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控规在过去的城市用地管制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转轨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所要求的对城市空间用途的高效管制。本文以回顾控规的前身——美国区划管制的运行背景和发展为起点,从体系地位、法律效力、管制内容、实施程序等角度对美国区划管制(以纽约为例)与我国控规的已有实践进行对比,并结合新形势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对控规提出的新要求,从探索综合性“地块化”分区管制机制、探索多样化弹性管制工具、促进治理多元化、提升控规成果法律效力等方面提出未来控规的改革思路。
作者:韩文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hwjruc@163.com
邱泽元,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系,教授
王梅,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
张正峰(通信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zhangzhengfeng@ruc.edu.cn
万成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杨昔,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高级规划师
面向实施的规划制度设计:美国1920年代的两部规划立法示范