社会公平上都使城乡社会存在严重的分歧,使得城乡之间出现“二元”的分割和封闭状态。
① “集体排它”是美国社会学家帕金(Frank Parkin)提出的一个概念。帕金认为,由于社会资源有限性和竞争无限性的存在,任何社会都会建立起一整套程序或规范体系,使得社会上某些人在享有社会资源和发展机会的同时却无情的排斥了其他人,这种现象就叫做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社会排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体排它”,如以种族、民族、宗教为区分标准,而将某些社会群体整体的排斥在资源的享有之外;另一种是“个体排它”,如通过考试、竞争上岗来选拔人才。“集体排它”实际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因此,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应该是从“集体排它”转向“个体排它”。
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城乡关系的松动是从农村改革开始的,1978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突破了人民公社制度,突破了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这一改革带来了两个直接结果:一个是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大量增加,一个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现。这就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带来农村的非农化趋势与乡镇企业的发展,形成了“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中国农村工业化模式。
中国农村工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中国经济中的一种新的强大的结构和功能要素,从根本上冲击和改变着中国经济二元结构和社会二元结构,并最终成为沟通和融合城乡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城乡社会经济结构开始全面转换。
农村改革动摇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两大支柱,“破坏”了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农村一方的“稳定”状态,这就反过来对城市一方的“稳定”造成巨大冲击,迫使城市方面也不得不改革。城市改革比较复杂和困难,首先从菜篮子做起,进行蔬菜和副食品供应制度的改革,并逐步达到粮油供应的完全放开。城市的劳动就业制度、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住房制度乃至户口管理制度,都在逐步的改革之中。所有这一切,都在改变着以前固化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乡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松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中国城乡联系显著增强,城乡关系的变化特征主要有(韩俊,2004):
①工农业产品交换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极大地推动了城乡关系的合理化进程;
②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城乡经济相互作用日趋紧密;
③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大量转移,密切了城乡联系,对城乡隔离体制造成巨大冲击;
④小城镇大量涌现和迅速发展,弱化了城乡隔离的格局,奠定了城镇化发展的基础。
彻底的乡城人口转移过程实质上是农村人口(劳动力)离农后实现产业转移和地域转移的协调和统一。有产业转移而无地域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结果是“非城镇化的非农化(de-agriculturalization without urbanization)”;有乡城地域转移而无职业转换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是“非工业化的城镇化(urbanization without industrialization)”。如果地域转移超前于产业转移,即会出现大量无业游民流荡于城市而引起的“城市病”现象;如果地域转移长期滞后于产业转移,刚会产生非农产业及其相关人口大量散布于农村而引起的“农村病”现象。
20世纪80年代以来,迫于农村改革和农村非农化的强烈需要,我国政府有限制地对传统的限制性人口流动政策作了非常小范围和程度的开放,二元户籍制度仍然发挥作用致使户口不发生变动的非正式迁移人口(见注释②)成为转移人口的主体。
② 在我国,人口迁移是指移动者的户口随同移动者一起移入某地的人口移动现象,以户口发生迁移为依据。一般意义上的人口流动系指移动者本人离开原居住地一天以上而户口没有变动的临时性人口移动现象。在国内,流动人口主体为大规模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又被称为“暂住人口”或“外来人口”,被学者称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迁移,即相对于“计划迁移”而言的“非正式迁移”。
“非正式迁移”人口无法享受和城镇“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机会和权力,于是形成不同户口状况的移民在就业机会、行业和职业流向、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异的移民群体。而这其中,作为主体的绝大多数乡城流动人口没有割断同土地的“脐带”,土地仍然是其最重要的社会保障,乡土村落仍然是他们的生存根基,农民不失去土地成为中国城镇化的基本特点,乡城两地兼业或生活成为绝大多数农村流动人口的一种生存方式。因此,从这种意义上看,中国乡城人口流动进程及其后果特征是:离农流动过程已经大规模出现,稳定过程尚未根本实现;非农化速度发展较快,城镇化步伐依然滞后;有形的物资形态的城镇化(physical urbanization)发展相对较快,无形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城镇化(immaterial urbanization)显著滞后。
十多年以来,自发进入城镇的流动人口绝大多数处于一种体制外“浮动”生存的不稳定状态,每年我国春节等期间“候鸟式”的迁徙成为对这种人口迁移现象的最好注释。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当前,虽然《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针对不同规模等级城市的落户意见,但是现实中却不得不面对:“户口门槛最高的大城市是对流动人口吸引最多的,而门槛最低的小城镇却吸引力微弱”,这样一个政策导向与市场规律的悖论。因此, “浮动(floating)”成为中国城镇化最为独特的特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落户主体意愿与落户政策地点之间的不匹配决定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浮动城镇化(floating urbanization)仍将作为主要形式继续存在。
在李克强总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新型城镇化是一个重要的构成板块。从报告全文前后内容看,体现出认清基础、明确目标、当下行动的内在逻辑。
从目标看,城乡差距缩小、农业人口转移安置为两个重中之重,这里有一组数字要关注: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差距变为15%。而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2012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5.3%,两者差距为17.3%,也就是说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长速度要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增长速度约2.3%。这意味着解决新增城镇化人口落户问题的同时,还将着力解决2.3%(约2800万)存量转移人口落户的历史问题,而这对于目前已经面临城市病困扰以及公共财政吃紧等一系列问题的城市政府来说,如何解决好“增量与存量人口的有序管理与服务”,兼顾好“发展效率与红利的共享公平”将是一大挑战。
从行动看,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既要打基础,也会为下一步确定一些方向基调。就三项工作看,有几个点值得关注。
首先是“人地钱”挂钩政策的明确提出会是解决长期以来土地城镇化的根本钥匙,而经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开展应该会有一些地方经验推广,但是如何建立全国性的制度性框架仍拭目以待.
