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是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早在《汉书》中就记载:“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锥,树以青松”,说明二千多年前我国已有用松树作行道树的做法。
因此:1、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搞好了,不仅美化街景,而且还有净化空气、减弱噪音、减尘、改善小气候、防风、防火作用;2、还可保护路面、组织城市交通、维护交通等;3、此外,也会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道路景观规划设计作为城市设计中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通过带状或者块状的“线”性组合,使城市绿地连为一个整体,成为建筑景观、自然景观以及各种人工景观之间的“软”连接。

道路绿地的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
1、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主干线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米,行道树绿带宽和又通岛绿地不得小于1.5米;
2、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3、路侧绿地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地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道路景观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线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相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2、同一条道路的绿化应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以有所变化;
3、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行道树选择的标准
1、树冠冠幅大、枝叶密、落果少或无飞絮;
2、抗性强,土壤耐瘩薄、耐寒、耐旱,病虫害少;
3、寿命长、深根性、耐修剪;
4、发芽早、落叶晚。

行道树选择的原则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各种植物都有其各自的生态习性,只有充分了解各种植物的生物学特征与立地条件,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才能达到预期的绿化效果。
2、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合理的绿化配置不但美化环境,而且许多植物本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花、果、茎、叶等。在树种选择时,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3、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相结合。速生树生长快、易成型,能在短期内达到预定的绿化效果。但容易衰老、寿命较短。故道路景观规划设计时,将速生树与慢生树结合起来,当速生树到老化阶段,让慢生树种继续发挥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有效避免速生树淘汰后的一段绿化空白。
4、道路绿化种植要注重乔、灌、花、草有机配置,构成复层绿化,使植物在生态群落上有更完善的生态功能!植物选择上力求花期交错、四季常绿、富有季相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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