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TOD+高额购车税费+市场停车收费+关键道路收费
1、协调交通土地。香港一直推行“公交导向发展”(TOD)、集约紧凑的用地开发模式,以轨道站点周边高密度集聚、混合用地开发、良好步行系统作为基本准则和主要特征。香港在上世纪80年代即制定了土地利用与交通最优模型(LUTO 模型)以匡算整个城市乃至每一地块的交通容量上限,并由此作为土地开发强度的依据。
2、征收车辆首次登记税及牌照费。香港于1983年开始征收汽车首次登记税,并采用递进税制,2003年起大幅上调汽车首次登记税(35%-150%)。另外,车辆每年或者每四个月需进行重新登记,登记时缴纳车辆牌照费。
3、市场化的高额停车收费。据统计,香港停车收费水平位列亚太地区榜首,住宅停车场每月租金一般约2000-3000港元,社会公用停车场收费一般16-22港元/小时。香港还设有18000个路边电子咪表泊车位,若超时停车的罚款从320港元起。
东京:
轨道城市+拥车自备车位
1、交通土地协调城市沿轨道轴向拓展,形成了轨道交通垄断型交通模式。东京都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1110公里,地铁规模达到306公里,密度达到0.95公里/平方公里。都市圈轨道日均客运量达到2475万人次/日,高峰时段通勤、通学交通中,轨道出行占比超过90%。
2、1962年,日本颁布《机动车保管场所之确保法》,规定“车辆所有人必须确保在道路以外的其他地方拥有车辆的保管场地。”日本将拥车者作为解决自身基本车位配置需求的主体,并以法律的形式做出了明确要求。
新加坡:
机动车限额管理+道路电子收费
1、对车辆征收额外注册税及进口关税。
2、1990年新加坡开始实行拥车证制度,该项政策根据道路网络容量,限制允许登记车辆总数。
3、分类管理车辆额度。1994年,新加坡推行非繁忙时段用车计划(OPC计划),购车时可将车辆登记为非繁忙时段使用车辆(Off-peak
Vehicles),俗称周末车。周末车在星期一到星期五7:00-19:00 期间被禁止上路。
4、道路电子收费(ERP)。新加坡从1975年开始实施中心区拥挤收费,1998 年引进电子收费系统(ERP),通过在进入中央商务区的放射道路设置66
处电子收费设备,自动对经过车辆实行按次、金额与拥堵程度挂钩的道路电子收费。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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