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土空间规划变革,北京、广州、深圳作为城市更新先驱城市纷纷做出规划应对,其中北京市将城市更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更新作为中心城区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广州市将各个层级的城市更新规划内容融入相对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圳市将城市更新作为专项规划,市级、区级、重点片区的城市更新规划与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之间进行衔接、校正与协调。 对于以上三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更新的地方实践探索,北京市将城市更新纳入控规,以街区为单元的城市更新模式可以避免与详细规划的内容重叠重复,造成专业资源的浪费;同时在街区层面梳理管控要求,强化指标传导,进行总量管控,为后续根据项目随需编制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留有余地,但缺乏总体层面的宏观统筹与整体计划。 广州市将各层级的城市更新融入对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可结合不同层级的规划重点,补充完善城市更新的具体内容,如单元详细规划中结合更新改造地区的特点,在单元规划中增加更新目标定位、实施计划、经济平衡和资金来源等内容,但编制中若涉及详细规划调整,需同步完成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通常需要较长周期,需要规划主管部门与项目主体投入较大的人力及时间成本。 深圳市将城市更新作为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与详细规划进行衔接,具有一定灵活性,可根据需求进行编制与调整,但会造成规划内容与详细规划内容存在重叠重复的问题,且由于规划编制的角度与出发点不同会存在内容矛盾的情况,增加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资源与精力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