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76期(2016年第22期)
△引言。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关于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68号)公布,原则同意《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简称《发展规划》)。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规划[2016]910号)。《发展规划》是继2011年1月《成渝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简称《协调规划》)、2011年5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简称《区域规划》)印发,2015年5月《关于加强两省市合作共筑成渝城市群工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签署后的又一重要规划,为新时代背景下推进成渝两地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次系列解读拟从相关规划、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毗邻地区合作、综合交通、内陆开放、西部创新、生态共建等八个方面开展。本期重点基于《发展规划》的亮点,从规划范围、定位、空间结构、理念及机制等方面对上述4个规划和文件进行梳理。
△规划范围最小,更具针对性地指出了成渝两地共谋协同发展的重点工作区域,更重视城市发展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范围减少了农村面积和渝东北、渝东南部分偏远地区。《发展规划》规划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涉及重庆市29 个区(县)和四川省15个市。其中重庆市包括主城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全域,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万州、梁平、丰都、垫江、忠县全域和开县、云阳的部分地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黔江。四川省包括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北川县、平武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协调规划》规划范围最大,为重庆市、四川省全域,总面积56.84万平方公里。《区域规划》规划总面积20.6万平方公里,《发展规划》与之相比,城市变动1个,由黔江代替石柱;重庆市开县、云阳以及四川省绵阳、雅安、达州5个市(县)由全域调整为部分地区。
△规划定位首次提出“建成国家级城市群”,核心是引领西部开发开放,面向全国,更加高端、开放、创新、绿色。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充满活力、生活品质优良、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级城市群。为实现此目标,要立足西南、辐射西北、面向欧亚,高水平建设现代产业体系,高品质建设人居环境,高层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强化对“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的支撑作用。保留“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的定位,由“西部经济高地”升级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由“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转型为“西部创新驱动先导区”,由“长江上游生态安全的保障区”扩大为“美丽中国的先行区”。
△规划空间结构更突出城市群的地位,强调不同规模的城市和谐共生。一是重庆、成都“双核心”需要腹地,但规模要适宜。《发展规划》与《区域规划》相比扩展了腹地,重庆由主城九区扩大为大都市区,成都要加快与德阳、资阳、眉山等周边城市的同城化进程。与《协调规划》相比缩小了腹地,重庆不变,成都周边减少绵阳、乐山两市。二是次级城市不能孤军奋战,要连成轴带发展。《发展规划》提出打造成渝发展主轴,培育“两带三区”,取代《协调规划》提出的地市级的区域中心城市“多极”发展。三是对小城市、小城镇发展统筹考虑。《发展规划》不仅同样关注了成渝双核、重要节点城市,还关注了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完整的城镇体系。小城市建设方面,要以县城和发展潜力较大的特大镇为重点,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探索赋予镇区人口10 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重点镇方面,位于重庆、成都都市圈范围内的重点镇,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统筹规划、功能配套,有效分担城市功能。
△规划理念更关注生态共建。“美丽中国的先行区”在我国城市群规划中首次提出,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实施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在五大发展任务中居首。三个规划均重视“沿江城市带”发展,但《发展规划》首次提出打造“沿江生态型城市带”,指出产业要从制造型转向生态型,发展临港产业、特色产业和现代物流,取代前两个规划提出的装备制造、化工等产业。
△规划重视建立健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健全利益协调。《协调规划》、《区域规划》指出要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促进川渝两地人口流动,但策略方面两地仍各自为政,仅关注自身内部。《发展规划》延续了《备忘录》中关于民生问题的阐述,推动城市群内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如实行公共交通智能“一卡通”、高速公路收费“一卡通”(ETC联网),取消城市群内移动电话漫游费,推动两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等。同时创新地提出鼓励各城市根据实际需求研究设立“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基金”,促进川渝两省市联席会议议定的城市群建设事项落实,是进行顶层设计时的亮点。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