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69期(2016年第15期)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考察长江经济带建设时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庆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
△2014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五大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围绕“到2020年,努力将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一是依据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制定差异化的环保政策。降低对两群地区的GDP考核权重,提高生态环保相关指标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予以奖励,反之进行约谈、问责和终身追究;二是完善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制定产业负面清单,严控高耗能、高污染的产能过剩产业,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三是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行动。在主城区搬迁重工业企业,在库区去除约3000余个污染源,推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城乡全覆盖;四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划定生态功能红线,建立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和企业环境信用评级体系;五是加强生态环保法治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新的环保法,修订地方层面的环保条例,成立环保资源审判庭。
△市财政局加强了公共财政政策的支撑。一是针对渝东北生态功能定位,在政策设计上优化财力的分配格局。做到“不取多予”,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行市级税收全额返还,通过设立生态涵养发展转移支付补助区县,并综合考虑工业用地集约程度、污染企业关闭数量、库区水质变化指标等因素给予分配。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县级基本财力的奖补水平,确保人均财力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增加教育、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保的投入和补助,落实库区移民创业就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兑现农业贷款补贴政策;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生态转移支付的支持,加大补偿力度;三是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其一是推进补偿排污权的有偿使用,成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形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框架制度体系、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其二是建立碳排放交易权机制,印发了碳排放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其三是对区县政府污水处理的运行经费市级财政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差异化补助;四是统筹市级财政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公共财政支持力度。
△市经信委加大了对工业节能环保支撑力度。一是优化产业布局,新增工业集中投放于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地区工业只能布局在工业园区;二是推动环保搬迁,出台了六大环保搬迁鼓励政策,由政府给企业提供专项资金和环保搬迁费用于新厂区建设;三是加快工业园区化,为长江水污染防治提供保障;四是启动实施绿色示范工程,大幅度降低传统制造业对资源环境的依赖。
△市环保局除加强传统的对污染源的治理、监管和监测之外,构建了环保数据大平台和环保物联网。在全市实现“一网一端一中心”。由市环保局对全市环保物联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统一运维,将全市环保信息资源集中共享到市级环保云平台,由市级环保云统一提供服务。各区县环保部门遵循统一的标准进行系统建设,以实现与市级环保云平台的共享和互通。
△市林业局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林地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之上。一是分层次打造林带,在长江第一层山脊视线范围内打造滨江景观林带-中山产业林带-高山防护林带的“三带”格局,通过林相改造提升其生态服务功能;二是将增绿与增收结合,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垫江牡丹、彭水油茶、江津花椒、石柱黄连、忠县柑橘、开县云木香、巫山脆李、奉节油橄榄、城口和巫溪核桃等产业已渐成规模。
△市规划局从空间格局优化、规划指引和空间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撑力度。一是在2014年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对2011版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进行了深化,明确了差异化发展的空间格局和规划实施意见;二是编制《重庆市渝东北城镇群规划》,明确“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空间关系,将国土空间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发展空间和重大基础设施空间,提出针对性的空间管控措施;三是启动《重庆市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在对全市自然资源做系统梳理基础之上,划定山系、水系、绿系、田园和绿地,对每一类空间要素提出针对性的规划管控措施;四是开展《市域及区县域专业、专项规划全覆盖》工作,将各个专业规划的空间布局进行汇总,与城乡规划进行叠加,梳理空间矛盾,并以到各市级部门上门对接工作等方式协调各规划的空间矛盾,以增加规划的落地性。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