其次居住证会成为更加重要的公共政策工具,围绕其相关的制度设计会成为焦点,而“居住证”与“户口”的二元并存,如何平衡各自所关联的各项权益将是一大难点。
再者住房市场目标进一步清晰,棚改户、中产人群与外来人口成为三大主力,但面对去库存压力,再建实物保障房,实际上是给市场加压,不如盘活存量资源。如何利用货币化安置和金融创新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实现住房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是一个政策潜在信号,也是“人地钱”挂钩政策的体现。
最后关于城市规划和管理,多规合一会成为重要要求和工作,与此同时城市环境营造更加注重公共化、生态化、智能化,是对城镇硬件的进一步升级,而在优化区域格局中,除了传统四大区域进一步创新发展外, “五区”需要尤为关注,即资源型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这五区是当前我们发展的短板,而五区能否振兴关系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下一步应会有更多政策和资金倾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一个快速的全面转型时期,正在不断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由此而形成一个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农村向城镇的社会结构性流动过程。
当前,我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又是同农业问题和农村问题相联系的。如果说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使我们认识到,不能再局限于农业的范围来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那么我们还应认识到,也不能再局限于农村的范围来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而必须从城乡一体的综合性角度来考虑和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健康城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我国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两个轮子,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笔者认为,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关系转型中一个重要的有为力量,首要从以下3方面予以创新:
⑴ 观念的创新
一是跳出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回归人类住区(human settlement),从标准、条件、设施等全面构建、建设城乡一体的住区规划体系。城镇化不是人口从一个“容器”-乡村到另一个“容器”-城市的问题,城乡作为人类最主要的两类居住形式,是相互支撑的,应当良好交流的。因此,我们首先应跳出“乡”与“城”的对立,站在城乡全局,用动态联系而不是静态割裂的眼光看待城与乡,创造性地解决城乡统筹问题。
二是突破计划经济的刚性束缚,树立科学与理性。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试图用行政手段干预城乡的发展,其结果,不仅控制无法实现,还导致严重的矛盾。城市与农村是经济发展的产物,具有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必须掌握其中科学规律继而理性的处理,这在未来城乡发展决策中是必须始终遵循的。
⑵ 制度的创新
一方面是根据市场经济和农村非农化、城镇化的要求,推进户籍制度及其配套制度、城市发展方针政策制度与农村发展政策制度的创新,为健康城镇化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与保障。
另一方面,着力建立市场经济下我国有效的完整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目标是一套国土、流域、省域、市域、城乡过渡带多层次紧密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
⑶ 技术的创新
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6.10%,进入到由单一城镇向城镇群体发展的结构性跨越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区域规划与城乡动态监控监测核心技术群,从而更高效快速的支撑不同层次规划的实施与监控,合理引导大规模人口流动与城乡建设,预防错位迁移(见注释③)与盲目流动所造成的风险与危机,保障我国人口分布(人)与城镇布局(地)良性耦合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③ 以1978年为界,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1978年前以农业劳动力凝固化为主要特征;1978年后,突出表现转移的错位,包括⑴ 转移数量与质量的错位;⑵ 转移空间的错位;⑶ 转移产业的错位;⑷ 转移宏观调控与客观现实的错位等四种表现。
城乡规划不仅仅是技术,也是公共政策,在今后推进城乡统筹的工作中,规划者要跳出“图纸方案”,进行一些规则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两条“腿”走路,将会相互促进。
当前乡村规划成为规划行业热点,这其中空间规划已仅仅是其中一个维度,编制出好的、可行的乡村规划前提是必须以农民的社会邻里规划、农业的产业模式设计与农村的治理规则制定等重构激活农村自身造血内核为首要入手。
与此同时,另一侧的城市规划如何提出能渐进式有序解决“浮动城镇化”中流动人口无根状态的方案也是极其需要智慧创新的事情,这些都意味着对城乡规划的理论方法提出很高的创新要求,城乡规划行业需开辟一条中国特色健康城镇化的新路,促进城乡二元社会向和谐状态的转型,方能在实现我国城乡间良好的交流和融合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承担更重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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