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5年12月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明确了城市设计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城市设计一直是个跨越空间尺度、交错各种感官的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规划政策一直没有给城市设计一个法定的名分,城市设计更多是作为一种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研究和表达工具。上海很早就开始了把城市设计纳入控规法定规划体系的实践。采用重点地区编制附加图则的形式,将规划设计中的城市设计理念通过图形要素进行表达。
然而,城市设计的实施建设,既需遵循上层规划明确城市整体意向,又需平衡实施过程中各方利益,同时要处理好场地中建筑及周边城市公共空间的细节管控。在实践过程中,规划实施各个环节的编制人员、审批人员以及设计人员,如果缺乏从城市整体意向上考虑的设计引导,如果无法很好的理解规划控制的理念意图,具体地段的城市设计及建筑方案构思很容易与周边环境产生冲突。
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统一思想,承上启下,上海市规土局建管处结合自身工作的需要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市设计(建管)导则》(下文称“导则”),希望明晰城市空间整体性、系统性、可持续性等要求,促进“优秀”建筑作品的产生,对上衔接总体规划的前瞻性、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下引导具体地段城市设计和建设项目的实施,在核定规划条件、方案设计与审查、实施建设后监督检查各个环节能够提供方向引导,以确保设计意图和审美导向符合城市风貌景观规划要求。

图:上海部分建筑群体形态杂乱
传统的城市设计更侧重建筑的物质空间,这次导则的编制中,更加重视对人的需求的考虑,包括空间、尺度、色彩和景观的文化和心理层面的需求。既要悦目,更要赏心,提升人的幸福感。

编制历程
本次编制工作自2015年5月开始,经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多方沟通调研、深入研究,于8月形成初步成果。针对导则初步成果,9月初,征询了上海各个区县建管部门的意见。10月底,对接总规处、详规处、市政处等多部门,征询部门意见。11月-12月期间,召开了多次专家意见征询会,邀请了同济大学、交通大学、华东院、AECOM等单位的多位建筑、规划、景观方面的专家。在此基础上,对导则成果进行细化完善,形成最终导则成果。
这份导则是一个具有弹性、可不断生长的导则,它是补充现行法规和规划的非法定技术文件。各区(县)可在这份导则引导基础上,针对具体地段的城市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该地区城市设计管理导则,作为本导则的实施补充,指导该地段内的各项具体建设工程。同时,根据各区县运用实施情况可进行动态反馈,对导则进行补充、完善及适度调整。
目标定位
本导则编制的目标是:促进本市形成具有“海派博韵、国际风范、开放怡人、生态低碳”特点的城市文化价值、形象价值、情感价值和发展价值。
传承海派文化,带动地区活力:以历史文化风貌区为核心,延续地域文脉,珍视历史遗存,结合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鼓励补充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公共空间环境,带动地区活力。

注重空间整体性,凸现城市形象:城市核心节点、滨水岸线、景观视廊等地区注重标志性建筑群的整体立面形象,加强地块间的步行通达性,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活力。

改善生活品质,满足情感交流:从使用者的需求角度,重点对城市界面(街道空间、河流岸线、空地广场、建筑底部、绿化景观、交通流线、公共艺术、城市家具等)提出综合性的设计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品质的提高,满足人们在使用城市和建筑空间时不同的情感需求,体验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具有人文关怀的邻里社区。

发展绿色建筑,空间复合利用:提倡从规划设计和应用技术两个方面发展绿色建筑,节约土地、空间、资源、环境等,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期内容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四所(城市设计研究中心)富一凝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