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75期(2016年第21期)
镇作为城市之尾、农村之首,是联接城乡的关键纽带,既要能体现乡愁,也要能提供公共服务。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小康早日实现,提高镇乡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城乡有效联动;有利于促进资源统筹利用,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就特色小城镇健康发展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从加强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鼓励各地区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进行总体安排。未来五年我国将大力完善小城镇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配置,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提升边境口岸城镇功能。二是在《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魅力小镇。加快特色镇发展,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三是在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特色小城镇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四是做好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经验的宣传推介,将一些行之有效且可复制的经验推向全国。国家发改委今年将选择1000个左右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在总结浙江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扶持发展为专业特色镇。
△“非镇非区”,浙江特色小镇是“块状经济”的升级版。浙江省特色小镇最大的特点是它并不是行政区划单元上的“镇”,而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聚焦浙江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等七大新兴产业,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进行科学规划,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形成的“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

△浙江特色小镇在定位上讲究“特而强”、“聚而合”、“小而美”、“活而新”。一是产业定位“一镇一业”,突出“特而强”。“特”是指每一个特色小镇都主攻一个产业,而不是“百镇一面”;“强”主要表现为围绕产业高端和高端产业。二是功能集成“紧贴产业”,力求“聚而合”。“聚”就是特色小镇都有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四大功能的聚集。“合”就是四大功能都紧贴产业定位融合发展,而不是简单相加,生搬硬拼。三是形态打造“突出精致”,展现“小而美”。“小”就是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美”就是所有的特色小镇都要建成3A级以上景区,其中旅游类特色小镇要按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四是运作机制是“破旧去僵”,做到“活而新”。“活”就是建设上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新”就是采用“宽进严定”的创建制,不搞审批制,政策上实施期权激励制和追惩制。
△省住建厅助力浙江特色小镇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参与指导特色小镇创建各项工作,并重点负责指导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去年,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规〔2015〕83号)对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的编制重点、深度要求以及审查审批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各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核心功能区或近期建设区应达到城市设计深度,并实现产业规划、旅游规划、空间规划的高度融合。
△浙江省建设特色小镇的经验及启示。围绕“供给侧改革”的思路,浙江省通过制度供给、政策供给、服务供给,为特色小镇的建设铺平道路。浙江省建设特色小镇的成功经验,对重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是规划引领,特色小镇规划不是单一的城镇规划,而是各种元素高度关联的综合性规划。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多规融合,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土地保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同时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存量用地;三是特色打造,特色是小镇的核心元素,结合重庆良好的生态禀赋与历史人文资源,挖掘属于小镇自己的风俗人情、山水风光、土特产品、镇街小巷、独特经济、个性产业以及人文历史,找准特色、凸显特色、放大特色;四是有效投资,引入有实力的投资建设主体,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股权众筹、PPP等融资路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的力度,以市场化机制加快特色小镇建设进程。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